“你刚刚对惟──社长说的,都是真的?我醉了,我只在这儿睡了一觉?”她镇定地问。
“句句实话──昨晚我见妳傻傻站在楼梯上,话也答不上来,这才把妳架上来,让妳歇一夜再说。妳一躺,就开始打呼,我自己也累坏了,倒头便睡,一觉就到天亮。”惟则这辈子是从来不需要向人费唇舌解释什么的,但这女孩立在那儿,等待他的回答。她脸上那份专注端凝,有种姿色所不及的美丽,突然令他敬畏,令他必须以礼相待。他不是个欠礼数的人,但也从来也没按过礼数做人。
“我睡觉才不打呼。”约露傲然回道。
“哦,妳打呼的,而且还响亮得很。”惟则摊着手说。
约露重重看他一眼,也不再驳斥,抓了她那袭披在椅上的缎蓝礼服,径走入浴室穿衣。片刻后她出来,向惟则道谢,并且告辞。
“让我送妳回去。”
“不,谢谢,我自己回去。”她婉拒。
“可是妳──宿醉刚醒,还是让人陪妳回去比较好。”惟则说得诚恳,约露踌躇了一下,忽然疲倦地在床边坐了下来。
“我……我不能再麻烦您了。”她扶着疼痛的鬓,喃哺说。
她是宿醉刚醒,也是心碎不全。想起惟刚,想起自己的纵酒,甚至有这荒唐走失的一夜,她生命里有些东西遗留在惟刚那里,从此再也收不回─往后的她,又该如何自处?
她凄恻地垂下泪来。
“嘿。”惟则走过来,伸手轻轻搭在她肩上。
约露却霍然起身。
“谢谢你昨天晚上的帮忙,方先生,我走了。”她最后一次郑重道谢,旋即离去。惟则觉得她走得像一片云,挽留不住。
***两天后,他去寻云。他总有一种把握,没有他挽留不住的东西,即使是一片云。他在外头无往不利,在见飞自己的地盘那更不在话下,三两下功夫即把约露的种种打听清楚,甚至仔细到知道这天中午的一点钟,她会在哪块站牌下出现。
他把车开到那个站牌去。
约露见到那辆黑色吉普,虎虎地、腾腾地驶到她面前,车身一股热气漫向她,是她熟悉的,爱恋着的惟刚的气息。她的面庞在阳光下绯红起来,立在那股热气中,探望车上的人。车上一个体态修长的男子,穿一件宽松疏朗的湖色外套,摘下了墨镜,笑吟吟望着她。呀,不是他。约露一悟,心情由紧张而松弛,然后沉淀下去。一抹微微的失意涌上心头。
但是车上的方惟则先生照旧吸引着她,他斜倚在方向盘上,眉目舒展,在熙来攘往的社会,有股几乎令人惊讶的优闲,就像他吊在抬头上的墨镜,荡呀荡地无所谓。如果她也能,也能有这么一分半毫的无所谓,约露苦楚的想,也就不由自主在他无声的召唤中,上了他的车,像沙漠的旅人,投向第一口清凉的井。
车内的空气爽凉,而方惟则的笑脸更是怡人。
“很高兴妳身上没有酒味了,”惟则调侃道,在头上方的车镜,瞥见约露脸上染了一抹飘忽的红晕。他又笑道:“那天回家没有麻烦吧?”
“还算顺利。”约露轻叹一下,回道。好在妈信了她和同事欢庆过度,喝了酒醉在同事家的情节。唯有身上一股浓郁的玫瑰花香打哪儿来的,她自己也说不出个名堂。惟则却已经在眺望逶处的天空,不理会那天的事了。他是个不喜欢回头的人。“阳光真好,温度适中──”他欢声道,话头一改。“妳知道吗?大屯山常有老鹰俯冲下来捕蛇的奇景,我以前常在天气好的日子上山去拍照,不知道现在情况如何?”他把方向盘一旋。“也许我们该上山去看看。”
“方先生,我在工作呢,我得在二点赶到士林采访一位教授。”
他知道,他的方向未变。
“这位教授有比妳的自由重要吗?”工作有比快乐重要吗?屋子里没有阳光,我们应该到户外;大街太拥挤,我们应该到山上。”
约露知道他说的是一些似是而非的论调,可是这些话在身受牵绊的人听来,却是淋漓痛快。她是笑了,不过仍然一径摇头。
“我不能,方先生──”
“叫我惟则。”
“方先生,我不能对你直呼其名。”她正色道。
“妳为什么老是说不能?”他质问。
人生条件不同的人,说的是不同的话。约露却没有答辩,只是微笑。
“叫我惟则,拜托──不要让我求妳。”他不看路,看着约露,老练之色全不见了,小孩似的,软化人心的神情,很纯,很真,没有人抵御得了。
“好吧,”约露轻吁一口气。“不过只以私下为限,而且──我现在真的必须赶到士林去了,工作或许不比快乐重要,但是有很多人如果不工作,可能连快乐也没有了。”“对于意志坚决的人,我们是必须尊重的。”惟则洋腔洋调的笑道,加快了那么一些车速。
惟则把约露送到她要去的那条街巷,车停在街口一树凤凰花丰茂的红荫下。两个小时后,约露谢别访问对象出来,见到人车竟还在荫下,车身都被红簌簌的花蕾覆满了。
黑色吉普车在绿殷殷的阳明山道上驰骋,像一匹不愿辜负草原的野马。他们果然来到黄昏的大屯主峰,四方的山头都成了两面人,一面在斜阳的酒色下,另一面蒙上神秘的暗纱。约露没看到老鹰,只瞥见遥远的淡水河。惟则却喊了起来。
“看,老鹰飞来了!”
“在哪儿?”
“来,我指给妳看,”惟则站在约露身后,双手扶住她的肩,脸靠在她腮下,一手指向天,像发誓的情人。“在那儿,”
“哪儿?我没看见,”约露把颈子引得长长的。
“没看见吗?就在那儿呀。”惟则的声音压得极低,脸孔挨得极近,他说话的口气呵在约露的耳根子上,温热而潮湿。约露站直了不动,他用发誓的那只手把她的下巴扳过来,两人的嘴唇只有一发之隔;是会触电的那种距离,是只有情人才有的那种距离。约露有片刻的迷惘,然后,她挣月兑了惟则,跳到一边大笑。
“好哇,你骗我!谤本没有老鹰。”
一股山风,吹乱了惟则服贴整齐的头发,他徒劳地把头发拨回去,咧开一口白净的牙齿对她笑。他的脸一面在斜阳的酒色下,另一面蒙上神秘的暗纱。
惟则知道的不止是大屯山的老鹰而已,还有其他许多许多东西──天母喝小酒,美术馆赏现代画,云采餐厅看万家灯火,他甚至知道上哪儿挑古董耳环!
他不像阔别这地方五年的人,他像是从来没离开过。他对这地方瞭如指掌,他对女人也瞭如指掌,他对人生所有幸福快乐的事都瞭如指掌。
他把那只玫瑰香精送给了约露,解了她的谜。她认识他五天了,天天他都拿得出富庶而且优雅的节目。她倒有点像朵养在香精里的玫瑰,除了浓厚馥郁,没有其他的味觉了。***惟刚坐在东京往台北的班机上,咒骂航空科学的落后。科学家的进度追不上影片制作人,谁不知道“企业号”上的光波输送室是多么有效率!还有呢,中国古代道长的那把拂尘,不也是往上一扬,就可以一下把人送到千里之外?
他还在这里坐飞机!
在日本的五天,惟刚比一具被封在棺木里的百年吸血鬼还要急躁、还要阴郁、还要愤怒。他要回台北,他要回台北,终日他的脑子就这么嗡嗡响个不停,养了一窝蜜蜂。他开了会,他签了约,他参观了工厂,他周旋了众人,最后地上了飞机。但是飞机飞机,可恨可恼如此不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