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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物 第5页

作者:俞可掬

“唉,有些人就是这样狠心、没天良。后来呢?”

“我也没办法将十几只小狈全带回家养,只好有点剩饭剩菜时,就给它们吃。可是过没几天,我放学回家,就看见马路中间有只小狈的尸体,肯定是被车撞死的。剩下来的狗只有一只能活到超过两岁,其它都是不是病死就是不见了。”

“嗯……”洪慕莓想象那种景象,心情便沉重起来。

“而且不只那一年,每年我都可以发现街上又多了一些新的狗,然后又消失了一些。那样反复的过程实在让人心酸,那时我就决定长大当兽医。”

“当兽医要怎么帮助流浪狗这么大的问题呢?”听说流浪狗估计光台北就数十万只。

“能做多少算多少,如果是我捡到的狗,我都尽量照顾好后找人送出去。然后还有到某爱心妈妈的流浪动物之家做义工,帮忙治疗,还有做节育手术。”

洪慕莓点点头,看李晤的神情也多了种敬佩之意。

李晤却吐舌笑笑:“不要用这种眼光看我啦,我觉得任何人如果想做,都做得到的啊!”

“可是真能去做的人很少呀!大多数人都像我一样,只关心自己的问题,看不到周遭的一切。”洪慕莓这是有感而发。

“不要这样说,这世界上有多少麻烦又黑暗的问题啊?我也不可能全部都能管。我想是刚好跟流浪狗比较有缘,所以就阴错阳差进了这一行。”

世上伪善的人也很多,难得李晤没有什么居功的意思。

可是洪慕莓还是有点疑惑,如果李晤真如他所说的那样,那为什么这里会有三只漂亮的黄金猎犬呢?

看他还会带狗去散步,又说过他稍微训练过的,加上这三只狗对医院熟悉的程度,就像是自己家一样。

她怀疑,这三只狗应该是他的。

要是他真的那么有爱心的话,应该养着杂种流浪狗,而不是这样纯种又受欢迎的犬种。

或许只是在说大话而已,好让别人对他产生好感……想到这里,洪慕莓对李晤产生一股戒心。

机场出来,换了几趟车。

接着,她仿若游魂般,进入了大街上某间咖啡店。

半年前,她来过这里,当时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拨空到美国来探望施文泽。当时施文泽到机场接她,一看到久别的他,她所有旅途的不适全消散了。

不过施文泽却是很疲累的模样,他说是熬夜赶份研究报告。见到他那模样,洪慕莓满是心疼。

接着两人就来到小镇这间露天咖啡座稍作休息。

那天施文泽在这里所说的话,洪慕莓几乎全记得。

他说了好些来美国后的事情,留学生活自然是有苦有乐,只见他的眉心时而紧蹙、时而松开,洪慕莓看着那对看了六年多的眉,神往其中。

现在,才事隔半年而已,那对眉已成了她心中的痛。

咖啡座旁的行人来来往往,有时有人注意到这么一位东方女子,对她那迷惘的神情多瞧了几眼。

人们都在迎接春季的到来,只有她,人坐在冒出女敕叶的树下,心却留在半年前落叶飘零的时候。

直到那阵细雨飘了下来,有位路过的好心大男孩轻拍她的肩,还指指附近的屋檐,暗示她可以站到那里躲雨,接着便一溜烟地用手遮头,向他原本前进的方向奔去。

原来友善并不需要语言相通,也能传达到她的心。

她站起,走到了屋檐下,静静瞧那雨丝,看这因雨幕遮盖而若隐若现的异乡城镇——阿泽曾度过一段日子的美国小城镇。

或许阿泽也曾经站在这里,和她看过同样的风景。

李晤拉下了吉利动物医院的铁门,铁门外红漆大字——营业时间已过,但若有急诊,请按门铃。

铁门内的李晤转动一下酸疼不已的脖子。又度过了忙碌的一天。

这诊所所有大大小小的事都要他一个人来,客人愈来愈多,实在有些吃不消,他开始考虑请个助手来帮忙。

助手要什么样的人才好呢?

找个细心的女孩子、有耐心、喜欢小动物、不畏艰难……才能驯服那些不听话的病“人”……

可是李晤脑海中却浮现一个不符合他要求条件的人影。

一个很少给他好脸色看、穿著一件沾上许多面粉和女乃油的围裙、走路时总是垂着头、心里像是怀着永远解不开的结般……的一个女子。

说也奇怪,这女子的模样出现在李晤心里后,他就忘了找个助手来帮忙的事、也忘了一整天的忙碌,还有一切的琐事,他全暂时忘记了。

只是专心地想着她、想她的一颦一笑、想她去美国不知玩得开心吗?想她有没有注意安全问题……

一直想着想着,想到他入睡后,她也在他的梦境里。

“就在那边。”捧着书本的金发女孩向某栋建筑物一指。

“谢谢妳!”洪慕莓道。

踏上美国的第二天,洪慕莓为自己安排的行程,是去施文泽的学校校园走一趟。

她操着不太灵光的英文,问到了图书馆的路。

施文泽常说他除了在研究室里,就是在图书馆中。

研究室不知是哪一间,何况她也不是学生,去那边有些不妥,于是决定先去大众都可进入的图书馆比较好。

图书馆里一排排高度几乎贴近天花板的书柜和满满的书本,给她强大的压迫感。

突然觉得自己和施文泽之间的差距相当大,施文泽读这些书,而她连这些书的书名都很难看懂。

她找了个空位坐下。或许施文泽也曾坐过这个位子。

他在这里读书的时候,很专心吗?

会不会想着自己在异乡发生的困难?

会不会想家?

会不会……想着她?

有个褐发男孩注意她一会儿了,走了过来,对她露出一口闪亮的白牙。“嗨,叽哩呱啦……”

她窘迫得很,区她虽然自施文泽有出国深造的打算后,就开始跟着他恶补英文,本以为常用对话已没问题,实际来到美国后,才发现即使是问路,她都得请对方说慢一点。

现在,她根本听不懂这男孩要和她说什么。

洪慕莓站起身说声抱歉,想赶快离开,男子却拉着她,似也知她语言不精,便一直重复着两个字:“温炸,温炸……”

什么跟什么?洪慕莓更是一头雾水。

男孩找出纸笔,很勉强地写出两个歪七扭八的中文宇。

要不是这两字洪慕莓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她也不会认出来。

“文泽?!”

洪慕莓失声喊出,音量稍微大了点,使图书馆里的其它人被打扰了,不悦地向她瞄了一眼。

褐发男孩跟她一起走出图书馆谈话,他自称名叫强纳森。

强纳森尽量用很浅显的字眼、慢慢地告诉她:“施文泽刚来的前两个月,住在花园街,我那时也在那里租住,可是后来他找到另一个较便宜的房子,就搬走了。”

“那你为什么认得我?”

“他桌上摆了妳的相片,他那时告诉我,妳是他的爱人。”

洪慕莓有些安慰。文泽是思念她的。

另一方面她也挺佩服强纳森。许多西方人不懂分辨东方脸孔,何况距离施文泽搬出那里也有好几个月了,难得强纳森能认得出她来。

她试着将自己的意思告诉强纳森,他懂了,可是表情却有些异样。

“妳是来找文泽的吧?他最近如何?他搬走后我就没有他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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