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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物 第4页

作者:俞可掬

这人的思考逻辑大概跟一般人不同,洪慕莓觉得有些头晕。

“那也不能让它们像刚刚一样啊!”

“它们也不是见人就扑,这次是意外,第一次发生这种事……”李晤见她余怒未消,便举起右手。“我发誓,真的是第一次。”

“那是我比较倒霉吗?”

“当然不是,妳能让他们这么喜欢妳,是福气啊!大家都说狗来福。”

又在鸡同鸭讲了,洪慕莓觉得再辩下去也是无益,深叹一口气。

池紫霞开口:“打烊时间也到了,慕莓,妳先走吧。”

“嗯,大姐再见。”

洪慕莓去厨房洗手、换下围裙,只有李晤和池紫霞留在外场。

李晤问道:“您是她的亲姊姊?”

“不是。但我关心她就像亲姊妹一样。”池紫霞也问:“你是什么样的医生?和她很熟吗?”

“我是兽医。”看着厨房的方向,李晤又低声补充一句:“除了医狗医猫,我还会照顾迷途的、受伤的小动物。”

池紫霞和李晤相视一笑,那眼神中已交换了无数的讯息。

迷途的、受伤的,不正是厨房中的人吗?

“那我希望你不是个蒙古大夫。”池紫霞道。

“放心,我有起死回生的能力,就看这受伤的小动物肯不肯让我医了。”

此刻,洪慕莓走出来。“在说什么啊?”

两人都以一个贼贼的笑来回答她。

洪慕莓耸耸肩,不想管那么多闲事。

问了池紫霞一些关于她请假的问题,才说了再见,步出店门口,李晤带着狗跟上她。

“顺路啊?为什么和我一起走?”洪慕莓问他。

“晚上女孩子一个人回家危险,我们四个护花使者跟着妳比较安全。”

四个?他是把自己和三只狗算成一块喽!

洪慕莓不禁噗哧一笑。

他们聊了些狗经,洪慕莓问了些小雪球的事。她养狗才几天,虽然买了些书回来看,但还是对许多小雪球的问题不太了解。

“……我喂太多了,原来要这样算食量。对了,我一直忘了问,小雪球究竟是哪一种狗?我实在看不出来。”

“米克斯狗。”

“有这种狗名吗?我查书怎么没有看到?”

“MIX,就是米克斯。”

洪慕莓恍然大悟。“是混种啊。混到哪些?”

“马尔济斯和贵宾。”

“都是名贵的品种呢,看来小雪球有不凡的身世啊!”

“不。”李晤突然收起笑。“只要不是纯种,就是没人要的杂种。”

洪慕莓对他的态度感到不解,揣测道:“你别担心,我只是好奇所以问小雪球的品种,我不会因为它是米克斯就弃养它的。米克斯和纯种,还不都一样可爱!”

李晤意味深长看着她,突然上前紧握她的双手,低头道:“拜托妳,请妳好好对待小雪球,绝对不要拋弃它。”

这男人,实在有点不正常呢……不知所措的洪慕莓,只好连声答道:“我会的。”

“嗯,谢谢妳。”

李晤牵着,或者应该说是“拖”着狗离开,但他走到街角的时候,突然回头高喊:“洪小姐!”

洪慕莓原先已经一脚跨进公寓大门里,听到声音后回头。

李晤将狗链全交给右手,左手则靠在口边做喇叭状:“有件事几天前就该说,我一直忘了。”

“什么引”洪慕莓很自然也学他那副样子,嚷问。

“生、日、快、乐!”

她没有反应过来,李晤已笑着挥挥手,接着消失在转角处。

站在公寓大门口的洪慕莓,听到那个爽朗的呼喊声,不知为何竟有一股想哭的冲动。

多简单一句迟来的祝福,却让她的心震动起来。

别人都诚心祝福她,可是她却任由自己悲伤地迎接生日的到来……

生日快乐,她却要自己不快乐。

然而,结婚纪念日要开心的庆祝、忌日要默哀、圣诞节要庆祝、国殇日要默哀……庆祝的是自从那个日子以后的幸福,哀的是那个日子以后的悲。

然而,她在自己生日的那一天哀痛,难道是否定她的生命吗?

不,人可以在世上走一回,是上天的恩赐,祂赐给生她的父母幸福、赐给她可以体验各种喜怒哀乐的一趟旅途。

诞生是一种喜悦,她也没做过什么伤天书理的事……她的生命不需要因为失去一个伴而全盘去否定。

此刻洪慕莓突然想通了,她,是应该要振作了。

第二章

将一件件随身物品和衣服放进行李箱,可是箱子太小,洪慕莓又重新将东西伞拿出来,再考虑一下什么该带、什么该舍。

小雪球在她身旁团团转,忽然跳上床,洪慕莓没来得及阻止,调皮的小雪球已将床上原先堆栈整齐的行李搅乱。

“不行!”

自小雪球来之后,这句话就常常挂在洪慕莓嘴上。它实在太爱捣蛋,搞得洪慕莓原本整齐干净的家,常常出现一团凌乱。

对于这种情况,洪慕莓从一开始的烦躁和无奈,到如今的处变不惊……她已经渐渐习惯小雪球待在这屋内、当她的伴的生活。

收拾了一会儿,总算将行李搞定。

那小雪球在这段她不在的日子,该怎么办呢?

请朋友照顾?

还是送去宠物店住宿?

没有多加考虑太久,她就翻出一张名片,将小雪球装入携带笼,到那名片上的住址——吉利动物医院去。

吉利的门口挂着一张牌子!“休息中,急诊请入。”

李晤在里面正埋头整理病历表。

洪慕莓看着门口那块牌,正犹豫着是否可以进去时,李晤抬起头看见了她,嘴角出现了笑意。

他立刻站起,打开玻璃大门:“请进。小雪球有什么问题吗?”

李晤穿著医师的白衣,和平常戴着棒球帽的随性样子比起来,显得成熟稳重多了,但不变的是,他那双既带有一点淘气、又认真专注的眼神。

这双眼像什么呢?

洪慕莓突然想到了答案。

对了,像小雪球!

居然把人比做狗,他若晓得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她带着笑意对着“大”雪球道:“我要去美国一趟,觉得把它寄在陌生的地方不安心,既然它以前住饼这里,我想还是来这里比较好,住宿费什么的,我会付。”

“不需要钱,我欢迎小雪球回来,这里可以说是它第二个家。”

两人讨价还价一会儿,洪慕莓说不过他,只好点头。“谢谢,我放心了。”

“要不要参观一下里面?”

洪慕莓随李晤走进这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动物医院里,做好住宿登记。

上次见过的那三只黄金猎犬,原先懒洋洋躺在地板上,见到洪慕莓都奔过来,在她身旁猛摇尾巴。

“妳刚说要去美国,去观光吗?”

“嗯。”洪慕莓简短回答。

也不完全算是,她打算去美国最大的目的,是想追寻挚爱的施文泽,他最后留下的足迹。

“美西还是……”

不想再谈这些,洪慕莓转移话题:“你怎么会想当兽医呢?喜欢动物吗?”

李晤拍拍一只猎犬的头,抬眼对她道:“很多人都喜欢动物,可是我很小就立志当兽医。”

“有过什么故事吗?难道是曾经有过心爱的宠物去世?”

“不是。我小时没养过猫或狗,养蚕或是其它小昆虫倒有过,它们死了也满伤心的,不过真正会想当兽医,是由于流浪狗。”

“流浪狗的问题吗?”

“嗯,读国小的时候,有次我看到常在街上乱晃的小花,它生了一窝小狈,我瞧瞧小狈的花色,肯定是隔壁庄伯伯家圣伯纳犬彼得的,于是我就抱着小狈上庄伯伯家,说他家彼得让小花生这么多小狈,应该负点责任吧?结果我被庄伯伯骂是神经病、无聊、没事找事做,吃了闭门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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