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我只是想到,现在是半夜,还是先睡一下再猜吧。”他拉住他,一同上床。
“你──”谁说要睡了?黑衣人就要骂出口。
“对不住啦,我一直想到我的小被被娘子,你陪我睡一夜啦,好不好?”
究竟何物是小被被娘子?
“我才不要!”
他真是疯了!疯了才来找他!
利用完的东西就该立刻丢掉,他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
一个疏忽,就被纪元扯着躺下,才要起身,又听他道:
“好兄弟,你来了,真好……我以为……以为咱们这一辈子的缘份早在那一年就已经都用完了呢……”
闻言,不知为何,黑衣人没有反抗的动作了。
“哼,我只是路过。”才不是刻意回来找他叙旧的。
“路过就很好了。”他点着头,合上眼,喃喃重复:“很好、很好了……”
“喂!”当真睡了?黑衣人侧首,看见他闭目,“我为什么要陪你睡?”又是相当冷淡的口吻。
他坐直身体,打算下床,却发现自己的衣摆给他压住了,抽了几次抽不出来,只能瞪住他端正的脸庞。良久良久,久到都听到打呼声了,他才极为不甘愿地躺平。
“睡就睡,什么了不起。”他紧咬牙关低念。
听到耳边均匀的呼吸,他却是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心安。从小,他就被强迫扮演一个自己厌恶的身份,他痛恨所有看着自己的眼神,那不是在看他,而是另外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他成天提心吊胆,彷佛被关在牢笼中不见天日。
是因为身旁的这个家伙,他才得以重新开始过日子。
头一次,他发现,原来有人能够不计回报地对另外一个人这么好。
忍不住望着纪元熟睡的脸容,已经不复初识那时的稚气了。两人共处那惊天动地的半个月,是他此生最难忘的回忆了……
所以,他才会回来找他。
“啧!”他发出不屑的声音,手心却悄悄地热熟了。
他死都不会承认的,承认自己是特地来见他。他模糊地想着,因为感觉温暖而小小地困了。
“小被被娘子到底是什么……”
不明白怎地,在入梦前,他觉得自己来此一趟,很可能会不小心和他纠缠很久、很久、很久呢……
全书完
后记
人生啊,其实就像是回忆收集筒。来的时候空空的,走的时候,则带着满满的记忆归落尘土。
食衣住行的题目,让我很想泡杯茶来喝,就是悠闲、轻松的感觉。
最近一连串令人烦躁的事件(就是SARS!就是你),还有前面一本的哀伤,刚好来写些轻松的东西来娱乐一下吧!(娱乐自己是吧?)
轻松轻松!好好好,看我来轻松轻松轻松轻松──咦?故事怎么走样了?根本─点都不轻松啊!
大概是前面那本书的余孽(呃啊,我的牵拖恶习又出现了),害得我大刀一挥,一度砍掉的东西比写的还多。(趴在地上,死)
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简单轻松又没有负担的故事。
青梅竹马──喔,我真喜欢青梅竹马或从小认识,对于感情,我自己偏好用长久的时间小火慢炖。(不过我这人很番,现在这样写,不一定哪天又来写个一见钟情……对不起大家必须这样忍受我,笑)
我喜欢经过累积的感情,所以写的几乎都是感情累积的过程,我自己的感情观亦是,没做朋友何来情人?(水瓶座的情人会从朋友里挑选喔……笑)
只是女主角先喜欢上男主角,男主角则是藉由回忆才慢慢开窍而已。这是有着一半的角色一半回忆的书,人生啊,总是不经意地在回忆(为什么我要用这种奇怪的口气?哈哈),也许看到一个人,或者看到一件事物,就会令你突然想到往友和往事,可能,当时没有太多感觉,但是再回头看,却发现有很多感触。
男主角就是这样喽。其实我很讨厌优柔寡断的人(明教教主张无忌!我喜欢周颠和说不得都比喜欢你多……其实因为看书年代久远,我不太记得张大教主做了啥事,但是一直到现在都觉得他很讨人厌,笑),但是我又想这世上人百百种,不要这样厚此薄彼嘛!(水瓶座的大同和博爱)
他只是钝感了一点,小时候的事嘛,谁都会觉得隔壁那个跟自己一同上学的邻居很烦的啊,但是就这样成为老友或亲家的也是有的啦。
看完这本书,你们可以再想想,那个小时候认识到现在的某某人,是不是真的那么惹人厌啊……(笑)
其实我没有那么好。
我看了拔辣鲜报,看到项姐的称赞(我朋友还嚷嚷着:“被称赞了!”对啦对啦,该放鞭炮),还有席绢小姐推荐我写套书(呜,我感动地要哭了),相当意外和惊讶。(我知道大家比较希望唐萱小姐来写,啊……因为我自己也好希望啊……天使先生,你为什么要变成天使?泪眼朦胧)
因为,我根本没有那么好啊。
这不是谦虚,谦虚是厉害的人才能做的事,如果你们知道我在写稿的时候是何状况,你们就可以明白我根本不会有自信。
写一个故事,我最少要用两个月(是最少喔,而且有愈来愈慢之趋势,我没有在外面工作,汗),之间,我无论做什么事,都会想到脑子里的故事,有时候出去逛逛街轻松一下,回来以后也是立刻打开电脑和它对瞪。因为我记性不好,想到什么东西,我必须立刻拿纸笔写下,否则过没一会儿就忘掉了(我有个阗黑恐怖小笔记,里面的东西只有我看得懂而已,笑),就连睡觉前,我都会躺在床上反覆思考,一旦有东西出现,也是赶快爬起来记录。(睡觉皇帝大,我可以很饿很饿仍是死赖活赖睡着不起来,但是这种事再困也要爬起来,不然忘了就完啦!──有过惨痛经验)
觉得不满意的时候太多了,我常常砍掉的东西比能用的还多,也曾有过修稿就修了一个月左右的经验(和已经快要90页的文稿对瞪一个月……我先前就已经和它对瞪三个月啦)……我自知没有办法写出大家都会喜欢的故事,所以,我所能做的,就是不要愧对自己的稿子。我以前念书考试的时候,我爹娘都会跟我说:“如果你已经尽力过了,那么成绩就不是重点。”(我家人的论点很棒喔)
所以我就尽力啊,虽然你们也许会觉得很难看,但我自认已经努力过,那就可以了。因为人生总是起起伏伏嘛!(好像跟前面没有关系)
包常常,我都需要朋友的打气鼓励呢,不然我连文章都羞愧地不想打开。
如果我是一个很厉害的人,我一个月写一本书;如果我是一个很厉害的人,我本本好看到不行;如果我是一个很厉害的人,我写稿就行云流水啦!
又怎么会垂死在电脑前面苟延残喘,或者烦恼到掉头发呢?
因为我是一个没才华的人,那就只好勤能补拙!闪亮!热血!(虽然我很拙啦,很难补,也补不出什么,笑)
老实说,你们知道吗?我很喜欢当小作者耶,因为当小作者,书写坏了没人会去注意(阴险);偶尔不小心写出一本不错的书,就会得到鼓励啊(阳光)!
我承认我没志气又没出息……但是我很快乐啦!(笑)
其实喔,我“作者”和“读者”这两个身份根本都转换不佳,跟我喜欢的作者一起写书,我超开心又超兴奋,我不会说啦!靶觉很像站在台下望着乐团尖叫那样。(偶像!签名!苞我握手握手喔……这样啦……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