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我只是想到,現在是半夜,還是先睡一下再猜吧。」他拉住他,一同上床。
「你──」誰說要睡了?黑衣人就要罵出口。
「對不住啦,我一直想到我的小被被娘子,你陪我睡一夜啦,好不好?」
究竟何物是小被被娘子?
「我才不要!」
他真是瘋了!瘋了才來找他!
利用完的東西就該立刻丟掉,他很小的時候就知道了。
一個疏忽,就被紀元扯著躺下,才要起身,又听他道︰
「好兄弟,你來了,真好……我以為……以為咱們這一輩子的緣份早在那一年就已經都用完了呢……」
聞言,不知為何,黑衣人沒有反抗的動作了。
「哼,我只是路過。」才不是刻意回來找他敘舊的。
「路過就很好了。」他點著頭,合上眼,喃喃重復︰「很好、很好了……」
「喂!」當真睡了?黑衣人側首,看見他閉目,「我為什麼要陪你睡?」又是相當冷淡的口吻。
他坐直身體,打算下床,卻發現自己的衣擺給他壓住了,抽了幾次抽不出來,只能瞪住他端正的臉龐。良久良久,久到都听到打呼聲了,他才極為不甘願地躺平。
「睡就睡,什麼了不起。」他緊咬牙關低念。
听到耳邊均勻的呼吸,他卻是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心安。從小,他就被強迫扮演一個自己厭惡的身份,他痛恨所有看著自己的眼神,那不是在看他,而是另外一個根本不存在的人!他成天提心吊膽,彷佛被關在牢籠中不見天日。
是因為身旁的這個家伙,他才得以重新開始過日子。
頭一次,他發現,原來有人能夠不計回報地對另外一個人這麼好。
忍不住望著紀元熟睡的臉容,已經不復初識那時的稚氣了。兩人共處那驚天動地的半個月,是他此生最難忘的回憶了……
所以,他才會回來找他。
「嘖!」他發出不屑的聲音,手心卻悄悄地熱熟了。
他死都不會承認的,承認自己是特地來見他。他模糊地想著,因為感覺溫暖而小小地困了。
「小被被娘子到底是什麼……」
不明白怎地,在入夢前,他覺得自己來此一趟,很可能會不小心和他糾纏很久、很久、很久呢……
全書完
後記
人生啊,其實就像是回憶收集筒。來的時候空空的,走的時候,則帶著滿滿的記憶歸落塵土。
食衣住行的題目,讓我很想泡杯茶來喝,就是悠閑、輕松的感覺。
最近一連串令人煩躁的事件(就是SARS!就是你),還有前面一本的哀傷,剛好來寫些輕松的東西來娛樂一下吧!(娛樂自己是吧?)
輕松輕松!好好好,看我來輕松輕松輕松輕松──咦?故事怎麼走樣了?根本─點都不輕松啊!
大概是前面那本書的余孽(呃啊,我的牽拖惡習又出現了),害得我大刀一揮,一度砍掉的東西比寫的還多。(趴在地上,死)
這是一個簡單的故事,一個簡單輕松又沒有負擔的故事。
青梅竹馬──喔,我真喜歡青梅竹馬或從小認識,對于感情,我自己偏好用長久的時間小火慢炖。(不過我這人很番,現在這樣寫,不一定哪天又來寫個一見鐘情……對不起大家必須這樣忍受我,笑)
我喜歡經過累積的感情,所以寫的幾乎都是感情累積的過程,我自己的感情觀亦是,沒做朋友何來情人?(水瓶座的情人會從朋友里挑選喔……笑)
只是女主角先喜歡上男主角,男主角則是藉由回憶才慢慢開竅而已。這是有著一半的角色一半回憶的書,人生啊,總是不經意地在回憶(為什麼我要用這種奇怪的口氣?哈哈),也許看到一個人,或者看到一件事物,就會令你突然想到往友和往事,可能,當時沒有太多感覺,但是再回頭看,卻發現有很多感觸。
男主角就是這樣嘍。其實我很討厭優柔寡斷的人(明教教主張無忌!我喜歡周顛和說不得都比喜歡你多……其實因為看書年代久遠,我不太記得張大教主做了啥事,但是一直到現在都覺得他很討人厭,笑),但是我又想這世上人百百種,不要這樣厚此薄彼嘛!(水瓶座的大同和博愛)
他只是鈍感了一點,小時候的事嘛,誰都會覺得隔壁那個跟自己一同上學的鄰居很煩的啊,但是就這樣成為老友或親家的也是有的啦。
看完這本書,你們可以再想想,那個小時候認識到現在的某某人,是不是真的那麼惹人厭啊……(笑)
其實我沒有那麼好。
我看了拔辣鮮報,看到項姐的稱贊(我朋友還嚷嚷著︰「被稱贊了!」對啦對啦,該放鞭炮),還有席絹小姐推薦我寫套書(嗚,我感動地要哭了),相當意外和驚訝。(我知道大家比較希望唐萱小姐來寫,啊……因為我自己也好希望啊……天使先生,你為什麼要變成天使?淚眼朦朧)
因為,我根本沒有那麼好啊。
這不是謙虛,謙虛是厲害的人才能做的事,如果你們知道我在寫稿的時候是何狀況,你們就可以明白我根本不會有自信。
寫一個故事,我最少要用兩個月(是最少喔,而且有愈來愈慢之趨勢,我沒有在外面工作,汗),之間,我無論做什麼事,都會想到腦子里的故事,有時候出去逛逛街輕松一下,回來以後也是立刻打開電腦和它對瞪。因為我記性不好,想到什麼東西,我必須立刻拿紙筆寫下,否則過沒一會兒就忘掉了(我有個闐黑恐怖小筆記,里面的東西只有我看得懂而已,笑),就連睡覺前,我都會躺在床上反覆思考,一旦有東西出現,也是趕快爬起來記錄。(睡覺皇帝大,我可以很餓很餓仍是死賴活賴睡著不起來,但是這種事再困也要爬起來,不然忘了就完啦!──有過慘痛經驗)
覺得不滿意的時候太多了,我常常砍掉的東西比能用的還多,也曾有過修稿就修了一個月左右的經驗(和已經快要90頁的文稿對瞪一個月……我先前就已經和它對瞪三個月啦)……我自知沒有辦法寫出大家都會喜歡的故事,所以,我所能做的,就是不要愧對自己的稿子。我以前念書考試的時候,我爹娘都會跟我說︰「如果你已經盡力過了,那麼成績就不是重點。」(我家人的論點很棒喔)
所以我就盡力啊,雖然你們也許會覺得很難看,但我自認已經努力過,那就可以了。因為人生總是起起伏伏嘛!(好像跟前面沒有關系)
包常常,我都需要朋友的打氣鼓勵呢,不然我連文章都羞愧地不想打開。
如果我是一個很厲害的人,我一個月寫一本書;如果我是一個很厲害的人,我本本好看到不行;如果我是一個很厲害的人,我寫稿就行雲流水啦!
又怎麼會垂死在電腦前面苟延殘喘,或者煩惱到掉頭發呢?
因為我是一個沒才華的人,那就只好勤能補拙!閃亮!熱血!(雖然我很拙啦,很難補,也補不出什麼,笑)
老實說,你們知道嗎?我很喜歡當小作者耶,因為當小作者,書寫壞了沒人會去注意(陰險);偶爾不小心寫出一本不錯的書,就會得到鼓勵啊(陽光)!
我承認我沒志氣又沒出息……但是我很快樂啦!(笑)
其實喔,我「作者」和「讀者」這兩個身份根本都轉換不佳,跟我喜歡的作者一起寫書,我超開心又超興奮,我不會說啦!靶覺很像站在台下望著樂團尖叫那樣。(偶像!簽名!苞我握手握手喔……這樣啦……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