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三个姊妹各有各的魅力,欣赏她们的男人不在少数。像今天,楚慎行就挑了一件白色的纱质洋装,腰间系着一条粉红色腰带,脖子间挂了条同样色系的项链,看起来不但极有整体感,同时又能表现出她修长的身材,轻柔的裙襬走动起来特别吸引人。
“好了。”满意地对镜中的人做最后一番审视,楚慎行转身拿起皮包,拿了把洋伞,走到大厅的玄关,打开鞋柜拿出同色系的凉鞋套上,然后高高兴兴的出门。
啦啦啦,今天真是个好天气,但她要去哪儿才好呢?
兴冲冲的出门,还没走到转角,楚慎行就碰上每次出门必定碰上的问题,那就是──该去哪里?
懊去哪里呀?让她想想看。去图书馆?不,那里太安静了,会闷死人。去咖啡厅?不,那儿的咖啡太贵了,一杯要一百二十块,不是她这个寄人篱下的穷人喝得起的。那去书局不,她要是去一定又会忍不住刷卡买书,到时候又得忍受她二姊的尖牙利嘴,她才不要。
楚慎行左思右想,才发觉天下之大,竟没有一处她可以容身的地方,不禁悲从中来,红了眼眶。
……还是买面包到公园去吃好了,这样比较不花钱,也可以享受外出用餐的浪漫。
强打起精神到面包店买了两个熏鸡肉面包,楚慎行原本不甚愉快的心情,在香喷喷的面包香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是她们家最喜欢光顾的面包店,店名很浪漫,就叫“香榭丽榭”,取自法国著名的商业林荫大道。
他们卖的吐司很好吃,但她个人认为熏鸡肉面包更棒。尤其在刚出炉的时刻,香味四溢,鸡肉鲜女敕多汁,生菜香脆可口,搭配起来分量十足,活像快餐广告中强力主打的鸡腿堡,散发出诱人的芳香,教人忍不住流口水。
楚慎行上辈子跟鸡有仇,这辈子特爱吃鸡,尤其熏鸡更是她最爱。所以她兴奋不已的提着装有熏鸡面包的塑料袋,快快乐乐地朝公园走去,怎知半路竟会遇见她的同好。
“汪、汪!”
显然觉得刚出炉的熏鸡肉面包很吸引人的,不只楚慎行一个,路边的野狗也很垂涎。
“汪、汪!”
野狗的肚子很饿,对着她手上的袋子不停地狂吠,但单纯如楚慎行根本不晓得牠在吠什么,还笨笨地问──
“你为什么对我吠?”还兼流口水,看起来好恶心。
楚慎行迟钝到不知道狗吠的意思,路边的野狗则是吠到快要断气。牠要是会说人话的话铁定喊:“抢劫!”但由于牠是狗,只能用吠的,偏偏眼前的笨女人又呆到只会瞪大眼睛,于是牠只好咬牙低狺,但求务必吃到她手上的熏鸡肉为止。
“汪、汪!”牠发誓她再不丢下手中的面包,牠就要扑上去了,而且真的开始展开行动。
“你……你到底在吠什么嘛!”楚慎行被牠眼露凶光、口水流不停的狠样吓到,但又弄不懂牠到底要什么,吓得双腿直发抖。
我要妳手中的熏鸡肉面包!
是了,这就是牠要的东西,可这女人看不懂牠的肢体语言。只是瞠大着一双眼睛,眼眶泛红的瞪着牠,全然不懂牠的饥饿。
君不见电视广告上,人被钱逼急了都会跳墙,更何况这本来就是牠的工作?所谓狗急跳墙,牠是狗饿跳墙,务求先抢到她手上的面包再说。
楚慎行不了解狗儿内心的挣扎,只看见牠前脚俯低,一副要扑过来的样子。
“哇啊?!”这下就算楚慎行再笨,也了解牠的意思了。急忙把手中的面包丢给牠,另赠一瓶新鲜的牛女乃,差点没有当场把野狗打昏。
臭女人,算妳还识相。
被铝箔包牛女乃K得满头包的野狗,心满意足的咬起塑料袋,摇摇尾巴就走,临走时还不忘回头瞥楚慎行一眼。
另一方面,被野狗吓到两脚发软的楚慎行,却是仓皇逃亡,两只脚边跑边打结。她已经够狼狈了,偏偏这个时候凉鞋又不听话,右脚的带子“啪”一声,硬生生的断掉,楚慎行眼看着就要跌到地上──
“砰!”
人只要一倒霉,连跌倒都会被石头拐到。楚慎行没被石头拐到,但碰见一堵比石头还硬的人墙,差点没把她的鼻子撞歪。
“小心。”
所幸她的运气还没有坏到太彻底,人墙的主人壮则壮矣,风度倒不差,在千钧一发的时刻扶住她,楚慎行才没跌倒。
埋在他胸膛的楚慎行,首先看见一件深绿色短裤和短裤下的一双毛腿,稍后抬头又看见一件浅蓝色的T恤,本想一口气仰头看清对方的面容,脑中不期然闪过今天的占卜。
占卜的结果是──她会遇见一个心胸宽阔得有如大地、个性开朗得有如蓝天的男人。
难道、难道这个男人就是?!
猛然抬头看对方的脸,楚慎行的心脏有如千军万马似的奔腾。这个男人身穿绿色裤子、蓝色衣服,和她的占卜一模一样。如果、如果他真的是她命定中的那个人,那她该跟他说些什么才好──
“咦,是妳?”
她都还没开口呢,对方倒先说话了,说得她一愣一愣。
她的命定天子,竟然就是隔壁的恶邻?!
“呃,你好。”楚慎行也只能这么说,对方的表情跟她一样尴尬。
冒冒失失撞上他胸膛的女人,居然就是隔壁的圣女团队,魏丹心一时失了主意,一双手不晓得该放,还是维持相同姿势的左右为难。
“妳、妳被狗追。”这是他唯一想得出来的招呼。
“是、是啊,牠要我手上的面包。”这也是她唯一想得出来的回答。
台北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正活生生地上演着一出“乱世佳人”的精彩戏码,男主角有如白瑞德般的俯身搂住女主角的腰,女主角嘴唇微张,向后弯腰仰望对方,景色说有多美就有多美,只不过两人的对话完全牛头不对马嘴。
“妳买什么面包?”魏丹心一向就不太会说话,尤其在他脑子乱烘烘的时刻,就更钝了。
“熏、熏鸡肉,很好吃哦。”楚慎行每次都骂输她二姊,想当然耳说话的功夫也不怎样,两人只能就这个话题进行交谈。
“我家一向都吃肉包子。”魏丹心只好顺着她的话往下说。
“我二姊说只有老土才会喜欢吃那种东西,文明人就该吃面包。”
是了,这就是两家的不同。一语惊醒梦中人,原本还不知道该怎么办的魏丹心,一下子被这句话打醒,连忙扶正她的身体。
“妳那个姊,脑筋有问题。”猛然想起两家的对峙状态,魏丹心立刻又回复成战斗状况。
“你那个哥,才是神经病。”斗就斗,谁怕谁?她和她二姊虽然成天吵,但她的胳臂可不会往外弯,就算他刚刚扶她一把也一样。
“我二哥很聪明,妳不要乱说话。”同样地,他也誓死维护家门,绝不让隔壁的女巫有越雷池一步的机会。
“哈,那要看你对聪明的定义了。”楚慎行嘲笑他。“像你这种不读书的家伙,当然会觉得他很了不起。”
楚慎行或许不太会说话,无意中刺伤他人的功夫倒是很厉害,三言两语就正中要害。
不爱读书,或者说不会读书,无疑是魏丹心心中长久以来的痛。他正是那种头脑不怎么好,但身体壮壮的典型。长久以来他也习惯了,而且也从不觉得有什么不好。但不知怎么搞的,每次隔壁这个女巫用这些话讽刺他时,他就会产生一种自卑的感觉,让他好难过。
“不客气!”他莫名其妙丢下这一句话转身就走,搞得楚慎行丈二金刚模不着头脑,想了半天才弄懂他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