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男孩笑开了。“宾果,就是『吉米别哭』。”
伴奏的旋律一转,低沉带有磁性的嗓音撞进了每一个乐迷的心。
“他在放学公车上遇见一个绑辫子的大眼睛女孩,
她的眼睛盯着窗外,没看见有个男孩想说嗨,
怕她眼里写满惊慌不敢告白。
女孩、女孩,
妳跑得太快,追不上妳实在很悲哀。
我叫吉米,很喜欢妳,看到妳就口吃又无奈。
啊,女孩等等,别让别人把走妳,
不然我可要哭泣
吉米别哭、吉米别哭,
总有一天有人会明白你其实很可爱”
Dave,音乐界的名制作人,喝着酒吧老板请他的啤酒,很满意他今晚没有白来。
他找到了他要的黑羊。
几次安可曲满足了乐迷,主场表演结束后,“战栗飞行”的四个大男孩如往常般待乐迷散尽后,留在舞台上收拾自己的心爱器材。
然后他们会待在酒吧里喝上一杯才离开。
“吉米,”酒吧老板走到舞台前唤道。“乐器收好后,一起过来一下。”
将电吉他装进箱里,吉米抬起头道:“什么事?老张。今天是月结的日子吗?”他们虽然不是职业团,但是丰厚的红利可以让他们添购新的乐器。
“不,比结红利更好的事。”老张笑道:“来,来嘛,介绍个人给你们认识。”
杰杰拆下一只鼓,纳闷地看着老张。“什么人啊?”
被介绍的那个人已经主动来到了舞台前。他跳上舞台,对着四个大男孩露出诡异的笑容。
乔已经收好他的keyboard,站在阿力旁边。阿力戳戳吉米的手臂,低声道:“喂,他笑得好诡异。”
吉米则张大眼睛戒备地盯着这个穿黑衣的陌生面孔。“找我们,有事?”
听到“有事”两字,四个大男孩立刻站在同一阵线,同仇敌忾准备应敌。
老张笑着要打围场。
但Dave已经递出他的名片。“想不想摘星星?我可以把你们捧上天。”听起来像是:想不想吃糖?想吃就跟叔叔走的绑架伎俩。
男孩们捏着那张烫金的名片瞪大着眼。“你是那个”
Dave微笑。“可以把你们捧上天,让你们摘下星星的人。”
吉米看了老张一眼。老张点着头。
面面相觑半晌后,四个人闪到角落去商量。
“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阿力兴奋到必须压低声量。
杰杰附议道:“如果他真的是那个人的话,我同意。”
比较冷静的乔说:“我不想摘星星。”但是他刚退伍,工作还没着落。“我想赚很多钱。”
阿力说:“我们都当过兵了,杰杰也还要两年才会入伍。我那个工作有跟没有一样,要问我的话,我投同意票。”
杰杰道:“我家里人同意,我就同意,不过我想不用再麻烦问他们。”
“我同意。”这是乔。“老张都点头了,不会有错。”
三人都行使同意权了。三双眼睛一致看向未表态的吉米。他是Band吉他手兼主唱,创作力强,又是灵魂人物,他们不能没有他。
“你现在那个工作会扼杀你的音乐细胞。”杰杰说。
吉米在网络公司当工程师。是他们四个人当中最有“钱途”的一个,(在故事发生的那个年份,网络才刚刚发达,懂程序语言的工程师更是奇货可居。)
阿力的现职是汽车业务员。“我一直梦想着要当明星。”
乔:“出唱片可以赚很多钱。”
“更何况,”三人连成一气。“我们都爱摇宾乐。”瞪着他。“吉米?”
吉米不说话,并不表示他没有兴趣。就像阿力说的,机会千载难逢。每个玩音乐的人都知道,Dave从来不浪费时间在不会红的个人或团体。会被他看上,表示他们有一定的实力。而有实力的人是不必担心会失败的。
“好吧,就让我看看我们可以红到什么样的程度。”
“YA!”四个人八只手紧握在一起。
也许是因为由Dave担纲制作的唱片没有一张不卖座的。
也许是因为“战栗飞行”四个大男孩天生具有群众魅力。
新片上市短短三个月内,他们成为家喻户晓的摇宾团体。
半年内他们发了两张唱片,办了一场南北大型演唱会,门票在短时间内便销售一空,每个乐迷口中唱的全是“战栗飞行”的主打歌,少年少女的房间则挂满四个大男孩的大型海报。
金钱、权力以及迅速窜红让他们初尝变成另一种人的滋味。
杰杰,是个跷家少年,对学校和家庭的事完全没兴趣,只喜欢打鼓。
阿力,升学窄门下的牺牲品。服完兵役后为了生存只好投入汽车销售业,而初初入行的他自然卖不出几部车,红利加底薪根本喂不饱他自己。
乔,有自闭倾向的人格,音乐是他唯一的慰藉。当然在社会化的过程里,也认知到金钱的重要性。
吉米,在寄养家庭的教养下力争上游。相信努力就能成功的乐观主义者。
成为红透半边天的大明星让这四个大男孩深深觉得自己像是走进了童话故事里,成了故事中的主角人物。
在那个世界里,没有悲伤、没有眼泪。有的只是幸福快乐的日子以及完美结局的保证。
在那里,他们不是社会竞争下的失败者,笼罩在身上的光环足以让他们忘记有多少次在夜深人静时,为这个不了解他们的世界而低声哭泣。
杰杰捧着一大堆歌迷的信件和礼物,不敢相信地说:
“以前从来没有人写过卡片给我,我还是第一次收到这么多信和礼物。”他拆开一封信念出其中一段。“杰杰,你好可爱,我爱你。”他惊奇地说:“真是神奇。”
阿力翻着进口跑车的型录。“我想我可以买得起这辆蓝宝坚尼了。”以前卖车给别人的他连一辆国产车的头期款也付不出来。今非昔比,他的身价不同了。“等我买了车,我们一起去兜兜风。”
乔还是有着自闭倾向。但是他开始烦恼这么多的钱要花多久才花得完。
吉米把时间花在练歌和写歌上。
“该练习了。”他说。他很清楚现在的歌迷有多挑剔,如果他们的水准下降,不用多久他们的声势就会走下坡。
他严格的要求他的队友将每一个细节处理到最完美。
一百分完美还不够,他开始要求两百分的完美。接着,是三百分。
“杰杰,你节奏不对。”说了很多次“重来”后,他瞪着鼓手。“你的手怎么在抖?”
杰杰闻言立刻按住双手。“大概是练太久了。”
“集满一千次又没有礼物,吉米,休息吧。”阿力已经自动自发地拿下他的Bass。
乔打着呵欠。“到酒吧喝一杯吧。”
杰杰丢开鼓棒。“我想跳舞。”
大家都无心再练,只好丢下乐器,跳上阿力的跑车,飙到一间新开不久的舞厅。
当夜他们玩得很疯。
“喝啊,吉米。”同伴们说。
吉米一杯酒下肚后,立刻又有一杯递过来。
一群穿著大胆的女孩过来搭讪,他们在酒精的作用下,放肆的跟女孩们调笑起来。杰杰被一名少女拉到舞池跳黏巴达,动作火热的令人瞠目咋舌。
乔推了一包药丸过来,吉米问:“这是什么?”
乔幽暗深邃的眼里有一股奇异的诡谲。“好东西,让人快乐似神仙。”看来他终于找到花钱的地方。“试一试。”他将一颗Th色药丸放进吉米的空酒杯里。
吉米被酒精醺昏的脑袋突然清醒过来。按住乔的手。“我们不该碰这种东西。”
乔满不在乎地说:“只是试一试。如果没试过,怎么知道该不该碰?”耸耸肩。“再说,只是尝尝滋味,不会上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