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看!”他一把拉住了她,顾不得在街上、顾不得男女有别、也顾不得礼貌。“你答应过去吃中饭的!”
“不吃!”她气呼呼地涨红了捡。“放开我!”
他不放手,用一种更坚定、强硬无比的眼光盯住她。
“你可以不再来教堂,你可以不再参加唱诗班,你可以不再理会我,但答应了吃中饭一定要去!”他说。
“不!”她硬硬地。
“那我们就站在这儿!”他也有点恼怒,这女孩是怎幺回事?一阵风一阵雨的。
“文仲,别忘了你的身分!”她提出警告。
“我们去吃饭,我还有其它的话要说!”他的声音诚恳。
她再看他一会,她知道若是不吃这一餐,他是永远不会放手的,他就是那种固执得无可理喻的男孩子!
“去吧!但是——”她脸上红云未退尽。“今天以后,我不再见你、不再参加唱诗班、不再来这间教堂!”
“随你!”他笑了,笑得很有把握。“一个教徒是不可以迁怒别人的!”
“不是迁怒,不做眼中钉而已!”她冷哼看。
“好象仇人!”他摇摇头,截了一部的士。
他把她带到天文台道一间小小的餐厅,从门口经过,几乎感觉不到里面是供应食物的餐厅。小得雅致、小得精巧、小得怡人。
推门进去,迎面而来的是一阵幽雅的古典乐,灯光不亮,黯得恰到好处.踩看柔软的地毯,侍者把他们领到一张卡座上。
一共也只有十张卡座,信道中间的空地不设桌子,稀疏地放着一排棕榈,很特别。
这是一间讲究情调,不作张牙舞爪赚钱状的餐厅,文仲选的好地方。
咏梅的气消了一半,她喜欢这地方。
侍者静静地放下一本餐牌走开,难得有不打扰人的侍者!这间餐厅该出名、应该好生意,可是十张卡座上只生了一半客人。
“我要一个菲力牛排,你呢?”文仲不暇思索地说。
“蔬菜沙律和桃子冰淇淋:”她也不思索。
“够了?”他看看她。
“嗯——再多一个海鲜盅!”她说。
“你都吃冷食?”他不立刻吩咐侍者。
“我很偏食!”她脸无表情。
“偏食不是好习惯,有的人会太胖,有的人会太瘦,”他向侍者招招手。“也不要紧,有时随心所欲是很快乐的事!”
她沉默地等他吩咐侍者,他说有话说,她只顾听看。
他也没开口,若有所思地凝视着她。好一段时间,直到古典乐唱片放完。
“你喜欢吃桃子?”他问得好怪。亮亮的眼珠儿映看壁灯,有一抹琥珀色。
“桃子次之,李之第一,”她说。柔美的古典乐已化去她心中的不平衡,此时此地,她鼓不起心中怒气。“我喜欢那阵香味。”
“很清、很淡的一种香味,”他同意地点点头。“像你的人一样!”
“恭维吗?”她在嘲弄。
“实话!”他拿起桌上的水林。“你知道,你看起来像个小女孩,但说起话来一点也不挠人!”
“那要看对什幺人说!”她忍住笑意。
“对我就凶巴巴、冷冰冰,”他无可奈何似的。“对那个有洋名字的男孩就好一点?”
“当然!”她皱皱鼻子,忍不住笑了。
“他是你的男朋友?”他盯着她。
“不需要答复!”她不置可否。
“王咏梅,对我友善点,行吗?”他眼中隐有笑意。“每次见到你不是垂着头就是气鼓鼓的,我以为得罪了你!”
“就算得罪我你也不含在乎!”她说。
“谁说不在乎?”他瞪看她。“我在乎!”
“很幼稚的谎言,我不是叶爱琳!”她回瞪他。
“又来了,叶爱琳和我很有关系?”他小声叫起来。
她不回答,定定地注视看他修长的、满有艺术味道的手指,这样一双手,该天生是诗班指挥吧!
“你什幺时候发现诗班有一个对你有敌意的人?”她抬起头,问得突然。
“嗯——昨晚?今晨?不,不,是那天在新界的渔场里,”他回亿着。“你避开不和我打招呼!”
“一定要打招呼?”她反问。
“除非你否认我们是朋友!”他认真地。
“我们是朋友吗?文先生,”她说。
“文仲!”他纠正她。“不管你怎幺想,我觉得是朋友!”
“你这个人,你要天下人都当你是朋友才开心?”她忍不住说:“朋友是什幺?见面打招呼例开嘴笑一笑,虚伪地嗨一声,走开了就忘记你?”
“那幺大火气,”他拍拍她放在抬面上的手。“朋友就是朋友,用心灵来沟通的人,不是见面打招呼,也不是例开嘴笑一笑的,就像是我和你,我和爱琳——”
“你不和我!”她涨红了脸,坚定地说:“对我来说,你只是诗班指挥,一个——比较不落俗套的男孩子,我们不是——你说的那种朋友,不是!”
“咏梅——”他感兴趣地望若她,这幺火爆的女孩子实在少见,火爆表示什幺?真?
侍者送上食物,打断了他们的谈话,他们都低下头像是很专心地吃着。
咏梅很难堪,在他面前总沉不佳气,以前那幺渴望得到他的注意,那幺渴望接近他,现在目的达到了,反而变得莫名其妙地格格不入,是没有缘吧!
“下星期真不来教堂了?”他拿着叉子。
“我记得这幺说过了!”她装得冷漠,心里好懊恼,怎幺会弄得这幺糟?不去教堂——不是等于封死了前面的路?
他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又开始吃牛排。
她恨恨地咬咬牙,封死了路又如何?谁希罕?她不相信全世界只有一个文仲!
**木咏梅躺在床上,又是星期六,练习唱诗的时间快到了!
她矛盾又烦躁,她自己说过不再去的,说得那幺斩钉截铁,即使十分渴望去,她也不能再去,她下不了这自筑的台阶。
她很不客气地推掉林正平的邀约,这个男孩子一定生气了,她不在乎他生气!
她睡不安稳地移动一下。
上星期天她拒绝了文仲要送她回家的请求,只有男朋友才送女朋友回家的,她和文仲没有这种关系!
她愈来愈觉得和文仲去吃一餐是天下最莫名其妙的事。虽然餐厅情调好、音乐好、食物也好,但她和文仲无言以对地坐着,算什幺?
她很后悔,会有什幺闲话吗?
文仲那天说有话要告诉她,但是他始终没有说.他只是故意找个借口而已!
文仲,很可恶!
他可是和叶爱琳约好了来捉弄她的?
幸好她决定不再去那间教堂,否则一定给人看笑话!
莫名其妙去喜欢一个陌生的、全然不了解的男孩子,是天下最靠不住的事!
她看看表,练习的时间已开始,文仲可发现她不在?
也许不会,文仲指挥唱圣诗时从来不看她,连视线都不掠过她脸上,他怎幺可能发现?
叶爱琳一定知道,咏梅就坐在她旁边,不是吗?她心里一定暗暗高兴,去了眼中钉、去了情敌!
天!怎幺又想起情敌这这两个字?文仲对她简直没有半丝“情”可言,说什幺情敌?
她随手在床头架上抽出一本书,是本看了许多次的散文学,是台湾的张晓风为的(地毯的一端)。
她翻了一下,她知道张晓风一定是个基督徒.而且是个十分虔诚的基督徒。晓风文采生动、思想深刻、感情真挚,她喜欢张晓风的作品。
她还看过一本晓风的(哭墙),不过,她偏爱这本(地毯的一端)。可能这本书里收集的文章都是晓风在大学里那一段日子写的,令她觉得亲切。也许这一本是晓风第一本集子,她觉得特别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