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喂,招凤,人家毕竟是弟弟的女友,妳是不是说得太--”唐正保缓颊道。
“噢,我的话令妳不愉快了吗?那真是抱歉啊,张小姐。”孙招凤甜甜地一笑,但笑意并未传到眼睛里。
“姊姊!”约麒忍无可忍地放下筷子,瞪视。
“我并没有不愉快啊!”张彩瑶还是笑笑地说:“因为工作的关系,我习惯作休闲、舒适的打扮,这样子比较便于活动。没有想到这会有失礼节,下次我一定会记得盛装前来拜访的。”
“彩瑶……妳不用管我姊姊的话,我们家并不是什么王宫、寺庙,哪来那么多规矩?妳只要穿妳喜欢的衣服就好了。”约麒很懊恼,他多想给彩瑶宾至如归的感受,可是“家人”的不愿配合,他竟无力制止。似乎,反而让彩瑶难过了。
“哟,人都还没进门呢,就这么偏袒人家啦?”招凤以鼻音轻哼道:“你要不是我弟弟的话,我真要嘲笑你的软弱无能,让女友牵着鼻子跑了!”
“妳说够了没?姊姊!”从以前到现在,约麒都不会说他拥有的是“兄友弟恭、姊慈妹爱”的亲爱手足,可是他真的没想到姊姊会这么过分地侮辱自己的“朋友”。
“干么发火呢?虽然我是嫁出去的女儿,不过在这个家总有说说话的权利吧?”
“妳想说什么我都管不着,可是妳要是再说一句彩瑶的不是,我--”按着桌子起身,约麒怒瞪着她。
“哎哟,瞧瞧你的眼神,像要杀人似的。妈,妳看,阿麒也太过分了吧?我好歹是他的姊姊耶,他居然凶我。”
“阿麒,你坐下!大家都在吃饭的时候,没事站起来,像什么话!”孙母训斥完儿子后,也无奈地看了看女儿。“阿凤,妳也少说两句,快吃饭吧!”
“我知道了,妈妈。我不说就是。”赢得母亲的“助力”,孙招凤得意地瞥了弟弟一眼。“妈,妳最喜欢吃螃蟹了,我帮妳挟块肥美的蟹黄。正保,你去替爸爸倒酒,陪爸爸喝两杯。”
听从妻子吩咐的男子,马上就移到岳父身旁,恭敬地拿起岳父最喜爱的二十五年份白兰地,倒进加了冰块的杯子中,敬起酒来。
看着这一幕,约麒大概知道姊姊心中在打什么主意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
“不好意思,让妳受气了。”小声地,约麒向身旁的彩瑶道歉。
她善体人意地一眨黑眸。“我只是作客两天,又不是真的要和你姊姊相处一辈子,有什么关系?就让她说吧!我倒觉得真正辛苦的人是你,加油喽!”
苦笑。
约麒听她这么说,不但没有好过一点儿,反而很伤心。因为她这么说的意思,不是代表她毫无考虑成为这家族的一份子?感觉好像是辛辛苦苦地站在起跑点上,结果还没有开跑前,他就被列出局了。
他就是担心会变成这样,所以才隐瞒自己的家庭背景的。
想不到,费尽心思还是免不了曝光。不是每个女子都渴望能觅得一个金龟婿的,他晓得彩瑶的个性,她是个最怕麻烦的人,就算约麒有苦万贯家财,在她眼中不但不会是“优点”,现在看来,它变成“重大缺点”的可能性还高一些。
懊怎么做才能扳回这不利的局面呢?约麒猜,自己恐怕要失眠好几晚喽!
第三章
以前看电视剧时,都会觉得里面描写大户人家的饭碗很难捧的那些剧情太过夸张。不过,在历经过孙母与孙招凤两人的轮番“洗礼”后,彩瑶万分庆幸自己只是冒牌女友,不是当真在和孙约骥交往。否则……现在她大概会冲到厕所去,哭肿一双核桃眼,后悔自己“所爱非人”吧!
或许是用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待这一切,所以即使听到孙姊姊用着讽刺的口吻,指责这个、说那个,加上被孙家伯母当成“野女孩”对待,彩瑶还是满平心静气(不痛不痒?)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不被他人谅解也无所谓,她只求问心无愧、过得开心就好。
反倒是孙约麒一脸愧疚的模样,让她有些不好意思。
追根究柢,是自己“不请自来”给他添了麻烦,他好心地留自己多住两天,不料却招来姊姊与母亲的不悦……彩瑶又不能挑此刻说:“那我还是别打扰了!”,假使这句话真的出口,换来的绝对不是孙约麒会松口气的反应,反而会让孙约酦与家人处得更不愉快,为这件事闹得更凶也不一定。
其实他真的不必这样袒护她的,她也不是三岁的孩子了,不会因为别人的几句话,就伤了自尊、损了自信。
“张小姐,妳会喝酒吗?”坐在首位的孙父,忽然打破沉默,举起酒杯问道。
彩瑶微愕地张大了眼,点头说:“一点点。”
“那就和我喝一杯吧!”老人以深具威仪的口吻说。
“是。”
不懂孙伯父怎么会突然找自己喝酒,可是在孙家人里面(当然孙约麒除外),彩瑶对这位老人家最有好感。在自己还不知道他就是孙约麒的父亲之前,还以为他是哪个以“园丁”为职业的顽固老爹呢!
那时候,她听到孙约麒在大门玄关和一名男子说话,不好意思从大门出去,所以找到了通往后门的路,想趁天色没暗前到附近走走,顺便寻找有无可拍摄的景点……
背山而建于山谷中的孙家,往后方攀爬上去就是一座铺有栈道的小山丘,两侧种满了桧木、楠树与枫树,于是不过大雨的空气中,遍布芬多精与泥土的自然芳香,令人精神为之一振。
不多久,她还看到一只松鼠就在头顶的树梢上奔来、跳去,她取出了照相手机,捕捉住那幅顽皮松鼠戏林的画面。
应该就是在遇见松鼠之后没两分钟吧,她看到路边有一名体格硬朗的白发老爹,蹲在山沟边挥动着镰刀。
“你好。”
打了声招呼,老翁没有反应。彩瑶心想他该不会是“重听”吧?于是拉大嗓门,靠到他耳边喊道:“阿、伯、你、好!”
停下手边的工作,老人家转过头,从斗笠底下抬起一双炯炯精瞳。“我没有耳聋,丫头。”
“哈哈,歹势啦!我以为你耳朵重听,没听到我在和你说话。”不怕生的彩瑶,蹲到他身边,问道:“你为什么要把这边的草都拔掉啊?阿伯。”
“哼,小孩子问那么多做什么?妳是要帮我吗?”老伯手不停地,继续徒手把曼长于小山沟边、步道旁的草清除。
“好啊,我来陪你一起拔草,反正我也是闲闲出来逛逛的。”
让年纪这么大的老人家一个人在山中工作,也太可怜了。彩瑶卷起衣袖,说做就做地和那堆看似非常软弱,实际上根深抵固又坚韧得要命的草搏斗起来。不过才拔几分钟的草,额头就冒出了颗颗汗珠,但她还是没有停下手来。因为隔壁的老伯年纪比她大多了,人家还不是一句话都没抱怨地奋斗到现在。
就在彩瑶努力拉扯着某株“高大”的杂草时,阿伯突然从口袋中掏出一双麻布手套,扔给她。“妳戴上吧,手会受伤的。”
“不用了,阿伯自己戴就好!”
“这点草还伤不了我的老皮,我不用。”
仔细一瞧,阿伯的手果然比她硬实,青筋突起的皮肤被晒成深褐色,还长满厚厚的老茧……她还以为自己的手,已经在沉重相机与显影剂中锻炼得很扎实了呢!看样子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啊!
老实地接受人家的好意,彩瑶大着胆子地问道:“阿伯,你在这边工作多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