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什么,饶舌的鹦鹉?!”微微一怔,顾其忧的神情有点茫然。
虽然她没有被刺伤的神色,但抬高的脚迟缓了一步,显得重如石臼。
“我自己的事自己负责,不劳操心。”季靳成功地表达对她痴缠不休的行为感到不耐烦,那冷冽的气质如刀一般隔开两人的世界。
“呃,这个……你在生气吗?”奇怪,她忽然觉得他有种高深莫测的可怕。
好冷呵!她的手脚都快被冻僵,气象局的预测又不准了,三十度西的温度怎么只剩下十度左右,她想回去穿大衣御寒啦!
“别再跟着我。”
冷冷的撂下一句话,他优雅的转身,像高贵倨傲的王子,没看她一眼地朝着路的那方走去,云深不知处的翠羽雷雀发出尖锐的长音。
人的心就是一张地图,不需要人引领就能到达目的地,他只要听从心的声音往前走,目标便在不远的前方等着他。
他不急,从容不迫的身影沉稳的踏出每一步,满目的海芋似在说--欢迎、欢迎……
“女儿呀!别太死心眼,妳高攀不上人家,不要傻呼呼的一头栽下去。”
“哼!谁说我高攀了他,我和他站在一起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美得像一幅画,妳不要扯我后腿啦!”她才不会灰心呢!再接再厉为美好的未来努力奋斗。
一听女儿不害臊的自我吹捧,顾大妈捧着肚子大笑。“什么画,妳班上学生画的鸭子走路呀!还是扑通跳下水有翅膀的青蛙?”
“什么鸭子走路,妳根本没有艺术天份,那是鸳鸯和天鹅。”一想到学生四不像的涂鸦,顾其忧的头开始发胀。
“是是是,鸳鸯和天鹅,随妳怎么掰都成,不过我看他跟赵老头的孙女比较适合,两个人都很漂亮。”至少他们说的什么气质很搭,都是好人家出身的孩子。
看了看女儿,她实在很想叹气,同样是喝山泉水长大的孩子,怎么差别会那么大,一个像天上的云,一个是地上的泥,差之十万八千里。
“风夕雾?!”黑幽幽的瞳孔骤然放大,似要从鼻孔喷出火来。
掩着耳一瞟,顾大妈没好气的要她小声点。“妳要多跟人家好好学学,不要大吼大叫地让我不好意思承认妳是我的女儿。”
人比人气死人,她早就看开了,什么种生什么瓜仔,一点也瞒不了人。
“谁说我比不上她,妳越是不看好我,我越要让他喜欢我,我就不信我会一直输给那个多病的臭女生。”
童稚的怨恨延续至今,顾大妈的劝阻反而让她更加不肯服输,怒火熊熊的握紧拳头挥舞,不相信近水楼台会得不到月。
她一定要得到他,绝不让风夕雾又再一次踩到她头上耀武扬威。
彼其忧孩子气的立下誓言,不为一份真心只想赌一口气,玩着一个人的爱情战争,没有男女主角。
她,注定是个配角。
第四章
“啊!小心、小心,麻烦让让,我的煞车不太灵光,别让我撞上你。”
铃铃的簧片撞击声及不上女子仓皇的急切声,一辆保养得像新的粉红色淑女车速度极快的往下冲,跟有没有煞车一点关系也没,因这路可是斜度六十的下坡路,一往下滑势子很难挡得住。
飞扬的长发在肩后划出一道美丽的弧度,似波浪般一波波起伏不定,煞是好看的令人着迷。
若是手握车把的女孩神色不那么慌乱的话,眼前的一幕还真是赏心悦目,彷佛悠闲的淑女骑着单车漫游山林美景之间,人与树影合成一体,成为天然景致之一。
可惜惊恐的轻喊破坏她脸上的惬意,一手要握紧把手怕车头偏向路旁,一手按住遭顽皮的风戏弄所扬起的裙襬,还要担心篮子里的鸡蛋会撞破,她比挡路的“路霸”更惊慌,生怕一个不慎撞个正着。
“下回飚车时请净空路面,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让出行走的路权。”
戏谑的男音当头淋下,脸色微白的风夕雾气息不稳地冷抽口气,发现一只有力的手捉住车头中央的横杆稳住她,让她不致继续狂奔千里。
风随着她的停止而静止,但被打乱的发却不肯服贴地落于身后,乱得俏皮让人伸手想去抚平。
而那只足足有她白皙小手两倍大的大掌正顺心而为,轻柔但不造次地以指代梳轻轻滑过柔软发丝,让那头乌黑秀发如瀑直流。
“真是不好意思,我不是在飚车,没撞到你吧?”她表情微窘的连忙道歉,低头注视前方多出来的那只手。
“妳看我像是被撞到的样子吗?”瞧她耳根倏地红透,季靳突然兴起捉弄的趣意。
好优雅的手形,修长得像……钢琴师的手。“呃,对不起,是我太冒失了,没控制好车子的速度横冲直撞,希望你能原谅我的莽撞行径。”
“妳一向有对着别人皮鞋说话的习惯吗?”她多礼得让人想笑。
“嗄?”他在取笑她吗?
“我想我还不至于丑到面目可憎的地步,我保证不会吓哭小孩子。”他的脸比他的鞋子好看。
“你误会了,我只是在研究你漂亮的手……啊!是你!”头一抬,她惊讶的露出意外的神色。
“又见面了,种花的小姐。”季靳有礼的行了个绅士礼,下颚一点帮她扶住车子好让她从容下车。
粉颊微赧的风夕雾有些难为情的朝他一笑。“英勇的骑士救助落难的少女该如何回报呢?可别说以身相许,我正打算打破传统。”
“妳可以从自我介绍开始,我不介意当个失望的勇士。”她的幽默让他差点笑出声,心底保留的柔软地轻易被她占据。
“风夕雾,风中绯缨的风,夕阳西下的雾岚,很平凡的种花女子。”她套用他的话自嘲,但举手投足间不自觉的散发着大家闺秀的高雅气度。
“风夕雾……”他仔细的咀嚼这个梦幻的名字,罕牢记在心版。
“你是季……呃,还是靳先生,我的记性不是很好,老是忘东忘西地闹笑话。”他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可是他的外表比姓名更容易记忆。
“别把自己忘了就好,我是季靳,一个居无定所的天涯人。”
维也纳森林暂停营业,他真的不知该何去何从。
那年在纽约苏活区的黑人爵士乐团遇到一身故事的老板后,他淡寞的表情有了一丝明亮,彷佛他可以从他身上得到他想要的答案。
老板说他下一个目的地是台湾,如果有兴趣欢迎同行,他的小酒馆缺一个美丽的钢琴师。
当时他的心情是复杂的,举棋不定徘徊在去与不去的十字路口,他放不下照顾他多年的黑人乐手,却为Kin的提议而心动。
后来,他从口袋拿出一张老旧的发黄相片,指着里头温柔的女子对Kin说,如果可以,请你帮我找到她,届时我会为即将开幕的酒馆弹奏美丽的音符。
他不以为Kin的找寻会有结果,没想到四个月后他收到一封来自台湾的信,当下他毅然决然的告别暂居的黑街,背起行囊迈向未知的世界。
家对他来说是个遥远的梦,他已经不记得欢笑的颜色,除了钢琴声他一无所有,孑然一身漂泊在茫茫人海中。
说也奇怪,对于酒馆的伙伴们平时众在一起从不觉得有何珍贵处,可是一旦分离,他竞怀念起维也纳森林悠然的气氛,以及阳光般的侍者James和尽说冷笑话的酷酒保Hermit了。
当然Kin的自得和风趣也是不可或忘的,他们丰富了他贫瘠的灵魂,让寂寞的他有了个歇脚的地方,分享孤独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