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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大侠 第21页

作者:董妮

是只对曲笛好吧!要柳怀犀暂时不能人道,是很残忍的。但曲敏儿能说什么?曲笛下定决心要做的事,是从来也没有失败过的。

她也只能点头答允了他的要求。

曲笛接着说:“我离开后,妳立刻接手天宝坊,并放出消息,说我突然暴毙或者出海……不管什么都好,就是尽量让天宝坊跟我撇清关系,有什么事妳再派人跟我联络,明白吗?”

“那拍卖宝剑、大闹武林大会的事?”

“不干了,妳把那些剑送给柳怀犀,让他转送皇帝去。万一剑出事了,让姓柳的自己去烦恼,妳千万别强出头。”他之前制定那一长串与敌俱亡的计划,是因为他找丁叮找太久,久到他已丧失希望,才想用最激烈的手段和敌人同归于尽。

但现在他都找到丁叮了,白痴才会跟那些敌人一起死,他还想留着大好岁月跟丁叮一起畅游山林,共享欢乐呢!

至于那些毁了白云庄的仇人,没关系,他还年轻,有大把岁月跟他们耗,他多得是手段折腾他们……正想着,一个念头闪过脑海。

“敏儿,妳跟柳怀犀谈完生意后,不妨借着赠送宝剑时,稍微跟他提一下吸血大法的恐怖。”

“他不过是个读书人,与他谈论江湖事有何用处?”

“正因为他是个读书人,还是个正经无比的官儿,他会很清楚这邪功对于国家、社稷、百姓的威胁。”

“你想藉肋官府的势力对抗血杀宫余孽?可这对你的报仇大业有何用处?”

“用处在哪里呢?嘿嘿……日后便见分晓。我走了,妳也保重。”他走了几步,想一想,回过头望她一眼。“妳如果要嫁人,记得眼睛睁大一点,那些脸白白、嘴花花的英俊小子是万万不能挑的,知道吗?”

说完,他真的毫无悬念地走了。

她看着他的背影,良久良久,两行泪滑下。

“你不嫌说得太迟了吗?我的心早在三年前就被一个脸白白、嘴花花的英俊小子给勾走了,呜呜呜……”呢喃着,她再也忍不住以手掩面,嚎啕大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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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叮一离开天宝坊,笔直往西行。

她一心只想快赶回家,却没有发现,她心底日思夜盼的家并非“柳家”;因为柳家是在天宝坊的南方。

她走的方向是朝着白云庄去的。

完全是无意识地行动,在大街上、在拥挤的人群中,她像一条泥鳅一样,在众人发现她的存在前,已滑溜地跑了开。

她行色匆匆,越是赶路,一颗心就跳得越快,却不是因为累,而是胸膛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叫嚣着想要蹦出来。

那股子海啸般的情绪在她奔近苏州城郊的山头时,累积到最高点。

“啊!”她张嘴,发出一记长啸,如凤鸣九天,清越激扬,直入云霄。

而伴着啸声的是她轻灵若凌波仙子的身姿,脚尖轻点着山石,一路曲折,直上山顶。

“啊!”须臾,一记龙吟加入丁叮的啸声中,龙吟长空,雄壮威武,身形是笔直的,就好像一支月兑弦而去的长箭,一气不换,直时山顶。

丁叮欢快的脚步一直奔到一片灰黑的地面上,猛然煞住。

她讶异地看着满地的残砖废瓦、焦黑的土石,原本失控的神思突然间就这么回到了现实。

这是怎么一回事?她应该是要回家的,回到柳怀犀的身边……原本在脑海里纠缠着的画面突然像褪去了伪装,变得清晰无比。

她往前踏一步,一段记忆回到脑中。

“爹爹,你回来了?咦?那是谁?”

她看到一个瘦巴巴的小孩子。

他一开口就叫她“姊姊”,她从来也没有兄弟姊妹,这偌大的家里就她一个孩子,生活既无聊又无趣。

她好想要一个弟弟,而这个弟弟好可爱,嘴巴又甜得像涂了蜜。当他洗干净后,她真是吓了一跳,这世间怎么有这样俊秀的孩子,就像天地的灵气都集中到他身上了,他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目光的焦点。

后来,他变成了她的师弟,她也慢慢了解了他的出身来历。

但是她一点都没有看不起他,反而更加怜惜他,把他当宝一样地捧在手心上疼宠、呵护。

爹爹说他性情偏激,需要好好教导,否则难保哪天不小心走入魔道,那就是玲珑门的罪孽了。

她却不以为然,师弟或许性情稍微极端了一点,但他的心肠其实是很好很好的,看看他在山里这么久,几时胡乱杀戮那些鸟兽了?除非对方先冒犯了他。

照师弟的说法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那抱歉了,犯我一分,我必十分回报。

师弟主张人性本恶,因此除恶务尽。

爹爹认为人性本善,凡事必留余地。

她则觉得他们两人都有道理,不妨择中庸而行。

他们三人就在这里……对了!她想起来了,这地方就叫白云庄,是她真正的家啊!

一只大掌无声无息拍上她的肩,以她目前的功力该是躲得开的,但她没有躲,一双泪眼回望过去,盯住那黑发中夹着银光,容颜如雪的男子。

“师弟……”泪水滑下,她软软地倒进了男子的怀里。

曾经,他瘦瘦小小,足够她完全抱进怀里呵疼着;如今,他抽长的身子比她足足高出了一个头,宽阔的胸怀紧紧地拥着她。

他的身体在颤抖,四年啊!多么漫长的时光,久到他以为自己已经不可能等到了,她必是死去了,否则怎么会任他翻遍天下,仍然遍寻无踪。

他本已下定决心豁出这条命,为她报完仇,就下黄泉去找她。

然而,上天终究没有绝了他的生机,终是让他找到了她。

他小心翼翼护着她,不惜耗费大半功力为她打通阻塞的经脉,餐餐灵药,佐以昔年他俩在山上最喜爱的东西,用最平和的方法,总算勾回她的记忆,令她重入他怀抱。

好久、好辛苦的一段岁月啊!

他抱着她,指着左前方一块黑抹抹的地面。“就是在这里,我第一回见到妳,我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娶妳做我娘子。”

丁叮一阵沉默。当时的她年纪太小,不了解他口中的“喜欢”到底是什么意思?对于他的亲近、搂抱、甜言蜜语,根本不解风情,索性什么也不做,一切随他,直到那一夜……

他扶着她,引她走遍那曾经存在、如今却成废墟一片的白云庄。

他们曾经在丹房里打架,在书库里读书,在厨房偷喝酒……好多好多的小事她已不复记忆,但他却记得一清二楚,仿佛在白云庄那段岁月,每一时每一刻都是用烙铁直接烙进他的骨子里,任凭岁月无情流转,刻痕始终如一。

他们的脚步最终停在密室前。

当年曲笛建这密室,为的就是在紧要关头保护自己跟丁还父女。却想不到,正是这间密室引得他与她生离四年之久。

“妳知道吗?师姊,我爱了妳近十年,从我们第一天见面开始,我就知道我爱妳,这一辈子仅会爱妳一个。但只有一次……我几乎是恨妳的,我想问妳,那夜,妳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要抛下我?我宁可和妳死在一块,也不愿独自偷生。”

她抬头,模糊的泪眼看着他清俊的容颜,面白如玉,若非那一头泛着银光、夹着点点星霜的头发,他跟过去完全没有变。

是什么原因让他显得如此苍老,又如此深沉?

她心好痛。“我一直不懂你口中的喜欢是什么意思,直到那一夜,我看到那两柄柳叶刀差点搅碎你的身体,我突然懂了。我舍不得你受伤,我想你好好活着,但愿你一生平安到老……我要你快乐,师弟,我衷心祈求上苍能赐给你幸福,只要你能活下去,我……我可以做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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