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他的小妻子还不清楚自己的魁力有多大,他不爱刁钻任性的大家闺秀,也受不住卑躬屈膝的小家碧玉。
他喜欢胭脂不受拘束的开朗个性,也爱她聪慧敏锐的温柔。只是——她对他有一丝丝的情意吗?他给予的一切都是出自逼迫,虽然她反抗过,最终,仍是屈服于他的任性跟蛮力……袁克也摇头,那种沉溺的感觉一发不可收拾地压迫到他喉咙,他不喜欢那感觉。
“男人通常不会跟女子谈信任的。”
“我不是你所指的那一类男人,你知道吗,我喜欢云游四海,游山玩水,袁克闻还在的时候,我经年累月都在外头,老实说,我对那些官家千金或名花闺媛毫无感觉。”长了翅膀的心再也接受不了禁闭的一切,他想与之并辔的鸳鸯必须是月兑俗不凡的,而胭脂,就是那个人。
“我说过会替你带来灾难的。”她没有他那么乐观。
“目前,我只看到你为山庄带来的新气象。”没有她的山庄是一片死气沉沉。他几乎忘记认识胭脂之前是如何生活的。
胭脂半凝眸、半垂睫地玩弄自己的指甲:“不用安慰我,灾难已经发生了,因为我的缘故,害得许多人丧生,都是我的错。”
“你确定?”
她点头,非常用力的。
“好吧,那我们去看一下你所谓的‘错误’。”袁克也给她一个吻,而后敏捷地起身着衣。
“等等!为什么你会在这里,你的事都办完了?”这问题早在看见他时胭脂就想问了,偏偏一刻不得闲。
“克武和华胥会处理一切,咱们先来解决眼前的事吧!”他着装完,似笑非笑地盯着胭脂白皙的肌肤看。
胭脂马上感受到他不怀好意的注视,害臊之际忘了不愉快的心情,顺势丢出最后一只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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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管家说你为了救人坐上马车?”两人安步当车,走出庄院大门。
袁克也的随遇而安和体贴让胭脂直觉窝心,他知晓她心底有一块地方一直恐惧着四只脚的动物,所以连带的也对马车退避三舍。
“那时候一心只想救人,根本考虑不了那么多。”就算现在她也想不起来坐在奔驰马车内的心情,原来那么可怕的事在紧急的瞬间却是最不重要的。
“你是我见过最坚强、最努力的好女孩。”他忍不住在半路把胭脂捉起来拥吻一番。
“你太乱来了。”她脸红心跳。他的胆大妄为真是天下无敌了。
“别告诉我你不喜欢。”脸红的她肌肤如花似瓣,眼眸亮如星月,教人如何不爱她。
进人村庄,袁克也和胭脂特别的模样马上被认出来,一传十,十传百,众人扶老携幼,围住了他们。
被这么多人团团围堵,对胭脂来说,在旧有的经验里都是不好的,任凭她再勇敢,还是躲到丈夫的背后。
袁克也握紧她的小手,低语道:“你瞧!他们全都是笑容满面喔!”
骗人!胭脂用指尖在他结实的背上写字。
“说我骗人,不然,你自己睁眼瞧瞧。”将自己被她当作屏障的身躯撤开,不敢面对现实的胭脂整个暴露在众人的眼光下。
虽然她每天也拿袁克也的脸来练胆,这时却觉得村民的眼光比他可怕一百倍。
“对不起,矿坑的事都是我的错,我会负起所有的责任的。”她心虚得不敢直视大家的眼。
“喔,夫人,你这么说可要折煞我们了,矿坑的事我们一点都不怪你,若不是你给我们养家活口的事做,我们的际遇恐怕更是凄凉;再说,你对我们这些穷苦人家的体恤,在在让我们不知如何是好。”
碧定地发放米粮,增建学堂,免费让所有的人进入矿坑挖矿,取得的原金全属挖掘的人所有,意外发生又岂能将整本账算到恩人身上!
“不错,事发后,就连水佩小姐都来帮忙,简直叫我们承担不起啊!”又有人抢着发言。
全是心地良善的好人!胭脂眼眶含泪,内心的想法错综复杂,笔墨难以形容。惟一坚定的是,她知道自己来到一个最美丽的地方,如果可以,她想一直留下来。
在泪珠就要夺眶而出时,一只有劲又温暖的胳膊环住她的肩,默默将她带离人群。
“为夫的我不介意出借衣摆给娘子拭泪,不过你的眼泪吓坏我的村民们了。”
“咦?我知道我哭起来很丑。”泪滴沾在她的黑睫上,胭脂瞪大黑白分明的雾眸。
袁克也在石块上坐定,不禁叹气:“不管你是笑是哭,不知道为什么我都爱啊!”他语气中的苦恼真挚动人。
胭脂破涕而笑,龇牙啐他:“净会哄人,一点也不害臊。”
“我所言字字属实,若有虚词,老天罚我夜夜孤枕难眠无人问暖,变成没人要的孤老头。”他甜蜜地说。
“啊!不听不听,跟你说话老没个正经。”胭脂一扫眉间的隐晦,捂住耳朵猛地一阵乱摇。
袁克也将娇躯纳人怀中,吻她的发丝:“为什么要对我这般地好?”
他相信天下不会再有第二个裘胭脂,也不会有哪个女人能做到这样的地步,为贫穷的村民谋福祉,建设这才只具雏形的山庄。这些原来不都该是他的工作吗?现在她却一点一滴地实践履行,她究竟是怎样的奇女子啊!
“因为你是我的夫君呐!”一夜夫妻百日恩,有许多事是不需要理由,相爱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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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襄阳到流离森林,胭脂不知道袁克也是怎么在一夕间赶回来的,她看见的是丈夫泛黑的眼眶、浓密的胡鬃和僵硬的肌肉,那肯定是在极度疲惫和全无休息的情况下所招致的结果。
伴着他入睡,胭脂轻手轻脚地离开了床。走了两步,忍不住踮着脚尖又转回来亲了他一下,这才掩上房门离去。
她到厨房张罗了一点吃食,接着便来探望受伤的风平意。
那场灾难要不是风平意替她挡去落石和撑支木,她很难全身而退,只受少许擦伤破皮而已,于情于理她都该亲自照料她才对。
房门没拴,胭脂一推就开,屋里,静极。
“平意?”她试探地喊。
“哐当!哎哟耶啊,该死的……”一串喃喃的咒骂压抑又隐约,原来撩起的纱帐被只粗暴的手放下,仿佛在遮掩什么似的。
“没关系……只是不小心撞上床沿,无所谓……”她的声音有些惊慌。
胭脂伸手撩起纱帐:“三伏天哩,人又病着,一直放着纱帐,对身子不好,应该让空气流通,这样才好。”
“不不不!我怕苍蝇蚂蚁蟑螂臭虫,总而言之,纱帐放下最好。”
她虽然费尽心思地编造理由,只可惜,胭脂是身体力行的人,嘴巴和动作永远同步进行,话一落,帘幕已掀。
床的最里侧只见风平意将整个人裹在被褥里,就露出一颗乱糟糟的头。
“夫人!”她哀叫。
“你的脸好红,难不成发烧了?”她用跪蹲的姿势爬上来,伸手就要往风平意的额探去。
风平意如见蛇蝎,庞大的身躯已经缩得只差没蜷成团:“夫人……不可!”
胭脂频频摇头:“这样不行,看你连说话都变得语无他次,糟糕!恐怕是病情加重了,来,让我给你瞧瞧是不是伤口发炎该换药了?”
她想剥她的衣服耶,与其如此,她不如一头先撞死算了。风平意抓紧她的第二层皮肤——也就是那张被子,抵死不让胭脂察看她的伤势。
“平意?”胭脂叉腰。
怎么人生病就变成不听话的小孩?真是伤脑筋呐,
“我不习惯让人家碰我,再说男女授受……我的意思是主仆有别,礼不可废,哪有主子服侍下人的道理!”危急存亡之际,总算让她急智遽生。阿弥陀佛!幸哉幸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