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习惯黑暗的双眼,接触到一双闪着绿光的金黄色瞳眸。
这……竟、竟然是……一只……
狼!
而且不是普通在动物园可以看到的大小如狗一般的狼,祂四肢着地时高度就大约到她胸口,极之巨大的身形让人望之胆怯。
金黄色的眼瞳冷冷逼视着她,血盆大口闪耀一嘴尖锐白牙,嘶嘶吼着,银白色的毛刹那间如接触到静电般竖立,在她眼中看来,这可是不大好的前兆。
接着,她发现了凶狠动物旁的衣物,灰色的……那是诺因的毛衣!
她想尖叫,却叫不出声,第一个在异乡认识的外国朋友,一个有趣的大胡子……就这样,被狼吃掉了!
张玮慈速度缓慢的悄悄往后退,然而白狼仿佛意识到她的意图,也一步一步的朝她走近。
她吓得大气也不敢喘,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
逃!报警去!
她飞快的转过身,不意被过长的风衣绊了个狗吃屎,沾了满身半融化的雪水跟脏泥。
但此时此刻她哪顾得了这么多!连拍都没拍,她急忙起身拔腿就跑。
白狼宛如戏弄她似的,明明可以追上,却用不急于吃掉这小猎物的速度跟在她背后。
好痛!罢刚一定跌伤了!她感觉到膝盖一阵巨痛,但速度一点也没有放慢。上帝保佑,眼前那个小小亭子,不就是救命的电话亭吗?!
她冲进电话亭中,先把门拉上后,双手在裤袋里掏来掏去,掉了一地零钱也不知道。
好不容易模到一个硬币,她连忙投进去,拨下九一一。
惊慌的向亭外一看,白狼不知何时站在亭子的另一端,从它血口呼出来的气息喷在玻璃上,化成阵阵白雾。
幸好,就在这个时候,电话彼端传来一个声音,“警察局。”
“这里──这里有狼!”
突然,白狼凶狠狠地用力撞门!
张玮慈吓坏了,一脚死命的抵住门,用尽全身力量大喊──
“中央、中央公园有狼──好大──啊!”
白狼使劲一撞,她原本受伤的膝盖支撑不住,脚一软,整个人跌坐在地上,眼睁睁看着它撞开不甚坚固的玻璃门,大摇大摆的走进来。
她的双手顿时没了力气,话筒里还不断传来询问声,在巨兽与吓得半死的女人间晃荡。
张玮慈最后一个意识是──白狼伸出它温热且略带腥味的舌头,往她脸上舌忝了舌忝。
然后,她昏了过去。
第二章
站在兰斯洛眼前的男人们微微一笑,其中一个伸出了手。
“朋友,”他低沉的声音悦耳的响起,“我们是同类──同样为世界所不容的同类。”
──出自兰斯洛系列二《东印度之光》
外头行人匆匆走过,冷风毫不费劲地从气窗吹进破烂简陋的地下室中。
张玮慈几乎可以从气窗──那是这间房间唯一的阳光来源──数出上面街道有多少行人走过。
她躺在硬木板的床上,裹着不能使人温暖的棉被,长时间的哭泣使她眼角发疼,骨头也莫名的酸疼起来,但她对这一切却像是毫无所觉。
是第几天了呢?从那个可怕的夜晚开始,她就没有停止过她的眼泪。
只记得那晚她在电话亭昏倒,起来后却是在警察局,她还因为护照尚未补发下来,无法提出而被扣留,幸好天一亮,她打电话请台湾办事处帮她确定她的身份,那些警察同情她的遭遇,送她回到中国城。
但是,张玮慈却没来由的感到难过。她在异乡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一个和气的大胡子,就这样消失了。
那天她醒了之后,警察告诉她那只狼在他们赶到的时候还坐在她身边,奇怪的是,昏迷的她毫发无伤。
而那只巨大的狼一看到警察与捕狗队便飞也似的逃掉,现场他们只找到诺因的衣物,但是,一切平静,没有血迹,没有一点点人与兽的打斗挣扎的痕迹。
诺因就像是平空消失了般,人间蒸发了。
张玮慈一听,当场眼泪夺眶而出,抱着他的毛衣哭泣起来。她反问警察若不是被吃掉了,为何毛衣遗留在现场?
但好心的警察们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直到现在,她还是不能控制自己的泪水,每每想到那个恐怖的夜晚……她每天醒来就哭,哭完就睡,期间房东曾下来几次送点食物给她,但是她却一点食欲也没有。
她就这么躺在床上,呆呆的望着气窗外匆匆而过的行人,无止境的哭泣着。
说不上来为什么,她就是为了那个大胡子的死感到哀伤。
虽然他只是一个认识了一天的朋友,但却也是个让她在陌生国度有了点快乐的朋友。
“砰砰!”
一阵敲门声唤回张玮慈的思绪,她挣扎的起身,虚弱的哑声问:“是谁?”
“张小姐,你朋友找。”房东用中文说。
她不解,怪了,她在纽约有什么朋友?
唯一的那个,现在应该是在天国唱小夜曲吧!
她打开门,目光先接触到一个厚实的胸膛,视线慢慢往上移动,看到有点熟悉的银灰色胡子,密密麻麻的,然后是一双灰色的眼睛,还有带着和气微笑的脸庞……
“鬼呀!有鬼啊!”
妈呀!当真是衰到白日见鬼了!站在房东身边的不就是应该去见上帝的──诺因吗?!张玮慈双脚一软,整个人吓得瘫坐在地。
房东奇怪的看着坐在地上的她,他们到底认不认识啊?!。
诺因客气的对房东笑了笑,“不好意思,她可能误会了一些事,我可以单独跟她谈谈吗?”
看样子她误会大了,有必要好好解释。
送走了满肚子疑问的房东,诺因不顾张玮慈的抗议,一把横抱起瘫软的她,走进地下室。
“老天,你怎么住在这种地方?”
他惊愕的环顾四周,这房间根本就是仓库!一张勉为其难称为床的烂木板,一个不时发出吱嘎声的暖气,低垂摇晃的灯泡,周遭堆着不知名的东西。
“你……你……你不是……”
张玮慈声音细弱的问道:“消失……了吗?”
她想不出合理的解释,他人突然不见,只剩下衣服,他总不可能月兑光衣服果奔──那么他的消失只有一个合理解释──
被狼吃掉了。
“嗯,”诺因脑袋飞快运转,发挥他小说家的想像力,编出一个理由,“我躲到树上去了。”
“那衣服……”有必要月兑衣服吗?那时还下雪耶!
“嗯咳,”他转过脸去,掩饰因心虚而涌上脸的红潮,“欺骗那只狼用的,让它以为我在下面。”
张玮慈还想要再问些什么,他却转变了话题。
“你怎么住在这种地方?我找了你好几天了。”
这句话一点也不假,当时化身为狼、追在她身后是担心她一个独身女子的安全,怎么料到她吓得报警,害他那天晚上跟捕狗大队玩了一晚上的躲猫猫。
第二天一早,他就开始找寻她,说不上来为什么,他对她就是有种莫名的在意。
花了几天找遍了中国城,却都没有着落,最后,他只好找上警察,用一顿午餐,从一个比较粗心大意的警察口中套出她的住址。
好不容易找到她,竟发现她简直像是虐待自己,住在这种破破烂烂的地下室,而且小小脸蛋瘦得凹陷下去,嘴唇也发青,小小身子抱在怀里却一点重量也没有。
见她咬着下唇没有回答,诺因有点不高兴的说:“你是发了什么神经会想住这里?”
“我才不是发神经!”她微弱的,细细声的抗议,“我……我根本没有钱,这里,还是好心的房东便宜租给我的。”
要争胜好强的她坦承自己的窘困实在让她羞愧不已,倔强的她一向最讨厌欠人情,也不愿跟别人求助,只是如今的状况不得不叫她向现实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