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玮慈皱着眉头,数着桌上散布的零钱。
那天有打那通电话果然是对的,老太太的家人想收留她住,但性格倔强的她却不愿无端接受别人的好意,那家人看她遭遇可怜很是同情,于是借给她一些钱,带着她到中国城找了个同胞,租间地下室暂为栖身。
虽有个地方安身,却让她原本就不甚宽裕的经济状况更加捉襟见肘。
来了纽约四天多了,身上的钱绝对支撑不到下个月,甚至连这个月过不过得完都有问题,这样坐吃山空的日子,光想都怕啊!
但尽避如此,她还是不甘心就这么游学梦碎的回台湾去,幸好台湾办事处隔天就有人在了,她马上提出护照补办申请,只好信用卡及银行帐户方面,银行表示依据他们的作业流程,补发还需要一段时间。
她叹了口气,环顾四周,这间地下室又小又破,不过堪称干净,还有一个老爷电暖炉,是同为台湾人的房东好心搬下来借她用的。
但是这样的好运气能撑到几时?
一来到纽约就遇到那么多事,说真的,她不免觉得气馁,然而每每想起现在家中景象,又不得不咬牙走下去。
家里,已经没有她的位置了。
自从母亲逝世,父亲忙不迭的把外面养的女人给娶回家后,那个时候开始,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已经不属于家里的一份子了。
这份委屈她忍了下来,硬脾气的她连大学学费都不跟家里伸手要,半工半读的念完剩下一年的外文系,毕业后争气的考上某家有名的外商公司,工作三年之中死命存钱,只为了一圆出国梦。
可是……她眼角湿了,一来纽约什么倒没事都遇上了,如果不是靠着同乡人的帮助,现在的她早不知道流落到哪去了。
她抬头看看月历,今天是元宵,团圆的日子,以前母亲在的时候,总是自己亲手揉制。小时候最喜欢元宵节,一家人围着圆桌等着热呼呼的汤圆上桌……
那情景,恍若昨日,历历在目。
她鼻子一酸,眼泪轻轻滴落在她白色毛衣一角;今天就放纵一点,吃碗元宵解解馋吧!
张玮慈随手握了一把零钱,将自己用羽绒外套裹了个密密实实才出门。
一走出门就是中国城,方便得很。她走在陌生的街道,打量着众多热闹的店家,小心翼翼的比价,生怕一不小心就多花了冤枉钱。
突然,一道很粗很大的声音吸引了她的注意,转过头,她发现一个身穿黑色风衣大胡子的外国人,跟一位黄皮肤的老板叽哩咕噜的不知道吵什么,两人吵得不亦乐乎,无论中外只要是人,都爱看热闹,只见街道上几乎所有的人都停下脚步,兴味勃勃的盯着他们。
张玮慈好奇的走近,听真切了才知道老板说的是广东话,而那外国男子则是一口英文,本想帮忙劝架的,但是一听到老板的广东话,她听也听不懂,转身想走。
没想到她突然被一股相反方向的力道拉住手臂,差点让她滑了一跤。
气急败坏的转身,她看到大胡子恳求的目光。
“小姐,能不能麻烦你帮我跟他说,他在说些什么,我都听不懂呀!”
我也听不懂啊!张玮慈偷偷在心底哀嚎,不过看到对方诚恳的目光,她那要命的正义感又蠢蠢欲动。
“我试试看。”
她对老板比手画脚一番,再用普通话跟他沟通,幸运的是,那老板听得懂,先是点点头,再来老脸上露出个和气的微笑,也用港味浓重的普通话叽哩呱啦的回答。
“他刚刚以为你是小偷,”她翻译给外国男子听,“或是黑手党要来要钱的。”
“帮我跟他说,我很想,但可惜我不是。”
诺因自我解嘲的道,跟这位老先生纠缠许久,再怎么样的好脾气也快火山爆发。好不容易有个黄皮肤又热心的人愿意解救他。
“我是来买东西的。”
张玮慈当然不会照实翻译,中国人的幽默感并不强。
“你说你想买什么?”
他垂下头,银灰色发丝在阳光的映射下一闪,他很努力的回想布雷克说的那种食物的音节。
“好像是……愿角吧?”
愿角?她闻言脑袋一时之间没有办法理解。
“还是远角?渊销?”诺因拼凑着脑中残余的记忆,说不出一个所以然。
“喔!”她恍然大悟,双手一拍,“你说的是元宵!”
“对对,就是这种东西。”他松了一口气,笑了开来。
看他笑得好天真,仿佛是完成了一件什么大事。不知道为什么,让她觉得这陌生胡子男的笑容,令人看了便心情开朗起来。
她对老板说了几句话,成功的买到一盒花生跟一盒芝麻口味的元宵,正要从老板手中接过时,却被身后人的大手越过头顶,从中拦截。
“多少钱?”
老板倒是听懂这句话,比出五指。
诺因抽出一张十元纸币丢在桌上,接着自然而然的牵起张玮慈的手,往店铺外走去。
她反应不过来,直到走出店外,才迟钝的抽回自己的手。
“谢谢。”
“我还要谢谢你帮我解围。”他微笑的回答,低下头向她道谢。
现在他才有心情去观察眼前的东方女子。老天!她真娇小!
罢刚牵着她的小手时就惊异她那简直一捏就碎的纤弱,细看她更觉得她娇女敕得很,虽说削薄到紧贴头皮的黑发,跟有点固执的黑色眼眸,又让人觉得她也不是好欺负的。
靶觉好像才十五、六岁,象牙色的肌肤也予人吹弹可破的感觉。
“你待会有事吗?”
诺因看看手表,下午四点多,正是享用下午茶的好时间。
“我请你喝杯咖啡好吗?刚刚真的是谢谢你了。”
喝咖啡?张玮慈的肚子突然不争气的狂吼起来,咕噜噜的声音连他都听到了。
她感觉自己耳根一阵热辣,直直烧上脸侧。可是实在控制不住呀!几天都没好好吃一顿了!
“我、我想吃热狗。”她低下头,红着脸,呐呐的说。
他好风度的忍住笑,点点头,“我们去中央公园吧!那里有一摊非常好吃的热狗。”
下午时分的公园里,连好几天都没露脸的太阳也拨云探头,为几天来都下雪的纽约带来一丝丝暖意。
诺因领着张玮慈来到一处热狗摊,温柔地询问她想吃什么。
接着,他惊骇的张大了嘴,因为她一口气点了两份超霸大热狗、三个不同口味的甜甜圈、一份加了很多起司的薯片,再加上大杯的可乐。
现代女性不是以减肥为毕生职志吗?她怎敢这么放胆吃?眼光往下移一点,接触到她平坦如飞机场的胸,以及直条条的腰线,他顿时了然的点点头,发育期是该多吃点。
“你不要吗?”张玮慈双手捧着食物,脸都快被淹没了。
诺因好心的接过她手上成山的食物。
“我只要一杯可乐就好。”结果是她拿着他要的可乐,他捧着她那小山般的食物,两人在室外剧场的位子上坐定。
他再次惊异于她的另一项特技──食物飞快的消失在她那看来很小的嘴里,消失的速度……简直只能用不可思议来形容!
“我没有看过女孩子吃东西吃这么快。”还不会噎到。
张玮慈满足的吞下最后一口甜甜圈,“那可能是因为你没看过饿很久的女生。”
说的也是,他交往过的女性皆是温雅有礼,稍带点矜持与冷漠,个个都是西方世界女性的典范,一点也不像眼前这小女生,给他一种陌生又可爱得紧的感觉。
不过她为什怎么会饿很久?她没有家人吗?
诺因那属于小说作家的好奇心发作,忍不住问:“饿很久?你家人都没给你饭吃吗?如果是,可以去告发他们呀!虐待未成年者可是犯法的。”他脑中马上浮现出一堆报纸头条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