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迷人、面孔迷人,抓住了我又给我百分之九十的自由。情况很奇怪,只能说他是高竿的男人。
他说过与他在一起的期间,不允许我拥有其他男人,他最重视这一点,说过两次之后,不会再提,也完全信任;而这种信任会一直持续到他亲眼看到我跳到别人床上为止。这对他而言一定不容易,尤其我老是在他面前吹嘘自己以前情人多如过江鲫、活像卡门再世,但他宁愿相信。不知该说他对自己太有信心,还是愿意给他人一次机会?不过一旦让他察觉到背叛。那么他便彻底不会再给那人机会;一百个忠实也抵下上一次的不忠实。
我对他有吸引力,他对我也相同。他的特质有许多为我所欣赏,但是……仅止于这样就好了。
出国,又是另一种赌注。
不告而别算不算是背叛?在我而言并不,因为我们并没有过承诺;但在他而言可不一定了。不光明磊落,为他所不接受;但光明磊落后,我还走得了吗?
我不必向任何人报备,这是我对他无言的宣告,也趁此让两人各自开始。也许新的春天就来到了,多好,是不是?
从皮包中掏出护照与有关物品:
“什么时候走??br>“原本是十五号,但如果你有兴趣先在欧洲玩一玩,我们十号就出发,可以从英国玩到法国。”
“就这么说定了。”我笑得疲惫,眼睛却因为要出国而发亮。步入了另一个阶段所遇见的事物一向为我所期待,不管成果好坏,至少是不会无聊的。
应宽怀叹息:
“搞不懂你。可是我真的认为该有人来管管你了。”
“你愿意牺牲吗?”我勾住他肩。
他不屑地拨开我的手。
“如果你垂涎我,下辈子排队看看,也许轮得到你。”
纯情王子做出圣洁状,笑得我眼泪都掉出来,老天,能苦中作乐的人也真值得钦佩了。但他真的会为我妈守身吗?我才不信。
***
独自晃汤在台北东区街头,在人群中游动,却是益加显得孑然的寂寞,一张没表情的面孔都发散着忙碌且满溢的寂然。擦肩而过,全世界皆与我互不相干。我一直认为活在台北不容易找到快乐与闲适。
浏览橱窗的眼光蓦然被熟悉的身影给抓住了定点。咖啡屋内的窗口,坐的不正是楼逢棠吗?
竟然没有深想,我因着想见他的渴望而跑进去,直到站在他面前才感到莽撞得狼狈。大白天的,他当然不会闲着没事出来喝咖啡。我看到另外三个不认得的陪客。
“任颖?”他讶异地起身,很快给我一抹笑,抓住我的手。
我咬了下唇瓣,垂低头:
“看到你,便进来了。”真不知道怎么突生这一股冲动,活似今生不会再与他见面似的,显得特别依恋。我都还没收拾行李呢,竟然就开始怀念他了,
我小心地觑了下他身后那三人,两名外国男子坐在一边,而楼逢棠的身侧坐着一名美艳到令人口水流满地的女人;显然是继我之后新任的女秘书。而那美人也估量地看我,红艳丰唇诱人地半张着,似随时等人狠狠咬上一口,以往我再如何烟媚,也学不会这种浑然天成的媚态呵!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一代妖姬换艳姬。
“不好意思,打扰你了。”我点点头,想抽回手,不愿打扰他的公事。
他却仍握住我,转身以英文向客户交代了些什么,便拉我到一边。“我有几分钟的时间。”他道。
我低笑,将头抵向他胸膛:“对不起。”
“像抹游魂。”他看我空空如也的双手,知道我出门必然只为了无目的的游荡。
在别人眼中看来或许浪费生命,但在我而言,任何过程只要是有愉悦成分,便不算白过一遭。享受寂寞,也是快乐的一种方式,不是每个人都担得起的。
他习惯性地拨弄我的长发,托起我面孔,吻了我一下:“晚上有空吗?一起晚餐?”
“出来吃?”我挑眉。
“难道你有更好的想法?”他也挑眉。
我们并不常一同吃晚饭,而且我从未替他做过任何一顿饭,所以我们居住的公寓中从未真正开伙过,只除了早餐各自泡牛女乃咖啡而已。贪睡晏起的我连早餐也与他错开。也难怪他会这么问,我是不煮饭的。
存心出乎他意料之外:
“回公寓吃吧!我可以煮一些菜,应付不来的可以叫外送。”
“我需要准备什么?”他懒洋洋地笑了,半揶揄我。
我推着他。自己退了一小步:
“胃药就可以了。”
他笑不可抑,一手搁在白色罗马柱上,对我散发男性致命的魅力,我同时也瞄到他身后那美艳秘书不置信的表情——几时见过他的上司笑得这么开怀?我的心情突然又更好了些,知道他某些面貌只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的消息令我有虚荣的快乐。
“七点?”我不耽搁他的公事,问着。
他想了下,点头:“七点。”
我摆了摆手,往门边走去。还没走到门口,他追上来抓住,在我转身时又吻了我一下。
“怎么了?”我讶异地问。
“只是想吻你罢了。”他拨着我长发,潇洒地转身回他的客户那边。
我抿住唇,笑着离开。也许是因为今天没抹口红的关系吧,当我素净一张面孔时,他会特别欣喜在我面孔上留下吻迹。
再度汤回街头,心情成为浮啊沉沉,走了之后,我可能会比自己愿意承认的思念多更多。但,何妨,也许思念也是一种值得体验的快乐。
招来一辆计程车,往超市的方向开去。我闭目休息,不得不去承认——我爱他,已由喜欢往上晋升一步转为爱情。不过,爱情与离开是两回事;我真切地那么认为。谁说朝夕相守才是真爱?单方面的感觉,就由单方面去独自领受,与他会不会爱我没关系。
会对爱情做这种冷血处理的女人实在没资格去爱人,是不?连我都要叹息起来了,真是破坏爱情的规矩呵!
***
背着楼逢棠办出国事宜并不太难,只要我神色一如以往,便不会有破绽。
一来,是因为我没有收拾行李的习惯。即使打算长期在国外旅行,依然只会拎个小包包,有护照、美金就够了,其它一切从简,又不是要去沙漠,还怕买不到衣物用品吗?二来,楼逢棠不是那种会死盯伴侣的神经质男人。我受不了那种死盯住另一半的人。还硬宣称那是珍爱的表示,直令人透不过气来。
我喜欢他,他有诸多优点令人激赏。回想能与他共处那么久,互相给予广大自由空间是重要原因。我很讶异自己居然会与他在一起这么久;即使是我的父母也不曾有那么久的相处时日。
六点五十五分,我从炉台上端下一道汤,放在餐桌上,看着一桌的饭菜,我有点自嘲地笑了,像鸿门宴。
有三道大菜请餐厅送来,然后我再做二菜一汤,看起来还真有那么一回事。再从酒橱中拿出红酒与两只高脚杯,没停止我唇边愈显讥讽的笑。
洗手做羹汤似乎也正是恋爱中女子为了讨好心上人会做的事,看来蠢蠢的,而我居然也下厨了,能不笑自己吗?
由于我妈是人家的情妇,因此我从未领受到“家”的感觉;又因为一直认为母亲生活得极好,更自然而然灭了对“家”的美好幻想。
一个优良的情妇就是不要把居住弄得像个温馨的家。一个男人倘若真心恋家。岂还会在外头养情妇?这情况也许不适用于未婚的楼逢棠,但因为“温馨美满”的气氛向来不为我所营造,也所以,这个公寓内从不曾传出饭菜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