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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不必太痴心 第28页

作者:席绢

抓住一个男人的心要先抓住他的胃。可是我不要哇,不要他的心、他的人、他的爱,当然也就不必施展任何以爱情为名的手段。

今天的破例,只是我心血来潮的饯别宴罢了。老天,看来我潜意识中有些许罪恶感吧!居然会觉得愧对他了些什么。

随着开门声,我转身笑迎进门的楼逢棠,不多不少,正好七点整。他手上那束“虞美人”令我眼睛一亮,跳过去道:“好朴素的花,怎么可能会是楼大少会买的种类呢?”现在不是流行紫色花系吗?玫瑰、百合、桔梗、海芋的,居然送我一把虞美人,真是奇异地深得我心。

“在百花争艳中,它不美艳也不是最抢眼,却也不是最朴素,本来想送莲,又觉亵渎,想来虞美人最适合你。”他坦白的言词像里了宠溺的蜜,居然能让这样的话一如爱语。

我欣喜地找来一只装饰用的水晶花瓶,不管它造价多少,派得上用场时,黄金打造的身价也只不过是花瓶而已。我插好花,立在一边向他道:

“是不是相得益彰:”真正花瓶与花瓶女,可不是。

他将手提包搁在架上,走过来勾住我的腰,低沉地逸出笑语:

“你总是这么可爱。”

“我需要明白它的花语吗?”我抬头向他。

他摇头:

“不,我买它,是因为它的本身吸引我,不为花语或其它。”

那真是好。我一直不认为硬是给花朵接上一个花语有什么意思,让花儿只是单纯的美丽不更好?

“可是你以前常订红玫瑰送别人。”我故意找他的碴。

“那只是一种礼貌,并且她们相信花语。恰巧你完全不信那一套。你不懂什么叫因人而异吗?”他笑得无辜又狡猾。

我点着他胸膛:“投机分子。”

领他坐到餐桌前,事先说明:

“即使差强人意,也请你多吃饭少批评,因为没有下一次了。”

他瞥了眼满桌菜色:

“看起来还不错。不过我怎么觉得像是一场鸿门宴?你真的只是心血来潮吗?”

这种犀利令我心颤了下,坐在他对面,替他添了碗饭:“放心,我不是朱元璋,不会趁你酒足饭饱时诛杀你,你只需担心胃痛而已。”

举杯与他干了下,我仰头饮尽。

“来吧,今朝有酒今朝醉。”

我少见的豪气与热情让他配合地与我搅和,边吃边喝,并且还放了张音乐,拉他跳起舞。仗着微醺,我几乎没跳起月兑衣舞,只一迳狂放地笑着,一杯一杯的酒饮下月复,逼出了几滴泪,淌入他怀中。轻喃着:

“楼逢棠,我真是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

他的回应令我欣喜,伸手按灭灯光,我拉他一同站在落地窗前,外边华灯正闪烁,映入五彩虹光在我们这方黑暗窗口。

“怎么了?”他托起我下巴,轻轻问着。

“没什么,庆祝我们互相喜欢。”我甩着发,缓缓压他一同坐在地毯上,他索性背靠着墙,拉我靠在他怀中,两人一同面向外边,任由闪烁的霓虹灯在我们的脸上变幻颜色。

“我们这样的人,能互相喜欢也真是奇迹了。”我叹息,酒精使得我声音更加低沉,我没有醉,只是薄醺。喜欢这飘飘忽忽的感觉,并且在他怀中。

“不。这是必然的结果。”

“这样就是“结果”了吗?”

“当然还有下文。只是你不愿去想更多,对不对?你怕死了会有人绑住你。”

真是了解啊!不愧是我生平第一个喜欢上的男人,但又因为他太聪明,致使我否决了与他瞎混下去的想法。有些男人只会愈相处愈难割舍,如果不是他放不开我;便可能是我离不开他,多悲惨的情况。

我没有回应他的话,而他低沉迷人的嗓音又由我头上传来:“你一向不会任自己太去喜欢某些事物,没有特定喜爱的饰物,也没有特别偏爱的穿着,没有所谓的知己好友,我想,连你的父亲也不曾探得你心吧?”

“我爱我母亲。”我轻喃着。

“那是必然。由画坛上消息得知,任冰晶女士是一名潇洒如吉普赛的女性。你的性子是她培育出来,也给了你所有自由,令你很安心地去爱她。如果她不是那种母亲,即使是血亲,你也不会深爱吧!一如你对你父亲的看法。大多时候,你都在敷衍他,含着礼貌的笑,拒人于千里之外。”

我在他怀中侧了身,背贴着他胸膛,让头枕在他肩上,双手往后伸长,环住他脖子。

“是的,我坚决不让自己太去重视“我”以外难以掌控的东西。“喜欢”是一种执念,不必产生太多。能力有限,偏又占有欲强,那会活得快乐吗?从物质到人类难以捉模的情感,我皆冷淡不强求,世间没有理所当然的事,不过我母亲比较倒楣,她生了我,因为是骨肉,所以理所当然必须爱我。我就比较没心少肺了,给我生命的双亲,若没有令我深爱的特质,我仍会视为陌路。”今夜是我的告解日吗?我竟不由自主地将话成箩筐地倾倒出来。啊,也许我是醉了,

“你是寡情还是太多情?”

“都不是,我只是没心肝而已,你也相同的,不是吗?”我笑嘻嘻地回敬他:“你只是多了一点高高在上的霸道。其它的,你自制且绝情,能够派得上用场的人,你有法子将那人利用得淋漓尽致。“楼氏”中有菁英、有庸才、有花瓶、有三姑六婆,以前我还道人事部办事不彰,人员素质才会良莠不齐至此,谁知道你根本是存心的,因为你知道怎么利用他们的特点去办事。利用完了,没用了,也毫不留情地甩掉;一如你对女人……唔,我顺便告诉你,与我同居真的是失策的一步。”

没有预期中的怒气,他居然哈哈大笑,狂放地搂紧我腰身。

“任颖,你说对了大部分,但唯一错的是,与你同居并不失策。我们注定了是绝配。”他吻我颈侧,呼着热气:“我们甚至差点结婚了。”

“你怎么还记得那一项儿戏约定?利用你精明的大脑合算看看,娶我并不能为你带来什么财富利益。你一向不做赔本的事,可别在婚姻这一项失足。”我往地毯上滑去,躲他搔痒似的亲吻。不久整个人已趴在地毯上了。

他压了过来:

“财富易得,无须以婚姻去换取包多,叫我为利益去娶一个看了生厌的女人,还不如找你这种有趣女子来调剂我僵硬的身心:生活的舒适重于一切,我不会本末倒置。只是,你何时才愿意为我停留呢?”

我没回答,不肯回答,以一记深吻让他忘掉问题。他想留住我,没什么好讶异的,男人总爱留住令他惊奇的东西,但我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不必多久,他就会明白这一点。

第十章

来英国已有四天,我与应宽怀借住在他伦敦朋友的郊区别墅中。一边游玩,一边看各地画展。

英语与美语的口音其实是有差的,使得我原本就破到外太空去的英文搅得头昏脑胀不已,索性当起哑巴;也庆幸自己恰巧抓住了应宽怀,而他值得信赖且耐用。什么也难不倒。

再过两天就要飞到法国,应宽怀有公事要办。坐在一家画廊的外边椅子上,应宽怀与他的朋友正在里头欣赏抽象画,我宁愿坐在外头欣赏欧洲特有的风情。

正对着一片广场,许多鸽子停在地上散步或觅食,这是台湾看不到的光景,广场四周种满了不知名的小花,而放眼望去,每一栋建筑物皆美丽典雅,多心旷神怡的感觉。有几对情侣吸引了我的注意,听说英国人相当保守,但大胆的人并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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