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迷人、面孔迷人,抓住了我又給我百分之九十的自由。情況很奇怪,只能說他是高竿的男人。
他說過與他在一起的期間,不允許我擁有其他男人,他最重視這一點,說過兩次之後,不會再提,也完全信任;而這種信任會一直持續到他親眼看到我跳到別人床上為止。這對他而言一定不容易,尤其我老是在他面前吹噓自己以前情人多如過江鯽、活像卡門再世,但他寧願相信。不知該說他對自己太有信心,還是願意給他人一次機會?不過一旦讓他察覺到背叛。那麼他便徹底不會再給那人機會;一百個忠實也抵下上一次的不忠實。
我對他有吸引力,他對我也相同。他的特質有許多為我所欣賞,但是……僅止于這樣就好了。
出國,又是另一種賭注。
不告而別算不算是背叛?在我而言並不,因為我們並沒有過承諾;但在他而言可不一定了。不光明磊落,為他所不接受;但光明磊落後,我還走得了嗎?
我不必向任何人報備,這是我對他無言的宣告,也趁此讓兩人各自開始。也許新的春天就來到了,多好,是不是?
從皮包中掏出護照與有關物品︰
「什麼時候走??br>「原本是十五號,但如果你有興趣先在歐洲玩一玩,我們十號就出發,可以從英國玩到法國。」
「就這麼說定了。」我笑得疲憊,眼楮卻因為要出國而發亮。步入了另一個階段所遇見的事物一向為我所期待,不管成果好壞,至少是不會無聊的。
應寬懷嘆息︰
「搞不懂你。可是我真的認為該有人來管管你了。」
「你願意犧牲嗎?」我勾住他肩。
他不屑地撥開我的手。
「如果你垂涎我,下輩子排隊看看,也許輪得到你。」
純情王子做出聖潔狀,笑得我眼淚都掉出來,老天,能苦中作樂的人也真值得欽佩了。但他真的會為我媽守身嗎?我才不信。
***
獨自晃湯在台北東區街頭,在人群中游動,卻是益加顯得孑然的寂寞,一張沒表情的面孔都發散著忙碌且滿溢的寂然。擦肩而過,全世界皆與我互不相干。我一直認為活在台北不容易找到快樂與閑適。
瀏覽櫥窗的眼光驀然被熟悉的身影給抓住了定點。咖啡屋內的窗口,坐的不正是樓逢棠嗎?
竟然沒有深想,我因著想見他的渴望而跑進去,直到站在他面前才感到莽撞得狼狽。大白天的,他當然不會閑著沒事出來喝咖啡。我看到另外三個不認得的陪客。
「任穎?」他訝異地起身,很快給我一抹笑,抓住我的手。
我咬了下唇瓣,垂低頭︰
「看到你,便進來了。」真不知道怎麼突生這一股沖動,活似今生不會再與他見面似的,顯得特別依戀。我都還沒收拾行李呢,竟然就開始懷念他了,
我小心地覷了下他身後那三人,兩名外國男子坐在一邊,而樓逢棠的身側坐著一名美艷到令人口水流滿地的女人;顯然是繼我之後新任的女秘書。而那美人也估量地看我,紅艷豐唇誘人地半張著,似隨時等人狠狠咬上一口,以往我再如何煙媚,也學不會這種渾然天成的媚態呵!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一代妖姬換艷姬。
「不好意思,打擾你了。」我點點頭,想抽回手,不願打擾他的公事。
他卻仍握住我,轉身以英文向客戶交代了些什麼,便拉我到一邊。「我有幾分鐘的時間。」他道。
我低笑,將頭抵向他胸膛︰「對不起。」
「像抹游魂。」他看我空空如也的雙手,知道我出門必然只為了無目的的游蕩。
在別人眼中看來或許浪費生命,但在我而言,任何過程只要是有愉悅成分,便不算白過一遭。享受寂寞,也是快樂的一種方式,不是每個人都擔得起的。
他習慣性地撥弄我的長發,托起我面孔,吻了我一下︰「晚上有空嗎?一起晚餐?」
「出來吃?」我挑眉。
「難道你有更好的想法?」他也挑眉。
我們並不常一同吃晚飯,而且我從未替他做過任何一頓飯,所以我們居住的公寓中從未真正開伙過,只除了早餐各自泡牛女乃咖啡而已。貪睡晏起的我連早餐也與他錯開。也難怪他會這麼問,我是不煮飯的。
存心出乎他意料之外︰
「回公寓吃吧!我可以煮一些菜,應付不來的可以叫外送。」
「我需要準備什麼?」他懶洋洋地笑了,半揶揄我。
我推著他。自己退了一小步︰
「胃藥就可以了。」
他笑不可抑,一手擱在白色羅馬柱上,對我散發男性致命的魅力,我同時也瞄到他身後那美艷秘書不置信的表情——幾時見過他的上司笑得這麼開懷?我的心情突然又更好了些,知道他某些面貌只在我面前表現出來的消息令我有虛榮的快樂。
「七點?」我不耽擱他的公事,問著。
他想了下,點頭︰「七點。」
我擺了擺手,往門邊走去。還沒走到門口,他追上來抓住,在我轉身時又吻了我一下。
「怎麼了?」我訝異地問。
「只是想吻你罷了。」他撥著我長發,瀟灑地轉身回他的客戶那邊。
我抿住唇,笑著離開。也許是因為今天沒抹口紅的關系吧,當我素淨一張面孔時,他會特別欣喜在我面孔上留下吻跡。
再度湯回街頭,心情成為浮啊沉沉,走了之後,我可能會比自己願意承認的思念多更多。但,何妨,也許思念也是一種值得體驗的快樂。
招來一輛計程車,往超市的方向開去。我閉目休息,不得不去承認——我愛他,已由喜歡往上晉升一步轉為愛情。不過,愛情與離開是兩回事;我真切地那麼認為。誰說朝夕相守才是真愛?單方面的感覺,就由單方面去獨自領受,與他會不會愛我沒關系。
會對愛情做這種冷血處理的女人實在沒資格去愛人,是不?連我都要嘆息起來了,真是破壞愛情的規矩呵!
***
背著樓逢棠辦出國事宜並不太難,只要我神色一如以往,便不會有破綻。
一來,是因為我沒有收拾行李的習慣。即使打算長期在國外旅行,依然只會拎個小包包,有護照、美金就夠了,其它一切從簡,又不是要去沙漠,還怕買不到衣物用品嗎?二來,樓逢棠不是那種會死盯伴侶的神經質男人。我受不了那種死盯住另一半的人。還硬宣稱那是珍愛的表示,直令人透不過氣來。
我喜歡他,他有諸多優點令人激賞。回想能與他共處那麼久,互相給予廣大自由空間是重要原因。我很訝異自己居然會與他在一起這麼久;即使是我的父母也不曾有那麼久的相處時日。
六點五十五分,我從爐台上端下一道湯,放在餐桌上,看著一桌的飯菜,我有點自嘲地笑了,像鴻門宴。
有三道大菜請餐廳送來,然後我再做二菜一湯,看起來還真有那麼一回事。再從酒櫥中拿出紅酒與兩只高腳杯,沒停止我唇邊愈顯譏諷的笑。
洗手做羹湯似乎也正是戀愛中女子為了討好心上人會做的事,看來蠢蠢的,而我居然也下廚了,能不笑自己嗎?
由于我媽是人家的情婦,因此我從未領受到「家」的感覺;又因為一直認為母親生活得極好,更自然而然滅了對「家」的美好幻想。
一個優良的情婦就是不要把居住弄得像個溫馨的家。一個男人倘若真心戀家。豈還會在外頭養情婦?這情況也許不適用于未婚的樓逢棠,但因為「溫馨美滿」的氣氛向來不為我所營造,也所以,這個公寓內從不曾傳出飯菜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