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对面的杨黎民无奈的叹气,这样的情况还真少见,她径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低垂的小脸上泪水潸潸,那个世界他完全进不去,所以只能沉默的看着她因为思念另一个男人而疯狂。
铛铛——
清脆的敲击声回荡在耳边,席凉秋茫然的抬起脸,泪眼迷蒙的望着正拿汤匙敲击她面前杯子的男人。
“既然这么痛苦,为什么不去找他?”
既然这么痛苦,为什么不去找汪明阳呢?喜欢就直接说出来,想要就勇往直前的去追求,可她却宁愿躲在一旁含恨饮悔也不敢跨出一小步,他真的不能理解。
“他……为我吃了太多苦……他说,忘记我会比较好过……”
“那妳呢?”
看她的神情写满了至深的悲哀,他不认为到现在她还会再缩进自我保护的壳里,她已经无处可躲了,汪明阳这一招看似残忍,其实是最管用的,果然是医生。
“他做了努力,但因为得不到所以决定放弃,那妳呢?在拥有他那么多的付出后,就不想回报一丁点吗?”
回报?她呆呆的想着这句话。可是,阳已经下定决心要放弃她了,她已经失去资格了。
“妳该不会以为,确定自己爱上一个人是件容易的事吧?”
抬起泪眼望着他,席凉秋直觉的否定,爱上一个人也许是很容易的事情,但是,真正懂得自己也爱着他,却是不容易的,她也是在即将失去时才发现自己的心意,而那份爱早已溶入骨血,因此分离,才让她痛彻心扉。
“所以喽!要忘记一个妳爱的人更难,并不是把所有的回忆写在纸上寄出去就能忘记的,那样只是再一遍遍重温,记忆反而会更牢固!”
脸上的泪痕犹未干,她只能呆呆的望着他,一时之间她不甚明白他的意思,他是在说明阳并不是真的要放弃她吗?他是在叫她主动争取吗?
他快受不了了,不管汪明阳的计画是什么,他再也受不了做夹心饼干或者传话简的角色,那一向不是他的个性,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对得起朋友这个称呼了。
“妳不会以为我会鸡婆到追着齐,打听妳到那么巨细靡遗的地步吧!”
“什么意思?”
吸吸鼻子望着他闪着精光的双眼,她的心中悄悄升起一丝希望。
“妳以为我为什么会知道妳对花粉敏感?还知道妳喜欢吃这家餐厅的小牛排,明明有人交代不能喝可乐我还点?”
他无奈的耸耸肩。真管用,礼物、烛光、美食还有他这个魅力无比的大帅哥,他们坐在这一个晚上了,可却还不及一个假设来的有用,只见原本的泪眼婆娑突然充满了光采。
“嗯!本来还交代要带妳去夜市的,吃鱼丸、喝珍珠女乃茶,但是现在看来,妳应该不会那么迟钝吧!”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紧张得有些口齿不清,一个名字在舌尖呼之欲出却又说不出来,可她不敢相信老天对胆怯的她这么仁慈。
“花是他买的,所有关于妳的事情都是他讲的,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妳那可怕的挑剔毛病真的让我怀疑,汪明阳那家伙是不是有心要我放弃妳!”
真的是他!席凉秋拚命咬住嘴唇,不知此时该哭还是该笑。
“想笑就笑吧!反正我早就退出了,虽然他说如果妳爱上我,会祝福我们——”
“他真的那么说?”她又紧张了起来。
“但是,我认为那家伙是存心让我心甘情愿缴械投降的!”
杨黎民顽皮的朝她眨眨眼睛。好一个汪明阳,谁说他傻,他聪明的利用情敌来帮自己追求爱情,聪明的以退为进步步为营。
“谢谢你!”她冷静的抚顺发丝,擦干脸上的鼻涕眼泪,一瞬间笑颜重拾。
第九章
她的挑剔几乎无能可及,我相信和她约会的那些男孩子一定很头痛,因为毛衣上的毛球、喜欢喝可乐,或者是一场恐怖电影,甚至是一个手势、一句话,她都会任性的封杀对方。
有时候我在想,她为什么要不停的接受男孩予的约会,却从来不曾坚持交往超过一个月,为什么每每用几近荒唐的理由拒绝别人,却又以失恋为由扑进我怀里撒娇。
多少次,我等在她最后回来的地方,看她月兑离别人的怀抱闯进我心里,那种滋味真的很奇怪,疼痛揉和着喜悦,有人说的含笑饮毒酒,恐怕就是这样吧!明明知道那是杯致命的毒酒,却还是一杯一杯往肚里灌,她对我来说,走心头永不可能拔去的刺。
中毒太深,明明说好要忘记她的,可为什么每次写着写着却发现,越想忘记,记忆却越来越清晰……
“真感人,他一定很痛苦。”
“可是也很甜蜜啊!”
“我觉得女主角是爱他的,不然为什么每次草草结束恋情后,便会投入他的怀抱?”
一伙人围着电脑萤幕讨论得口沬横飞,现在报社根本就是这个未命名情书的读者俱乐部,大家都等不及看报纸,直接在电脑上看校对稿。
“席姊,妳说对不对?那么多读者来信中,到底有没有女主角呀?不知道她看到没有?真希望在她生日之前,他们能够重修旧好。”
手指轻轻摩挲稿纸,席凉秋微微扬起嘴角。
“她看到了。”
“咦?真的吗?在哪里?让我们看看!”
一石激起千层浪,所有人都涌了过来。
“暂时保密,看明天的报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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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感人哦!”
“咳咳……是呀!连我这个老头子都觉得有意思,现在你们年轻人可真幸福,我们那时可没这么方便。”
汪明阳走进诊所就看病人们讨论得热烈。
“汪医生看报纸了吗?”
一个年轻病人兴奋的问道。
“报纸?”
“对!这星期的太阳日报,大家都在关注一个男人的忘情书吶!”
忘情书?他顿时明白令他们津津乐道的是什么了,扯起一丝苦笑,什么时候他的文字有了这么凄美的名字,他只是把稿子给学姊,却不曾看报纸,因为时间一天天过,而她却没有来过,他几乎不想写了,想放弃了。
说到底,写了那么多,根本就是在追忆,爱她的心没有减少一分,反而欲罢不能。
“本来大家都以为会是惨淡收场,男主角决定在女主角二十八岁来临时忘了她,然后饮泪独泣,好可怜喔!”
小女生的眼中充满梦幻的泡泡,汪明阳听了却觉得虚弱无力,那不是他要的结果,如果她真的还是走不出心结,他依然会等下去吧,等下一个十年、二十年,无论如何,他根本不可能不爱她。
“可是女主角竟然回信了,老天!悲惨大结局有可能变成圆满收场哦!”
“什么?!回信?”
汪明阳心中顿时一紧,转身冲出诊所,一口气跑到街角超商买了一份报纸。
我真的很挑剔,交往的男孩子似乎总是不合心意,我会因为他毛衣上的小毛球而心存芥蒂,或者因为对方喜欢喝可乐而顿生排斥,更有一次因为对方买了恐怖片的电影票而甩手离去。
有时候想想,这么多坏毛病的我,他为什么还会喜欢?
我们相识在t一十四年前的秋天,那时候他还是个流着鼻涕,比我矮半头的小表,总是在被人欺负后,跟在我后边哭泣,于是保护他成了我儿时最引以为傲的事情。
时间过得真快,十几岁的时候第一次被男孩子说是假小子,那时候真的很生气,回家质问他是否自己真的没女孩样,他说只要我温柔一点、说话慢一点、动作小一点……那个家伙真的很了解我,于是我认为,即使这个世界上没有男人了,我还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