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對面的楊黎民無奈的嘆氣,這樣的情況還真少見,她徑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低垂的小臉上淚水潸潸,那個世界他完全進不去,所以只能沉默的看著她因為思念另一個男人而瘋狂。
鐺鐺——
清脆的敲擊聲回蕩在耳邊,席涼秋茫然的抬起臉,淚眼迷蒙的望著正拿湯匙敲擊她面前杯子的男人。
「既然這麼痛苦,為什麼不去找他?」
既然這麼痛苦,為什麼不去找汪明陽呢?喜歡就直接說出來,想要就勇往直前的去追求,可她卻寧願躲在一旁含恨飲悔也不敢跨出一小步,他真的不能理解。
「他……為我吃了太多苦……他說,忘記我會比較好過……」
「那妳呢?」
看她的神情寫滿了至深的悲哀,他不認為到現在她還會再縮進自我保護的殼里,她已經無處可躲了,汪明陽這一招看似殘忍,其實是最管用的,果然是醫生。
「他做了努力,但因為得不到所以決定放棄,那妳呢?在擁有他那麼多的付出後,就不想回報一丁點嗎?」
回報?她呆呆的想著這句話。可是,陽已經下定決心要放棄她了,她已經失去資格了。
「妳該不會以為,確定自己愛上一個人是件容易的事吧?」
抬起淚眼望著他,席涼秋直覺的否定,愛上一個人也許是很容易的事情,但是,真正懂得自己也愛著他,卻是不容易的,她也是在即將失去時才發現自己的心意,而那份愛早已溶入骨血,因此分離,才讓她痛徹心扉。
「所以嘍!要忘記一個妳愛的人更難,並不是把所有的回憶寫在紙上寄出去就能忘記的,那樣只是再一遍遍重溫,記憶反而會更牢固!」
臉上的淚痕猶未干,她只能呆呆的望著他,一時之間她不甚明白他的意思,他是在說明陽並不是真的要放棄她嗎?他是在叫她主動爭取嗎?
他快受不了了,不管汪明陽的計畫是什麼,他再也受不了做夾心餅干或者傳話簡的角色,那一向不是他的個性,做到這個地步已經很對得起朋友這個稱呼了。
「妳不會以為我會雞婆到追著齊,打听妳到那麼巨細靡遺的地步吧!」
「什麼意思?」
吸吸鼻子望著他閃著精光的雙眼,她的心中悄悄升起一絲希望。
「妳以為我為什麼會知道妳對花粉敏感?還知道妳喜歡吃這家餐廳的小牛排,明明有人交代不能喝可樂我還點?」
他無奈的聳聳肩。真管用,禮物、燭光、美食還有他這個魅力無比的大帥哥,他們坐在這一個晚上了,可卻還不及一個假設來的有用,只見原本的淚眼婆娑突然充滿了光采。
「嗯!本來還交代要帶妳去夜市的,吃魚丸、喝珍珠女乃茶,但是現在看來,妳應該不會那麼遲鈍吧!」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她緊張得有些口齒不清,一個名字在舌尖呼之欲出卻又說不出來,可她不敢相信老天對膽怯的她這麼仁慈。
「花是他買的,所有關于妳的事情都是他講的,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妳那可怕的挑剔毛病真的讓我懷疑,汪明陽那家伙是不是有心要我放棄妳!」
真的是他!席涼秋拚命咬住嘴唇,不知此時該哭還是該笑。
「想笑就笑吧!反正我早就退出了,雖然他說如果妳愛上我,會祝福我們——」
「他真的那麼說?」她又緊張了起來。
「但是,我認為那家伙是存心讓我心甘情願繳械投降的!」
楊黎民頑皮的朝她眨眨眼楮。好一個汪明陽,誰說他傻,他聰明的利用情敵來幫自己追求愛情,聰明的以退為進步步為營。
「謝謝你!」她冷靜的撫順發絲,擦干臉上的鼻涕眼淚,一瞬間笑顏重拾。
第九章
她的挑剔幾乎無能可及,我相信和她約會的那些男孩子一定很頭痛,因為毛衣上的毛球、喜歡喝可樂,或者是一場恐怖電影,甚至是一個手勢、一句話,她都會任性的封殺對方。
有時候我在想,她為什麼要不停的接受男孩予的約會,卻從來不曾堅持交往超過一個月,為什麼每每用幾近荒唐的理由拒絕別人,卻又以失戀為由撲進我懷里撒嬌。
多少次,我等在她最後回來的地方,看她月兌離別人的懷抱闖進我心里,那種滋味真的很奇怪,疼痛揉和著喜悅,有人說的含笑飲毒酒,恐怕就是這樣吧!明明知道那是杯致命的毒酒,卻還是一杯一杯往肚里灌,她對我來說,走心頭永不可能拔去的刺。
中毒太深,明明說好要忘記她的,可為什麼每次寫著寫著卻發現,越想忘記,記憶卻越來越清晰……
「真感人,他一定很痛苦。」
「可是也很甜蜜啊!」
「我覺得女主角是愛他的,不然為什麼每次草草結束戀情後,便會投入他的懷抱?」
一伙人圍著電腦螢幕討論得口沬橫飛,現在報社根本就是這個未命名情書的讀者俱樂部,大家都等不及看報紙,直接在電腦上看校對稿。
「席姊,妳說對不對?那麼多讀者來信中,到底有沒有女主角呀?不知道她看到沒有?真希望在她生日之前,他們能夠重修舊好。」
手指輕輕摩挲稿紙,席涼秋微微揚起嘴角。
「她看到了。」
「咦?真的嗎?在哪里?讓我們看看!」
一石激起千層浪,所有人都涌了過來。
「暫時保密,看明天的報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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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感人哦!」
「咳咳……是呀!連我這個老頭子都覺得有意思,現在你們年輕人可真幸福,我們那時可沒這麼方便。」
汪明陽走進診所就看病人們討論得熱烈。
「汪醫生看報紙了嗎?」
一個年輕病人興奮的問道。
「報紙?」
「對!這星期的太陽日報,大家都在關注一個男人的忘情書吶!」
忘情書?他頓時明白令他們津津樂道的是什麼了,扯起一絲苦笑,什麼時候他的文字有了這麼淒美的名字,他只是把稿子給學姊,卻不曾看報紙,因為時間一天天過,而她卻沒有來過,他幾乎不想寫了,想放棄了。
說到底,寫了那麼多,根本就是在追憶,愛她的心沒有減少一分,反而欲罷不能。
「本來大家都以為會是慘淡收場,男主角決定在女主角二十八歲來臨時忘了她,然後飲淚獨泣,好可憐喔!」
小女生的眼中充滿夢幻的泡泡,汪明陽听了卻覺得虛弱無力,那不是他要的結果,如果她真的還是走不出心結,他依然會等下去吧,等下一個十年、二十年,無論如何,他根本不可能不愛她。
「可是女主角竟然回信了,老天!悲慘大結局有可能變成圓滿收場哦!」
「什麼?!回信?」
汪明陽心中頓時一緊,轉身沖出診所,一口氣跑到街角超商買了一份報紙。
我真的很挑剔,交往的男孩子似乎總是不合心意,我會因為他毛衣上的小毛球而心存芥蒂,或者因為對方喜歡喝可樂而頓生排斥,更有一次因為對方買了恐怖片的電影票而甩手離去。
有時候想想,這麼多壞毛病的我,他為什麼還會喜歡?
我們相識在t一十四年前的秋天,那時候他還是個流著鼻涕,比我矮半頭的小表,總是在被人欺負後,跟在我後邊哭泣,于是保護他成了我兒時最引以為傲的事情。
時間過得真快,十幾歲的時候第一次被男孩子說是假小子,那時候真的很生氣,回家質問他是否自己真的沒女孩樣,他說只要我溫柔一點、說話慢一點、動作小一點……那個家伙真的很了解我,于是我認為,即使這個世界上沒有男人了,我還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