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好想上厕所,但夹紧双腿痛苦地忍着,一声痛苦的申吟自嘴角逸出,她只好抱紧兔宝宝忍住申吟也忍住膀胱满胀,但她毕竟敌不过大自然,尿液湿透她的裤子,流到她的腿上,连袜子也湿了。她也控制不了瞌睡虫的造访,垂头睡去。
醒来发现一室的光亮,她等着倾听妈妈在厨房哼唱的声音,等着爸爸叫她起床看他刮胡子。爸爸呢?妈妈呢?这里不是她家,家具不一样。
“看看你做的好事,你这个肮脏的小东西!”那女人尖叫道,吓得莉莉缩在椅上,恨不得自己就此消失。
“谁要付我钱清洗椅子,可恶的小表?”
“我要找妈妈。”她低泣。
那女人伸手就是一拳。“你这个婊子养的杂种,根本不值一毛钱。”,
而那个她想找她玩的小女孩穿着睡衣在房里走来走去,捏着鼻子。“哼,她好臭!”
她从来没有在裤子里大便过,但这次却拉到裤子里了。
“可惜我没办法将她冲到马桶里。起来!小表!我们要走了,天晓得你妈妈为什么选了我。”
万般委屈的莉莉在那女人威胁要打她的情况下,赶紧起来穿着脏湿的裤子就跑,但衣服沾在她身上,湿湿的袜子绊了她——跤,招来一记耳光。害怕的她只好加紧努力地跑,途中又跌了好几次,每次那女人都是用力地拉起她的手臂继续往前走。膝盖跌破的地方慢慢地渗出血来,裤子里大便也掉了出来。过了几条街,那女人用力将她推撞在一大扇橡木门上,她跌坐在地。
“坐好!别说话!”
莉莉已经处在半昏迷状态,就是想说话也说不出来。她全身都在痛,膝盖在流血。那女人一再地敲门,终于有一个修女出来应门。
“修女,有人把这个脏小孩丢在我家门口,我不知道她是淮,也不认识她爸妈。”她撒谎道。“我已经尽了基督徒的义务了。”
珍妮修女站在圣母院门口,看着这可怜没人要的小东西。她双唇干裂、眼里满是恐惧,两只手紧抓着兔宝宝。
她二话不说地蹲下来伸出手,温柔地抱起莉莉亲吻她,而未理会她全身的脏臭。接着退一步把大门关上。
她抱着莉莉摇了好久才使莉莉不再颤抖。接着处理她的伤口,帮她洗澡。莉莉外套里史特拉的信证明了她的怀疑。那天晚上以及接下来的一个月里,莉莉都睡在珍妮修女的怀里。由于心理上受到严重的创伤,莉莉相信了好心的修女帮她编造的故事。她相信自己是鲍莉莉,她的家人悲惨地全在战争中丧生。她的一切记忆和噩梦都深锁在一个连她自己也探索不到的黑暗深处。
直到有一天在纽约,一名法国神父造访她,交给她史特拉的信,那是他在珍妮修女死后在她书桌里发现的。
“她一定以为留着它是上帝的旨意。”他告诉莉莉。
第三章
一九七九年纽约
斑莎兰钻过一辆宾士和一辆富豪车,突然一辆计程车猛踩煞车,差一点就撞上她。愤怒的司机大叫:“找死啊!”
“你想的美!”她回叫,不过其实并不完全是他的错。今天下午她打算骚包个够。她跨越麦迪逊大道,经过圣派屈克大教堂、第五街,来到洛克菲勒中心。
“艾维回来了,艾维回来了!”她的心在飞扬。许多男士向她投以欣赏的目光。纽约不乏靓女,但像她这样具有银金色发质的亮丽女孩可不多见。
莎兰加快脚步。艾维应该已经快结束他在国家广播电台(NBC)的午间新闻播报工作,随时可能下班。她不敢迟到,尤其她已经计画好要怎么迎接他。
莎兰猛一转弯却撞上一个男人的胸膛。镶了金边的购物袋中掉出一件丝质衬衫。“臭婊子!看看你干的好事!那件衬衫花了我五十块钱哪!”“少臭盖了,先生。”莎兰回过头笑道。“现在打折才四十五块。”她认出来那是在高氏精晶店——她家开的店,在第五街上——买的。她知道自己有多么幸运。毕竟全美国有多少女人能拥有一座五层楼高的衣橱?
莎兰爱死纽约了。
只要有曼哈顿的天空、百老汇的首演夜、高雅的餐厅,便仿佛置身天堂。
这里的生活惬意极了。只要那些乞丐或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别在她等红灯时向她要钱。参议员爸爸送她的十八岁生日礼物——一只蓝宝石钻石戒指——在她的手上闪闪发亮。很快她就要十九岁了。天啊,三十八岁的一半了。
警察吹起哨子,突然打断她的前进。莎兰不耐烦地等灯号改变,就飞也似地冲出去。她真的只有一个月没见到艾维吗?当他去采访战事时,她在纽约大学头一年的课业侥幸过关,帮爸爸办了两场宴会,和一个朋友到加州度了五天美妙的假期。
看到艾维在审视吃午餐的人潮,莎兰冲抵她的目的地。他很高,六英尺二英寸,运动员般的体格,发色比电视上看的要深一点,是深咖啡色,有点自然卷。但她最爱的是他的蓝眼睛,她仿佛陷溺在一泓深蓝色的大海中……
“艾维!”她冲向他亲吻他的脸颊及嘴唇。毫不顾忌身旁早已认出这位年轻新闻播报员的人们。“坏蛋,你留了胡子,看起来仿佛广告中的食品一样秀色可餐。”她高兴地叫道。她的眼睛在他结实的身上逡巡,欣赏他的穿着一海军蓝的西装配上浅蓝色的衬衫及她送给他的红色领带。“或许我们该省掉午餐,我真想知道这些胡子会不会扎人。”他往她的臀部打了一下,搂着她,让她以为他和她一样急切。“住嘴,难道你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有多浪吗?”
现在是春天,气温大约华氏七十几度,他俩随侍女走到庭院里的桌子,坐在一把大红伞下。两人不时以微笑和双手的接触回报彼此。
艾维坐向前,眼睛盯着她的双唇,拇指把玩着她的手掌。很少有女人能像莎兰这般穿出衣服特殊的韵味,仿佛是设计师专门为她设计的。以她特殊的眼睛和发色,不管她穿的是破布袋还是华服,相信任何车辆都乐意停下来载她。五英尺八英寸的她确实是个绝色美女。“莎兰,你愈来愈美了,你该死的到底是怎么办到的?”“上天特别眷顾的骨架和绝妙的遗传基因。”她回道,这是实话。
他的黑眼珠好奇地扬起。“我喜欢你的服装,跳蚤市场买的吗?”
艾维这种独树一格的幽默,她怀疑,常常只是掩饰他内心的害怕。他是如此自信,不怕冒险,真是男人中的男人。他低沉的嗓音更令人心醉。
她的眼睛一亮。“谢谢你的赞美。事实上,这套衣服相当便宜。”艾维或许是世界上她唯一能完全自在地相处的男人。他们彼此了解。
“看我帮你带了什么。”
她的脸上慢慢浮现一抹动人的笑容,然后从皮包里拿出一件红色的比基尼,一只手勾着肩带在空中晃了一圈才摆到餐桌中央。
他目瞪口呆。“老天!”艾维赶紧用手盖住。“莎兰,我该拿你怎么办?”
她噗嗤一笑,眼里漾满淘气。“要我告诉你还是做给你看?”
“都要。”他坐正,气得大叫。但事实上他喜欢她开玩笑、捉弄人的时候,喜欢她这般无拘束的模样。而不喜欢她严肃地讨论她的参议员爸爸,谈她对他的事业有多重要。艾维若有所思地看她手上戴的劳力士金表。即使是他现在的高薪,也要好几年的薪水才够她买身上的这套行头。不知道他们俩的关系以后会发展到什么程度,是否维持原状。他知道爸妈宁愿他娶个正正当当的职业妇女,最好在大公司上班的律师,然后生个孙子。虽然两人什么也没说,但他可以感觉得出来他们能容忍莎兰是因为麦斯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