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唐朝洛陽城內在華麗且古色古香的大廳上,孫謀四面色凝重的看著洛陽城內德高望重、醫術高明的大夫,一臉的焦急讓身為醫士的大夫也不禁搖頭嘆氣。
「孫府」在洛陽人是首屈一指的書香世家,待人一向是樂善好施、讓遜有禮,尤其是這剛辭去士官位的孫謀四,他的仁人善心更讓城內百姓樂道,像這樣的大善人,在近半百的年紀里,他該是坐享含飴弄孫之樂、臉上洋溢著幸福的老人,但……大夫又搖起頭來。
「員外,您實在是萬萬不能再讓小姐下床走動了,她這樣單薄的身子,禁不起這一再的折騰。」大人開口道。
「哎,這我也知道,但上女一天不舞琴,她就渾身不對勁,你也瞧見身子骨單薄了,我怎忍」孫謀四嘆了口氣,揮了揮袖子,無奈的道︰「我知道,大夫,請回吧。」
「老爺。」孫明走出帳幕,以孫謀四叩首。
孫明是個四十出頭的中年男人,是孫謀四身邊的親信,打從孫謀四披上官服之後就一直跟隨著他,一直到他月兌了官服,這跟她跟了二十個年頭。
「我要你打听的人,打听得如何?」
「老爺,你要小的打听的人,小的打听得差不多了。」孫明必恭必敬的回答。
「說來听听。」
「是。」他點頭。「裘衣羿是個武林中人,不懂得拳上功夫,但威名卻震驚整個武壇,武林上對給他的稱謂是從人人尊敬的‘藥聖’至人人唾棄的‘毒王’,可說是相差了十萬八千里,但惟一相同的評語是‘孤僻乖戾,難以親近’。」
「他人如何?」
「不知曉,從未有人見過他,真正和他交談過,他的行蹤不定,神秘得令人懷疑世上究竟有沒有這號人物。」
孫謀四感興趣的點了點頭,「嗜不嗜血?」
「打斗他不愛,通常他都是下毒害人,不過他下的毒至今還未害死過人,最重只是讓人終生躺在床上,不能動彈。」
孫謀四微笑著一保手輕撫著下巴上的胡須,「他人現在在哪兒?」
「還未查探出來。」
「務必要趕快查出他的行蹤,黃兒需要他。」
「是,老爺。」孫明道。
「嗯,你下去吧。」孫謀四端起身旁的茶,低啜廠口,待他放下茶杯,孫明仍站在原地。
「孫總官,還有事?」
「老爺,小人斗膽想請教你一事。」孫明遲疑了會兒,還是決定將心中的問題問出。
「要問黃兒的事?」
「老爺,你要決定把小姐許——」
「你覺得如何?」不等他問完,孫謀四插嘴問他,但不等他回答,自己又逕自況下去,「黃兒打出生後體弱,一天昏倒個十次是常有的事,今年她也及笄了,就是找個人家的時候了。」
「但,老爺,這裘公子是個俠士,讓小姐跟著他——」
「他懂得藥理不是嗎?」孫謀四笑道,「別擔心,下去休息吧!」
孫明見主子不願多談,只好叩個首,退了下去。
孫謀望著孫明的背影,自然知道老孫在擔心什麼,對于這位孫雲野鶴般的裘衣羿,在京城時就常耳聞他的威名,經過一番的調查,更讓自己有了將黃兒許配給他的決心。
其實依自己的聲望,想與他結為親家的公子哥兒絕對可以用一牛車一牛車計算,但在官場上二十年了,他早看透了官家子弟的玩世不恭與臭名,他不希望自己惟一的女兒與這樣的男人共度下半生。
這只會害了黃兒。
孫謀四望著屋外的藍天,裘衣羿,他精通藥理,黃兒陪在他身邊絕對沒有生命危險,他擅用毒藥,這絕對能保護黃兒。
哎!黃兒也命苦了十多年,該是她幸福的時候了。
雖然他與裘衣異素未謀面,不過孫謀四相信這男人會善待黃兒,不會害黃兒的。
黃兒的娘呀!你在天之靈,千萬保佑讓我們快點查出裘衣羿的行蹤呀……
第一章
唐朝洛陽城內
「公子,您又來啦!」酒店內的跑堂眼角瞄到剛踏人店內的高大男人,就笑嘻嘻的迎上前去。
這男人打多少年前開始光臨酒店的,他記不得了,但是他那永遠一身赤色的長袍馬褂,及冷毅俊瘦的高大身子,卻讓他格外記得。
每年的春分一到,這男人就會準時上門,然後要了十斤的上等女兒紅,轉頭就走,待也不多待,這也是跑堂特別記得他的原因。
「老習慣——十斤上等女兒紅?」
「嗯。」
「公子稍等,小的去去就來。」跑堂將手上的抹布搭上肩,就俐落的到酒窖內打酒去了。
男人俊俏高大的身影馬上就吸引了店內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注目,就連在酒客中舞唱的胡姬也停下歌唱,望著他。
男人削瘦的臉頰上有著深明的五官,二道英眉中流露著正氣,深邃的大眼直視著前方,絲毫沒發現到眾人的注目,一張薄唇緊緊抿著,臉上沒有任何的表情,一頭的黑發因為旅途的奔波,而顯得些許凌亂,但卻絲毫沒有破壞他的俊俏,反倒替他增添了浪人的味道兒。
唐朝的民風一向開放,女人對于這渾身冷得令人直打哆嗦的男人,她們看在眼里,一顆芳心早跳得七上八下的了。
原本嘈雜的酒店內因為男人的到來而頓時安靜許多,這才勾起了他的注意,他將目光從遠方調回酒店內,望見整個店內的酒客全對他行注目禮,他的二道英眉馬上糾結在一起,尤其他一發現到酒店的女客頻頻向他施發時,原本就冰冷的臉更加深沉了。
他伸出手在腰際間取出碎銀,用力的扔在酒櫃上,剛剛埋進酒窖的跑堂正好出來,這時手上多了壇十斤的女兒紅。
「公子,您的酒來了。」跑堂吃力的抱著酒壇,笑嘻嘻的。
男人一手就拿起跑堂吃力所抱的酒,二話不說就走出酒店,將一屋子的酒客拋在身後。
他一向不愛大城市的繁榮,因為繁榮的另一個意義就是嘈雜,他厭惡嘈雜,要不是因為自己愛嘗這洛陽人的女兒紅,這一年一次的洛陽之旅,他根本連想都不想來。
他大步的走離洛陽城往城郊而去,他的馬兒就停在城外十里外的「十里亭」,剛剛他所直視的就是這個地方,他關心他的馬。
「赤馬」是他的愛馬,是他三年前到大漠時在馬市買的,它不是只溫馴的馬,它的野性即使在三年後仍然存在,而他關注的就是它的野性。
如果在這一刻的時間內,它的野性大發,傷了路人,惹了麻煩……他搖了搖頭,當初自己該買只良馬的。
「麻煩」是他最厭惡遇上的事,縱使再如何喜愛赤馬,一旦它惹上麻煩,再愛他也不要它。
男人終于來到「十里亭」,他四處尋找著他的馬。
「赤馬。」他低叫著。
這時,「十里亭」周圍如人高般的芒草直了波動,沒一會兒,在茫茫的芒草中沖出了只高大的赤色壯馬,它快速的向他直奔而來。
在赤馬離他兩步時,他縱身一跳,跳上了馬背,順著勢,雙腳一夾馬月復,赤馬又快速洛陽城的反方向奔去,奔了大約一里,它就由快漸慢,最後慢慢的踢走起來。
「好小子,你可休息夠了,現在該我休息了。」男人坐在馬背上,懷中捧著酒,暢快的享用起來。
行走江湖已數年,雖然是孤零零的一個人,可他也不以為意,畢竟天性就愛獨來獨往的他,早過慣了閑雲野鶴般地日子。
但是他這人就有個壞毛病,愛喝好酒,哪兒有好酒他就上哪兒,這酒癮一來,就算天涯海角,他也直沖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