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畢群要帶她去的地方完全吸引了她,他說過好多次,看他那神往的佯子,早已引起她最大的好奇心。兩堂課結束,她迫不及待的趕回家。
等車的時候,她又遇見了韋成烈。既是自己的助教,她當然點頭招呼,只不過她心中奇怪,怎麼這幾天遇見他的次數突然多了?
這懷疑只是一閃而過,她沒有仔細去想,因為韋成烈是個完全無關的人。
回到家時已是中午,卓爾匆匆吃飯,換衣服。她喜歡白色,她的衣服大多數是白色的,她今天依然穿了一身白。白色細麻紗有花邊的襯衫,白色到膝蓋的短裙,一雙小白襪,一對白色平底鞋,看起來好清爽、好清爽。
罷在客廳坐下,門鈴就響起來。一定是畢群,他總算得準時間。
「媽媽,我去了,或許不回來吃晚飯。」她叫,她很有信心,按門鈴的人一定是畢群。
門開處,果然是一身黑的畢群站在那兒。他對黑色的固執不下于卓爾對白色。
「嗨!可以走了」她愉快地笑著。她喜歡他的守的。「看我們倆,標準的黑白雙煞。」
他搖搖頭,再搖搖頭,眼中盡是溫柔。
「我不喜歡殺氣這麼重的名字!」他低聲說︰「我喜歡一切平和、溫柔,還有愛!」
她沒有出聲,只愣愣的望著他。他那樣陰冷、漠然的人說平和、溫柔和愛,還用他獨特低沉又有些暗啞的聲音,總有一股說不出的特別感人力量。
或者——這就是他獨特的魅力吧!他不是個很漂亮的男孩子,但他有魅力,這是肯定的。
「你——帶我去哪里?」她換一個話題。
「等一會兒你就知道?」他說。
門外石牆上倚著他深藍色的腳踏車。他看她,說︰
「坐在前面,好嗎?」他指指腳踏車。「我們先去買個小提琴,然後去目的地。」
「你不是有小提琴了嗎?」她問。
「我一直想另買一個,就今天嗎!」他不在意的隨口說︰「你替我選。」
「我不懂提琴?」她立刻搖頭。
「隨便選一個,我也買不起貴的?」他扶著她上車。
他騎車帶她到「功學社」,左看右看,終于選了個最便宜的,三百八十元台市。
「就這個吧!」他說。立刻付錢。
「這麼便宜的能拉出好听的音樂?」她睜大眼楮。
「那就得看我的功力了!」他笑。
把小提琴盒子綁在腳踏車後座,他們再踏上路途。
其實也並不遠,他帶她到羅斯福路自大後面的基隆路上,那一帶除了幾個星散疏落的軍營外,只是一望無際的稻田,和田間縱橫復雜的阡陌。
秋天的風涼涼的、清爽的,顯得天好高,雲好淡,山也變得好遠、好遠似的。畢群把腳踏車隨意的扔在地上,就拿起提琴,領著卓爾往阡陌中走去。
田里的稻子剛剛收割完,干干的稻草味一陣又一陣的傳來,雙眼望去,一個人也沒有,在那好高的天,好淡的雲,好遠的山下仿佛只有他們。
突然,一陣說不出的感覺沖激著她,她掙開他的手,在阡陌之間跳躍、奔跑,愉快舒暢的笑聲傳遍了田野,短短的白裙子飄動著,飛舞著,像一朵迎風的百合。
「卓爾,回來。」畢群大聲叫她。「我拉提琴給你听。」
卓爾隨手拔了一根長長的官司草,輕松的奔回來。
「你怎麼找到這麼好的地方?沒有人,又——又——」
「又月兌俗,是不是?」他打斷她的話。「此地不能用美麗來形容,它只是月兌俗,坐在這兒即使什麼也不做,什麼也不想,心中也一片寧靜。」
「對了!就是這樣。」她也不理白裙子,很瀟灑的坐在田埂上。「你怎麼找到的?」
「我曾在那兒服役當兵。」他指指遠處的軍營。「當時的日子很難捱,彼此間不熟,除了工作根本沒話可說,又不準隨便離營,我大多數的時間都坐在這兒附近沉思,看書,或拉提琴。」
「所以造成你更孤獨的個性。」她說。
「不,孤獨的個性是天生的,與服役無關,」他搖頭。「你喜歡听什麼?」
「不怎麼懂,你表演最事手的!」她笑,兩條小腿垂在田里搖呀搖的,好道遙自在。
他想一想,說︰
「《小夜曲》,好不好?」
「好!然後你拉《流浪者之歌》。」她說。
「喜歡《流浪者之歌》」他本已預備拉《小夜曲》了,听到她的話立刻把琴放下來。
「听過幾次,很感人,而且——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覺得這首曲子跟你這個人很配!」她說。
「是嗎?跟我很配?」他微微一笑,開始表演。
雖然卓爾不懂提琴,也知道畢群的技術並不怎麼好,生澀而不流暢,她听得出。但是他拉得很投入、很專心,音符不流暢,感情倒是豐富的。
一曲既畢,卓爾鼓掌如儀。
「好不好?」他凝視她。
「不怎麼好,」她傻笑。「但是你能拉完一首曲子,我已經很佩服了。」
「我是無師自通,當然不怎麼好,」他很有信心地說。「可是再過若干年,我有把握拉得更好!」
「到那時再演奏給我听!」她隨口說。
「一言為定!」他重重的點一下頭。他那認真又鄭重的神情仿佛——這是一個允諾。
允諾,好吧!她可以算成若干年後的一個約會,那——倒也很好玩,誰知道若干年後大家變成什麼樣子呢?
「卓爾,你對未來的希望和理想是什麼?」他收拾好提琴,慢慢坐到她身邊。
「才上大學,沒有真正的想過哦!」她說︰「不過——我很喜歡一幢白色的木造房子,在海邊的岩石上,還有一條大狼狗,一輛可以供兩個人一起騎的腳踏平——實在是坐在你腳踏車前面不太舒服。還有——一個吉他,我喜歡在深夜彈吉他的那種情調,很蒼涼美麗。」
「你並不貪心,你的願望很客易達到。」他說。
「你呢?你貪不貪心!」她天真地問。
「我貪心。」他坦白的承認。「我的理想很高,希望也很大,或者——我一輩子也不可能達到。」
「到底是什麼呢?你並沒有說出來。」她推推他。
他思索了一陣。
「還是不說吧!我不想你認為我好高騖遠。」他微笑。
「既然知道好高騖遠就要改過,我最討厭貪心的人,真的。」他加重語氣。
「你要我改,我改就是,」他輕輕的握住她的手,很自然的。「說不定我也只是和你一樣,一幢在海邊的木造小屋,一條大狼狗,一輛由兩個人騎的腳踏車,一個吉他,不過還加一樣,我的提琴。因為我答應過你,若干年後我要再拉給你听!」
「學人家的!」她出個鬼臉。「喂,坐在這兒真是好舒服,很——心曠神怡!」
「因為這兒沒有世俗的煩惱,能令我們忘憂。」他反復的仔細看著她的手。
「能住在這種地方也不錯。」她四周望望。
「不是人人喜歡這種地方,」他搖頭。「要思想層次高的、感性重的、不俗氣的人才懂得欣賞。」
「你是在夸自己嗎?」她笑起來。
「我是俗人,我在說你!」他指指她手心。「卓爾,你知道嗎?你有藝術天分,你若走這條路,會很出名。」
「你懂得著手相?」她睜大眼楮。「可是我念國際貿易的,和藝術完全無關。」
「急什麼科系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天分,你有這天分,你要記往這句話!」他是認真的。
「難道我以後去唱歌、跳舞、演電影!」她大笑起來。「我爸爸一定把我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