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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程已渺 第17页

作者:严沁

下午毕群要带她去的地方完全吸引了她,他说过好多次,看他那神往的佯子,早已引起她最大的好奇心。两堂课结束,她迫不及待的赶回家。

等车的时候,她又遇见了韦成烈。既是自己的助教,她当然点头招呼,只不过她心中奇怪,怎么这几天遇见他的次数突然多了?

这怀疑只是一闪而过,她没有仔细去想,因为韦成烈是个完全无关的人。

回到家时已是中午,卓尔匆匆吃饭,换衣服。她喜欢白色,她的衣服大多数是白色的,她今天依然穿了一身白。白色细麻纱有花边的衬衫,白色到膝盖的短裙,一双小白袜,一对白色平底鞋,看起来好清爽、好清爽。

罢在客厅坐下,门铃就响起来。一定是毕群,他总算得准时间。

“妈妈,我去了,或许不回来吃晚饭。”她叫,她很有信心,按门铃的人一定是毕群。

门开处,果然是一身黑的毕群站在那儿。他对黑色的固执不下于卓尔对白色。

“嗨!可以走了”她愉快地笑着。她喜欢他的守的。“看我们俩,标准的黑白双煞。”

他摇摇头,再摇摇头,眼中尽是温柔。

“我不喜欢杀气这么重的名字!”他低声说:“我喜欢一切平和、温柔,还有爱!”

她没有出声,只愣愣的望着他。他那样阴冷、漠然的人说平和、温柔和爱,还用他独特低沉又有些暗哑的声音,总有一股说不出的特别感人力量。

或者——这就是他独特的魅力吧!他不是个很漂亮的男孩子,但他有魅力,这是肯定的。

“你——带我去哪里?”她换一个话题。

“等一会儿你就知道?”他说。

门外石墙上倚着他深蓝色的脚踏车。他看她,说:

“坐在前面,好吗?”他指指脚踏车。“我们先去买个小提琴,然后去目的地。”

“你不是有小提琴了吗?”她问。

“我一直想另买一个,就今天吗!”他不在意的随口说:“你替我选。”

“我不懂提琴?”她立刻摇头。

“随便选一个,我也买不起贵的?”他扶着她上车。

他骑车带她到“功学社”,左看右看,终于选了个最便宜的,三百八十元台市。

“就这个吧!”他说。立刻付钱。

“这么便宜的能拉出好听的音乐?”她睁大眼睛。

“那就得看我的功力了!”他笑。

把小提琴盒子绑在脚踏车后座,他们再踏上路途。

其实也并不远,他带她到罗斯福路自大后面的基隆路上,那一带除了几个星散疏落的军营外,只是一望无际的稻田,和田间纵横复杂的阡陌。

秋天的风凉凉的、清爽的,显得天好高,云好淡,山也变得好远、好远似的。毕群把脚踏车随意的扔在地上,就拿起提琴,领着卓尔往阡陌中走去。

田里的稻子刚刚收割完,干干的稻草味一阵又一阵的传来,双眼望去,一个人也没有,在那好高的天,好淡的云,好远的山下仿佛只有他们。

突然,一阵说不出的感觉冲激着她,她挣开他的手,在阡陌之间跳跃、奔跑,愉快舒畅的笑声传遍了田野,短短的白裙子飘动着,飞舞着,像一朵迎风的百合。

“卓尔,回来。”毕群大声叫她。“我拉提琴给你听。”

卓尔随手拔了一根长长的官司草,轻松的奔回来。

“你怎么找到这么好的地方?没有人,又——又——”

“又月兑俗,是不是?”他打断她的话。“此地不能用美丽来形容,它只是月兑俗,坐在这儿即使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心中也一片宁静。”

“对了!就是这样。”她也不理白裙子,很潇洒的坐在田埂上。“你怎么找到的?”

“我曾在那儿服役当兵。”他指指远处的军营。“当时的日子很难捱,彼此间不熟,除了工作根本没话可说,又不准随便离营,我大多数的时间都坐在这儿附近沉思,看书,或拉提琴。”

“所以造成你更孤独的个性。”她说。

“不,孤独的个性是天生的,与服役无关,”他摇头。“你喜欢听什么?”

“不怎么懂,你表演最事手的!”她笑,两条小腿垂在田里摇呀摇的,好道遥自在。

他想一想,说:

“《小夜曲》,好不好?”

“好!然后你拉《流浪者之歌》。”她说。

“喜欢《流浪者之歌》”他本已预备拉《小夜曲》了,听到她的话立刻把琴放下来。

“听过几次,很感人,而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这首曲子跟你这个人很配!”她说。

“是吗?跟我很配?”他微微一笑,开始表演。

虽然卓尔不懂提琴,也知道毕群的技术并不怎么好,生涩而不流畅,她听得出。但是他拉得很投入、很专心,音符不流畅,感情倒是丰富的。

一曲既毕,卓尔鼓掌如仪。

“好不好?”他凝视她。

“不怎么好,”她傻笑。“但是你能拉完一首曲子,我已经很佩服了。”

“我是无师自通,当然不怎么好,”他很有信心地说。“可是再过若干年,我有把握拉得更好!”

“到那时再演奏给我听!”她随口说。

“一言为定!”他重重的点一下头。他那认真又郑重的神情仿佛——这是一个允诺。

允诺,好吧!她可以算成若干年后的一个约会,那——倒也很好玩,谁知道若干年后大家变成什么样子呢?

“卓尔,你对未来的希望和理想是什么?”他收拾好提琴,慢慢坐到她身边。

“才上大学,没有真正的想过哦!”她说:“不过——我很喜欢一幢白色的木造房子,在海边的岩石上,还有一条大狼狗,一辆可以供两个人一起骑的脚踏平——实在是坐在你脚踏车前面不太舒服。还有——一个吉他,我喜欢在深夜弹吉他的那种情调,很苍凉美丽。”

“你并不贪心,你的愿望很客易达到。”他说。

“你呢?你贪不贪心!”她天真地问。

“我贪心。”他坦白的承认。“我的理想很高,希望也很大,或者——我一辈子也不可能达到。”

“到底是什么呢?你并没有说出来。”她推推他。

他思索了一阵。

“还是不说吧!我不想你认为我好高骛远。”他微笑。

“既然知道好高骛远就要改过,我最讨厌贪心的人,真的。”他加重语气。

“你要我改,我改就是,”他轻轻的握住她的手,很自然的。“说不定我也只是和你一样,一幢在海边的木造小屋,一条大狼狗,一辆由两个人骑的脚踏车,一个吉他,不过还加一样,我的提琴。因为我答应过你,若干年后我要再拉给你听!”

“学人家的!”她出个鬼脸。“喂,坐在这儿真是好舒服,很——心旷神怡!”

“因为这儿没有世俗的烦恼,能令我们忘忧。”他反复的仔细看着她的手。

“能住在这种地方也不错。”她四周望望。

“不是人人喜欢这种地方,”他摇头。“要思想层次高的、感性重的、不俗气的人才懂得欣赏。”

“你是在夸自己吗?”她笑起来。

“我是俗人,我在说你!”他指指她手心。“卓尔,你知道吗?你有艺术天分,你若走这条路,会很出名。”

“你懂得着手相?”她睁大眼睛。“可是我念国际贸易的,和艺术完全无关。”

“急什么科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天分,你有这天分,你要记往这句话!”他是认真的。

“难道我以后去唱歌、跳舞、演电影!”她大笑起来。“我爸爸一定把我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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