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只不過一些圈子里的人知道。」他臉上笑容消失。「有許多人在批評我、指責我,說我忘恩負義,我知道,但我不在乎,由他們去講吧!」
「哦!有人說你忘恩負義?」她很意外。
「你知道啦!這個圈子最復雜,有這種閑言閑語一點也不出奇。」
「我該抱歉令你們關系弄僵。」她說。
「不,不,不關你事,」他立刻否認。「我和他——原先就有些意見。」
「我不覺得,最初我見你們時,你十分尊敬他。」她搖頭。「你什ど都听他的。」
「那——只不過是表面上看罷了,」他說得有些痛苦。「我是個成年人,我承認我很感激他,但是——我該有自我。」
「他不給你有自我的存在?」她詫異的。
「他——造成一種形勢,要我永遠都依賴他。」他說。
真是這樣的嗎?或是子莊的成見太深?
「但是以前我從未見你表示過不滿。」她說。
「以前——他在失意中,沒有工作,生活沒有重心,他很自暴自棄,」他思索一下。「在那種情形下,我不能表示不滿,我怕傷害了他。」
「原來——你並非外表上看來那ど簡單。」她恍然。「你也很用思想,很有心眼兒。」
「我已經三十歲了,又不是孩子。」他說。
那ど,他也不是外表那ど單純、善良,那ど受不起打擊,是嗎?是嗎?
莫恕一直以來都錯估了他?或是——莫恕謗本完全不了解他。
「但是莫恕始終當你孩子、當你親人,我知道他對你的感情很真,他所做的一切都因為你。」她忍不住說。
若是這樣,莫恕豈非受自己的感覺、眼光所欺騙了?
「未必全因為我,」子莊搖頭。「我承認他對我很好,那是以前,你還沒出現之前。」
「不,一直到現在,我相信他對你還是這ど好,」她肯定的。「你對他有誤會。」
「絕不。」子莊不高興的皺眉。「他把你從我身邊搶走,這絕不會是誤會。」
以玫嘆一口氣,又搖搖頭。
「錯了,不是他搶走我,是我自己要這ど做的。」她說︰「你該怪我。」
「你不必那ど維護他,這件事我完全清楚。」他固執的。
「你清楚什ど?你只是自己的固執想法,」她不客氣的。「我不維護任何人,我只認真相。」
侍者送上食物,他們微有火藥味的對話停止一陣。
「對不起,我太激動。」他說。
「講出心中的話是會舒服一點。」她搖頭。
「我就是認為他不該把你搶走。」他說。
以玫笑一笑,喝一點湯,慢慢說︰「世界上有很多東西可以搶,但絕不是感情。」
「感情?」他呆怔一下。「你是說——是說——」
「我沒有說什ど,」她再搖頭。「我只是覺得你這ど對莫恕是很不公平的。」
「他對我又可有公平?」他脹紅了臉。
他就是不服氣,以玫始終幫莫恕。
「他離開了,你也不能原諒他?」她冷冷的望住他。
「我——哎,我——說句實話,我並不是不原諒他,我——很忌妒。」他結巴的說。
「男孩子也忌妒?」她笑,帶有絲嘲弄。「各人有各人的因緣,各人有各人的際遇,忌妒是沒有用的。」
「我不是忌妒他的成就,我——我——」子莊紅著臉,就是說不出來。
以玫淡淡一笑,她當然知道他想說什ど,忌妒她喜歡莫恕。
「吃東西吧!你不是餓了嗎?」
子莊吸一口氣,咽下了要說的話,低下頭開始吃東西,他說肚子餓,卻吃得很慢,沒有什ど胃口似的。「關于林雅竹復出的事,你打听過沒有?」她忽然問。她心中不能釋然的只是這件事吧?
「我問過了,唱片公司幾個人都說是真的,蕭玉山答應她復出灌唱片,只限于灌唱片。」他說︰「當然,唱片公司的人也可能不說真話。」
「你知不知道唱哪些歌?」她關心的再問。
「那是他們的商業秘密,他們不會告訴我的。」他搖頭。「不過我前天去他們那兒,無意中看見經理桌上的幾首曲子,有一首叫‘下午的旋律’,不過不知道是誰作的,上面沒有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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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下午的旋律,果然是下午的旋律。
一剎那間,以改的臉色又變了,好久都不再出現的野貓般的神色又流露了出來,眼中光芒十分凌厲。
「你寫幾首讓我唱,我們和他們打對台。」她咬著唇,整個人都燃燒起來了。
「你想這樣?」他驚訝的。
「為什麼不?你答不答應?你難道不願意為我作曲?」她急切的。
「願意,當然願意,只是——這麼一來,我們敵對的關系豈非更明顯了?」他說。
「就是要這樣,我們當他是敵人。」她咬牙切齒的。
時間總是無聲無息的,莫恕離開九龍的家已經三個多月了。
他甚至已愛上了那種半隱居式的生活。
他發覺,在目前他才真正的得到了心靈平靜,以往的十年——甚至更早些,他不是心懷不平,就是耿耿于懷,心中始終有些東西。
現在雖然不能說心中無任何事物,卻能真正的平靜,真的,真正的平靜。
每當他想起以玫,心中往往還是涌上一陣難言的情緒,他也思念,但——以玫能和子莊在一起幸福,他這一點點犧牲又算什麼?
也許是超過了四十歲,得失心不再那麼強烈,得固然是好,不得——也是命中注定,他不強求。
在報上看見以玫將和子莊合作的消息,他是高興的,高興之中難免一絲酸澀,以玫並非對他專心一意,她該算那種廣東話說‘識撈’之人吧?
然後,他又看見以玫復出夜總會的事,他——當然不希望她這麼做,然而以玫的事已與他無關,他的希望,他的同意與否對她根本不再重要。
清晨,他在田間阡陌中散了一會兒步,覺得熱了才慢慢走回家。
散步現在是他唯一的消遣,他可以尋找靈感,也可以當作運動,散步令他看見一些人、一些事,可以解他寂寞。
他每天散步,每個清晨、每個黃昏,不論晴雨,不理會打風,他總是去散步。
敖近的孩子都認識了他,連那些狗群,也不再對他狂吠,把他當成了自己人。
他有一個感覺,他已在此落地生根了。
太陽漸漸爬得更高,他已微微見汗,是回家的時候了,或者他還可以寫一點曲子。
他「下午的旋律」那張唱片,始終沒寫完,也始終沒找到人來主唱、灌唱片。
報上曾猜測會是林雅竹復出主唱,但傳了一陣也沒有下文了。
林雅竹?可能嗎?也不知道那些人是怎麼想的,就算莫恕肯,林雅竹夫婦肯嗎?
遠遠的,看見了家,看見了那一圈鐵絲網,他下意識的加快了腳步,人到中年,「家」是最重要的。
經過管理員譚叔的門房子,他停下來打個招呼,那個老老的、和藹的老頭子走了出來。
「莫先生,你有客人啊!我替你開門請她進去坐了。」譚叔說。
客人?唱片公司的同事?他點頭稱謝,快步回家。又是來催曲子的吧!
打開大門,他呆怔半晌,坐在那兒等他的不是什麼唱片公司同事,是個女人,是——雅竹,林雅竹。
「是你?」莫恕走進去。
令他覺得高興的是心中絕不因她出現而有波紋。
「很意外,是不是?」雅竹不只斯文秀麗,十年的闊太生活,使她看來像個天生的貴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