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怔了怔,拎著皮包隨著他走出去。我們走在黑暗的街上,誰也沒開口,柏光是善體人意的男孩!
「好了。」我打破沉默。「你有話可以問我!」
「沒有話!」他攤開雙手。「我能想象得出!」
「這種事真是令人尷尬!」我嘆了口氣。尷尬兩個字,絕不足以表示我的心情。
「如果你沒有在美國的未婚夫,如果他不是外國人,如果他壞一點,問題都可以解決,對嗎?」他笑笑。
「其實一那不成為問題。」我搖搖頭。「我只是怕同事的閑言碎語,太難受!」
「像七三三這種男孩,尤其是外國人,現在恐怕太少有了!」
他也嘆了口氣。「我怕你今晚睡不著吧!」
「沒那麼嚴重!」我笑了起來,竟有些淒涼的意味。「許多事我根本不去想,否則,我可能天天睡不著!」
「你倒很豁達!」他說。
有個瘦瘦的人站在車站前,日光燈下,臉色蒼白得嚇人,好像他的血液都是白色的,冷冷的。
「鄭蔭,你也回家?」我問。
他落寞地點點頭,又向柏光打個招呼。三個人,反而沒話可說了,我們沉默地坐到火車站,一起下來。
「你坐幾路,鄭蔭!」柏光問。
「三路!」他說。
「三路?」我問。「我們可以一起走!」
柏光揮揮手,向十五路站牌走去。鄭蔭猶豫一陣,低聲問︰
「你真要和我一起走?我是個服務生--」
「什麼話?走吧!」我皺皺眉,鄭蔭的自卑感太重了。
「其實,我早知道你坐三路車,只是--」
「好了,別提這些。」我說,「沒有人看低你,你自己也沒有理由看低自己,是吧!」
他看著我,笑了笑,顯得有點勉強。自卑,在他心里生了根,要拔出來不容易,得費相當的時間。但是,如果我可以,我願意做。
三路車上乘客不多,我們並肩坐著,在淡黃的燈光下,他的臉色沒那麼難看了。我看著他的側面,他實在清秀得過分,有些像女孩子。
「你家里還有些什麼人?」我問。
「只有一個姐姐,結婚了!」他說。
「她呢,和你住在一起?」我再問。
「不--」他的聲音拖得很長。「我租了一間房子,房東是個孤單的老太婆,她不收我房租,說要我陪她!」
「為什麼不和姐姐住一起呢?自己人有個照顧呀!」我說。不知道為什麼,我把弟兄姐妹間的親情看得特別重,或者,是由于我和弟妹們是在困苦的環境中相依為命成長的緣故吧!
「我們的習慣,女孩子嫁出去就不是自己人了!」他說。
「你是本省人?我看不出!」我驚訝地說。
「我父親是本省人,母親是日本人。」他慢慢說,「可惜,從小,我沒見過他們,所有的印象,是一張埋葬證明書!」
「什麼?」我搞糊涂了,竟分辨不出他話中的意思。
「我是說,我一生下來,他們就死了。」他再說,聲音既不傷感也不激動,平淡得好像在說別人的事。「炸死的!「
我皺著眉,這是我們這一代所承受的最大的苦痛,戰爭,曾使我們流離失所,甚至喪失父母。我算是幸運的,戰爭時,我在安全的大後方,年齡又小,什麼都不記得。他不同,他身受其害,孤苦無依,他的自卑,他的落寞,他的失意,他的乖戾,他的嫉世憤俗,都是有原因的,我對他的同情更加深了!
「姐姐養大你?」我小聲問。
「不,祖母養大姐姐和我,然後她死了,我們開始自食其力!」他搖搖頭。
「你的教育程度--我是說你讀到哪一階段?」我問。
「高中畢業。」他簡單地說。
「高中畢業?」我不平地說,「那你不該做服務生,可做出納,或文書員什麼的。」
「什麼叫該不該,天底下哪有絕對的事!」他冷笑起來,「高中畢業有什麼用,我沒有人事背景,沒有介紹信,能在這兒做服務生已算運氣--」
「我沒有人事背景和介紹信呀!」這麼偏激的言論,我不同意。
「你不同,你學歷好,而且漂亮!」他冷笑著說,「酒店里還有誰比你漂亮?從上數到下。」
「別這麼說。」我連忙插嘴,我覺得他這麼說,似乎對我有些侮辱。「你的思想太偏激!」
「不是我偏激,是你太幼稚!」他對我笑笑,那笑容非常奇怪,一剎那間,我覺得面前的這個人已不是他了。
三路車到底,是安東街站,我下了車,才發覺他怎麼也一直坐到底,是我們的談話誤了他的站?
「你怎麼也到安東街來了?你住在哪里?」我問。
「成功新村,」他說,「我本可坐十五路,但是,我情願陪你坐。你知道,這是我生平第一次沒被人看低!」
我感到欣慰,揮揮手,走向窄窄的安東街!
每天收到一封自日本寄來的信,七三三的離去,並沒終止同事對我的捉弄。
他離開台北、回東京的那一天,我按時上班,跟平日一樣,只是,我再也沒有見到他。據他信里面說,不見面,不說再見,對他會比較好些。于是,他在我接班之前,搬出了酒店。
對這樣一個出色的、痴情的異國人,除了每天收他的信,看他的信之外,我什麼都沒有做--我不敢做,也不知道該怎麼做,我怕做錯引起的後果。
這段似乎只是單方面的感情,會延續多久呢,或者明天就結束?我不知道,不敢預測。不過,如果立刻結束,我知道,目前不會有什麼影響,只怕長了,久了--誰知道以後的事會發展到什麼程度呢?
我照常工作著,也老受著一些閑氣,一些壓力--呂緯和雅莉的,我不知道我們「合伙」的關系到什麼時候終止,人是貪得無厭的,或者,我們將永遠合伙下去,直到我離開。
我上班,有時會在安東街站遇到鄭蔭,下班,自然而然一起走。家住在附近,一起走,並不是件大逆不道的事,可是不到一個月,謠言又滿天飛了。
我真不明白同事們這樣厚待我的原因,我並沒比別人多拿薪水呀!謠言不知道是從什麼人發出來的,卻傳得那麼驚人,連經理都知道了。大家說,我和鄭蔭相戀,同出同進,甚至于說,我和他--同居了!
我急得不知道怎麼辦,這次我看得很嚴重,一方面是我名譽的問題;另一方面,他們不能抹殺人類尊貴的同情心,我對鄭蔭,完全是基于同情心!
經理找我去,我想,這是我辯白的好機會。
「經理,我知道你找我來的原因,我希望你能听我說幾句話!」我先開口。
經理威嚴的揮手止住我的話,冷冷地說︰「我不能容許職員亂來,這是我們酒店名譽的損失,我想不出你還有什麼話說!」
「經理,難道你不調查一下就判我的罪?」我叫了起來。
「我並不判你的罪,只是事實擺在眼前,大家都看得見,你們同進同出,還要什麼證據?」他帶著不屑的表情說。
「同進同出並不表示相戀,更不是--同居呀!」我忍不住流下了淚,這是我生平所受的最大的侮辱。
「男女之間有什麼友情?尤其在酒店工作的人!」他冷笑著。「我真替你惋惜,你是大學生,又漂亮--」
「如果我否認,你相信嗎?」我繃緊了臉,無比莊嚴地說。
他看著我,帶著研究的神情。『
「我可以相信你的話,但別人不會信!」他說。
「那麼--經理,你告訴我,人與人之間應不應該有同情心?對一個身世可憐、孤苦無依、自卑又失意的人,應不應該給予溫暖與同情?」我尖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