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文見不得要領,只得回到樹叢另一邊坐下。
她听得園丁腳步聲遠去。
「吉文,吉文。」
吉文跳起來,「咪咪?」
「吉文,」在她面前出現的是美君,「你到這里來干什麼?」
「憩一憩。」
美君臉色都變了,「別開玩笑,小姐,大白天都陰森森,快跟我走,大伙去看電影呢,來。」
吉文推不掉,只得跟美君去湊熱鬧。
回來已經晚了。猜想沒有人會到花園去,只得作罷。
棒一日吉文一邊溫習一邊留神,一听到翻書聲她立刻笑︰「咪咪,是你。」
那邊不出聲。
「你不介意我兜過來讓我們見個面吧。」
「請不要。」
「太神秘了,同學之間的交情最單純,何用見外。」
「我的心很煩。」
「說來听听。」
「家里不準我同他來往。」
「你幾歲?」
「二十一。」
「與我同年,何必理他人怎麼想。」
「他們負責我生活學費。」
「那麼,你肯不肯為他犧牲學業。」
「那會失去前途。」
「可見你還是清醒的,」吉文笑,「暫停見面不可以嗎?我真不明白你們,一生那麼長,又豈在朝朝暮暮。」
「我夾在當中,左右為難,父母逼我,他又為難我。」
其實吉文只要站到長凳上,就可以看到咪咪的長相,既然她不願意,吉文不想勉強。
「謝謝你開導我。」
「不用客氣。」
「開飯了,你回去吧。」
「咪咪,我們約好,明天下午四點見面怎麼樣?」
「我怕太陽,晚上六點吧。」
「也好。」
吉文同自己說︰你應該有所懷疑,為何沒有那種感覺?
「再見。」吉文仰起頭。
忽然之間有人問︰「你同誰說話。」
是老園丁,他站到長凳上,往樹叢另一邊看去,然後又跳下來,懷疑地瞪著吉文。
吉文若無其事地說︰「人家已經走開。」
「小姐,我勸你回宿舍去,飯菜都涼了。」
吉文答︰「我這就走。」
晚上,美君對她說︰「吉文,答應我一件事,不要再到小花園去。」
「為什麼,有與眾不同的事嗎?」
美君見她明知故間,瞪她一眼,「有人看見你獨自坐在長凳上自言自語,表情豐富,聲音激動,我替你擔心。」
「我與同學討論問題,」吉文攤攤手。
「是嗎,那位同學,只有你看得見?」
「來,穿件外套,我帶你去現場,保證你一看就明白。」
「現在?」美君駭笑。
「沒膽子?」
「少激將,我的膽色不是要來這樣用的。」
「美君,相信我,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美君忽然跳起來,自抽屜中取出一支強烈電筒,「我們這就去現場考察。」
兩個女孩子乘夜模下樓梯,兜到小花園去。
其實她們並不需要電筒,路燈足夠照明。
吉文把美君帶到第三號長凳,伸手一指,才要開口,已經听到一男一女對話聲。
美君臉色發白,拉住吉文。
吉文听到樹叢那邊的男生說︰「你同父親講了沒有?」
那女孩答︰「沒有,我不敢。」
吉文凝神一听,分辨出並不是咪咪的聲音,一時好奇,她撥開樹枝,開著電筒,坐在另一邊談天的男女猛地跳起來,「誰,是誰?」
美君發覺他倆更為害怕,不禁反驚為喜,飛足奔到另一頭去。
不消一會兒,吉文听得美君躊躇志滿地說︰「吉文,在這邊,抓到了。」
吉文啼笑皆非,這才發覺這個玩笑開大了,連忙關熄電筒,「美君,回來。」
美君在隔壁說︰「這花園是男生禁地。」
「不關我們事。」
一言提醒了美君,她「啊」地一聲,匆匆回來吉文這一邊。
吉文說︰「你現在明白了,這樹叢是天然屏障。」
「吉文,你猜剛才那兩個人是誰?猜都猜不到,不是親眼看見,也不會相信。」美君的聲音很興奮。
這件事足以令吉文難堪十年,她不想再提,她說︰「我不感興趣,別告訴我。」
「你看你,假撇清,假道學,最沒有意思,」
「隨便你怎麼說我。」
「他倆飛一般逃去,在椅上留下這個。」
美君手上拿著一本詞選。
吉文接過,冊子已經相當殘舊,自圖書館借出,打開扉頁,上次惜書的印章是六五年七月十四日。
吉文嚇一大跳,呆在那里。
「喂,吉文,我們走吧,寒氣蝕骨。」
「這本詞選不是他們的。」吉文喃喃說。
「我不管,以後我都不會再來。」美君拖著吉文便走。
「我要把它放回去。」
「快點。」
把詞選放回原處,吉文和美君結束這一次歷險。
美君躺在床上吃巧克力糖,一邊說︰「不是講戀愛最快樂嗎?剛才那兩個人卻一臉愁容。」
「他們似有解決不了的煩惱。」
美君吐吐舌頭,「那太痛苦了。」
「不是正確的時間,亦非正確的對象。」
「也不是適當的地點。」美君加一句。
美君說︰「可是到畢業時分,我們已經是老姑婆了。」
「說得也是。」
「二十四歲才能離開大學,若果等到事業有所基礎才物色對象,三十歲都結不成婚,非得做超齡產婦不可。」
吉文苦笑,「真是荒謬,孩子三五七歲時,咱們已是中年人。」
美君嘆息,「我們在大學內浪費掉一生。」
「別訴苦,同那些十五六歲出道做童工的人比較,已經夠幸福。」
「我不知道,也許人家並非一無所知,也許人家享受過豐盛人生。」
吉文說︰「睡吧,小姐,已經夜深。」
熄了燈,美君還在講︰「目前的生活,太悶太悶。」
吉文不去睬她,過一會兒,美君也就睡著了。
吉文倒是失眠。
第二天她到圖書館去找資料。
把六四年七月後的報紙港聞頭條縮微底片逐一取出看,只用了一小時,她已經找到她要的消息。
頭條說︰「華南大學男女生自殺殉情」。
日期是七月二十八日。
吉文覺得背脊一絲寒意。
她接著讀了詳情。
是一個陳腔濫調的故事,他倆想結婚,雙方家庭反對,把他們逼出街外。
兩個年輕人輟學以後前路茫茫,不知恁地,在一個意旨力薄弱的晚上回到大學的花園中服毒。
第二天早上才有人發覺他倆,已經太遲太遲。
吉文抬起頭來。
他們的家庭也太過殘忍,孩子听話時便是好孩子,孩子稍有個人主張他們便認為是大逆不道,非得設法撲殺不能出一口鳥氣,盡情踐踏。
鬧出這樣的悲劇後不知會否生出悔意。
換了是吉文,必不下此愚策,必要努力奮斗成才,出一口氣,叫這些勢利的親人服服貼貼前來陪笑。
說不定他們會得奉承地說︰「唉呀,我們早看出你並非池中物,上帝不知多麼恩寵你,若果沒有上主拉你一把……」
不但把責任全推給社會,且推給上天。
什麼都好,吉文都掙扎到底。
永不言倦,永不放棄。
即使做孤兒,也不影響她的斗志。
吉文嘆口氣,成日抱著戰斗格示人的人當然不是可愛的人,但是沒法子,誰叫環境不允許她享用比較雍容的姿態。
她是夜與咪咪有約。
吉文有點膽怯,該不該去呢,她問自己,要不要拉美君一塊去?
考慮很久,吉文終于獨自赴約。
燈雖不華,也算初上。
咪咪準時在樹叢另一邊出現。
吉文問︰「心情好一點沒有,問題解決沒有?」
咪咪笑︰「昨晚听說鬧好大的事。」
吉文一怔,誰,誰把新聞傳得那麼快。
咪咪猜到吉文的疑問,便說︰「當然是你們其中一人說出去的。」
吉文有點氣,美君為何偏要渲染此事。
「沒想到我們這煩惱他人也有。」咪咪幽幽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