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歲了,我感喟,我認識她的時候她才二十三,大學剛出來,風頭勁得一時無雙,多少名男為她折腰,但是命運安排,她跟定了我。
我們這種「朋友」關系一直維持了七年!
在這七年中,我們不是沒想過結婚。開頭是我想結婚,她不肯,後來是她想結婚,我又把這件事擱下來,總之微妙得很,總是無法把時間湊合,而我們也始終沒有成為夫婦。
我們甚至沒有同居。
在一切男女關系中,同居是最弱的一環。
如果一男一女已經要每天晚上都睡在一起,那麼最好結婚,不要結婚,最好別太放縱。
同居有百弊而無一利,兩個成年人為什麼不分開住?為了省房租?未免太寒嗆了。
幸虧露與我在這件事上有同感,故此基本關系良好,可以維持到今日。
在這七年間,我們亦鬧翻過,她找到新的男伴,我亦有女友,但不知怎的,緣分總不斷,不消一,兩個月,我們又在一起。
曾經一次,我帶新的女伴去一個舞會,露與她的男伴也在,不知怎的,我就身不由己的過去請她跳舞,接者我們撇下舞伴,逃之夭夭,事後言歸于好。
自從那次之後,我知道穆志強的生命中少不了這個女人。
我們仍然分開住,維持朋友關系,這不是故意掩人耳目,或是故作清高,而是尊重對方生活上細節的自由。
在這個階段露曾經提過結婚。
我記得我說︰「尚彼沙特一輩子也沒和西蒙狄波芙娃結婚。」
露就沉默了。今天她三十歲生日,我于情于理都要替她慶祝。
我把整晚的節目安排得象電影中的花月良晨。
女人到了有資格慶祝三十歲生日的時候,心中總有點不平︰老了,老了。
她需要特別的呵乎。
一切進行得很好,魚子醬,香檳,柔和的音樂,燭光,我取出那條鑽石與紅寶石項鏈,掛在她脖子上,樂隊奏起「生日快樂」,嘩,一切美妙之極。
忽然之間,露問︰「志強,你愛我嗎?」
我一怔,看著她美麗的臉,我說︰「不,我不愛你,我們現在只是拍電影。」
「正經一點。」
「自然我愛你,廢話!」
她仿佛有點感動,沉吟半晌。
「露,別胡思亂想,天下最幸福的人,莫如你了,有錢有貌有才,又有男朋友。」
她舉起酒與我干杯。
三,兩杯香檳之後,露露說︰「志強,既然我們相愛,讓我們結婚吧!」
我很意外。「露,我以為我們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
「解決什麼問題?」她睜大一雙妙目,明顯地酒意上升。
我盡量溫和的說︰「露,我們何必結婚?」
「你無意同我結婚?」
「不是這個意思,露,我們不需要一紙婚書。」
「為什麼不需要?」
「我們還不是跟結了婚一樣?」
「既然一樣,為什麼不干脆同我結婚?」
我干笑數聲,說不出話來。
「我累了,」她揚揚手。「我想結婚,有一個家庭,養幾個粉紅色的嬰兒。」
我笑問︰「你累?戴鑽石戴累了?出風頭出累了?」
「你听我把話說完好不好?」她把酒杯重重一放。
「今天我們不能吵架。」我急急說。
她嘆口氣,忍住不發作。
所以三十歲有三十歲的好處,三十歲的露仍然明艷動人,卻懂事許多,又有涵養功夫。
是夜她穿著黑色露胸晚禮服,脖子上的項鏈價值抵我一年薪水,看上去直如凌波仙子般。我不愛她?笑話!
我們跳舞至清晨兩點。
開車回去的時候我笑問她︰「你那里,還是我那里?」
「志強,送我回家,我累了,想早點睡。」
我很意外,但女人有亂發脾氣的權力,我默默無言,把她送回家。
到門口她哭起來。
「你怎麼了?」我溫言相慰。「喝酒多了?」
她說︰「我要回來,你就送我回來,你就那麼听我話?」
咦,我真的彷徨起來,不知如何是好,太難伺候了,我于是問︰「老夫老妻,你到底想怎麼樣?」
「我想怎麼樣你不知道?」
「我不是你肚里蛔蟲。」
「這些年來,你跟官不知官姓啥?」
「別無理取鬧,露——」
「我們明天見。」她推開車門,蹬蹬蹬跑上樓。
我沒有追上去,老夫老妻了,還解釋什麼?不知為什麼,她忽然鬧起小性來。
女人總歸是女人。
會到家,我睡了。
第二天一早,露就打電話來。
她說︰「謝謝你,項鏈非常漂亮。」
「是仿維多利亞朝代的式樣。」
「是,我知道。」
「你喜歡就好。」
「志強,說你對我不好,實是昧良心之言。」
「你知道就好。」
「但你為什麼不肯同我結婚?」
「我沒有說不肯。」我撓頭皮。
「你肯?」
「露,結婚太復雜——」
「什麼復雜?你怕煩?這樣好了,你出錢,我出力,以我的經理人才,我保證把這個婚禮辦得舒服熨貼。」
我不語。
「房子大家都有,賣了買新的,我們好搬家,兩張來回機票到加拿大結婚,不必輪候,酒店都給你訂妥,如何?」
「這……房子的裝修費用等等。」
「我來出,禮尚往來,穆志強,我不是沒良心的人。」
「露露。」
「什麼?」
我實在說不出口。
「你不想娶我,是不是?」她嘆口氣。
「我不娶你,娶誰?」我是良心話。
「現在不娶,更待何時?」
「你別逼我。」我賠笑。
「我逼你?」果然,她冷笑起來。
來了。
一發不可收拾,來了。
「志強,我已經三十歲了,我還能等到幾時?我如果要逼你,早十年都應當逼你,
我有沒有那樣做?你想清楚,我不能陪你耗,你不肯,拉倒,我不信我找不到男人。」
我勸到︰「氣頭上別亂說話,你看你,這種話都說出來,連你自己都不信。」
她飲泣。「我不是開玩笑。」她掛斷電話。
為什麼不肯結婚?連我自己都不大清楚。
是為了怕束縛?一點點。
為了不愛露露?又不是。
心理上認為婚姻沒有意義?又不對。我老艷羨人家夫妻恩愛。
那是為什麼?
六年前我向露求婚,她說︰「想一想。」我當時的自尊心頗覺傷害,隨後覺得她說的也有道理,所以也不能算是為報復,而不肯結婚。
那麼是否因為擔心露露不會成為一個好妻子?
也不必,做賢妻並不需要天分,露露的才能絕對不止單方面。
那是為什麼?不喜歡孩子?不!我愛孩子,朋友家的丑孩子我都愛,莫說是自家的。
到底是為什麼?
是怕那種責任吧。
有責任就丟不開,想去歐洲住一年也不行,想再讀書亦不行……犧牲,我怕犧牲,我愛自家多過愛露。文明社會的人,對于愛的看法就是如此。
我抓抓頭,我都三十四了,其實也應該好好地靜下來,組織組織家庭,浪子生涯原是夢。
向露妥協?
不應覺得如此痛苦,愛情原應是甜蜜的,我不應如背十字架。
我再去約露的時候,她就給我面色看,一團冰似的態度。
女人,過一陣就沒事了。我想,老套,她以前起碼以同樣的姿態對付過我七次。
我將她擱下,暫且努力工作。
一星期後,我听到謠言。
小林同我說︰「穆志強,當心煮熟的鴨子飛掉。」
「什麼意思?「
「你的露露,一連三晚,在曼哈頓與同一個男人跳舞。」
「誰看見?」
「我。」
「你一連跳三夜,不怕腳軟?」我故做輕松狀。「那人是她大哥。」
「是呀,跟大哥跳舞,邊跳邊親嘴?」小林訕笑。「怎麼?七年‘友誼’,付之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