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岁了,我感喟,我认识她的时候她才二十三,大学刚出来,风头劲得一时无双,多少名男为她折腰,但是命运安排,她跟定了我。
我们这种“朋友”关系一直维持了七年!
在这七年中,我们不是没想过结婚。开头是我想结婚,她不肯,后来是她想结婚,我又把这件事搁下来,总之微妙得很,总是无法把时间凑合,而我们也始终没有成为夫妇。
我们甚至没有同居。
在一切男女关系中,同居是最弱的一环。
如果一男一女已经要每天晚上都睡在一起,那么最好结婚,不要结婚,最好别太放纵。
同居有百弊而无一利,两个成年人为什么不分开住?为了省房租?未免太寒呛了。
幸亏露与我在这件事上有同感,故此基本关系良好,可以维持到今日。
在这七年间,我们亦闹翻过,她找到新的男伴,我亦有女友,但不知怎的,缘分总不断,不消一,两个月,我们又在一起。
曾经一次,我带新的女伴去一个舞会,露与她的男伴也在,不知怎的,我就身不由己的过去请她跳舞,接者我们撇下舞伴,逃之夭夭,事后言归于好。
自从那次之后,我知道穆志强的生命中少不了这个女人。
我们仍然分开住,维持朋友关系,这不是故意掩人耳目,或是故作清高,而是尊重对方生活上细节的自由。
在这个阶段露曾经提过结婚。
我记得我说:“尚彼沙特一辈子也没和西蒙狄波芙娃结婚。”
露就沉默了。今天她三十岁生日,我于情于理都要替她庆祝。
我把整晚的节目安排得象电影中的花月良晨。
女人到了有资格庆祝三十岁生日的时候,心中总有点不平:老了,老了。
她需要特别的呵乎。
一切进行得很好,鱼子酱,香槟,柔和的音乐,烛光,我取出那条钻石与红宝石项链,挂在她脖子上,乐队奏起“生日快乐”,哗,一切美妙之极。
忽然之间,露问:“志强,你爱我吗?”
我一怔,看着她美丽的脸,我说:“不,我不爱你,我们现在只是拍电影。”
“正经一点。”
“自然我爱你,废话!”
她仿佛有点感动,沉吟半晌。
“露,别胡思乱想,天下最幸福的人,莫如你了,有钱有貌有才,又有男朋友。”
她举起酒与我干杯。
三,两杯香槟之后,露露说:“志强,既然我们相爱,让我们结婚吧!”
我很意外。“露,我以为我们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
“解决什么问题?”她睁大一双妙目,明显地酒意上升。
我尽量温和的说:“露,我们何必结婚?”
“你无意同我结婚?”
“不是这个意思,露,我们不需要一纸婚书。”
“为什么不需要?”
“我们还不是跟结了婚一样?”
“既然一样,为什么不干脆同我结婚?”
我干笑数声,说不出话来。
“我累了,”她扬扬手。“我想结婚,有一个家庭,养几个粉红色的婴儿。”
我笑问:“你累?戴钻石戴累了?出风头出累了?”
“你听我把话说完好不好?”她把酒杯重重一放。
“今天我们不能吵架。”我急急说。
她叹口气,忍住不发作。
所以三十岁有三十岁的好处,三十岁的露仍然明艳动人,却懂事许多,又有涵养功夫。
是夜她穿着黑色露胸晚礼服,脖子上的项链价值抵我一年薪水,看上去直如凌波仙子般。我不爱她?笑话!
我们跳舞至清晨两点。
开车回去的时候我笑问她:“你那里,还是我那里?”
“志强,送我回家,我累了,想早点睡。”
我很意外,但女人有乱发脾气的权力,我默默无言,把她送回家。
到门口她哭起来。
“你怎么了?”我温言相慰。“喝酒多了?”
她说:“我要回来,你就送我回来,你就那么听我话?”
咦,我真的彷徨起来,不知如何是好,太难伺候了,我于是问:“老夫老妻,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想怎么样你不知道?”
“我不是你肚里蛔虫。”
“这些年来,你跟官不知官姓啥?”
“别无理取闹,露——”
“我们明天见。”她推开车门,蹬蹬蹬跑上楼。
我没有追上去,老夫老妻了,还解释什么?不知为什么,她忽然闹起小性来。
女人总归是女人。
会到家,我睡了。
第二天一早,露就打电话来。
她说:“谢谢你,项链非常漂亮。”
“是仿维多利亚朝代的式样。”
“是,我知道。”
“你喜欢就好。”
“志强,说你对我不好,实是昧良心之言。”
“你知道就好。”
“但你为什么不肯同我结婚?”
“我没有说不肯。”我挠头皮。
“你肯?”
“露,结婚太复杂——”
“什么复杂?你怕烦?这样好了,你出钱,我出力,以我的经理人才,我保证把这个婚礼办得舒服熨贴。”
我不语。
“房子大家都有,卖了买新的,我们好搬家,两张来回机票到加拿大结婚,不必轮候,酒店都给你订妥,如何?”
“这……房子的装修费用等等。”
“我来出,礼尚往来,穆志强,我不是没良心的人。”
“露露。”
“什么?”
我实在说不出口。
“你不想娶我,是不是?”她叹口气。
“我不娶你,娶谁?”我是良心话。
“现在不娶,更待何时?”
“你别逼我。”我赔笑。
“我逼你?”果然,她冷笑起来。
来了。
一发不可收拾,来了。
“志强,我已经三十岁了,我还能等到几时?我如果要逼你,早十年都应当逼你,
我有没有那样做?你想清楚,我不能陪你耗,你不肯,拉倒,我不信我找不到男人。”
我劝到:“气头上别乱说话,你看你,这种话都说出来,连你自己都不信。”
她饮泣。“我不是开玩笑。”她挂断电话。
为什么不肯结婚?连我自己都不大清楚。
是为了怕束缚?一点点。
为了不爱露露?又不是。
心理上认为婚姻没有意义?又不对。我老艳羡人家夫妻恩爱。
那是为什么?
六年前我向露求婚,她说:“想一想。”我当时的自尊心颇觉伤害,随后觉得她说的也有道理,所以也不能算是为报复,而不肯结婚。
那么是否因为担心露露不会成为一个好妻子?
也不必,做贤妻并不需要天分,露露的才能绝对不止单方面。
那是为什么?不喜欢孩子?不!我爱孩子,朋友家的丑孩子我都爱,莫说是自家的。
到底是为什么?
是怕那种责任吧。
有责任就丢不开,想去欧洲住一年也不行,想再读书亦不行……牺牲,我怕牺牲,我爱自家多过爱露。文明社会的人,对于爱的看法就是如此。
我抓抓头,我都三十四了,其实也应该好好地静下来,组织组织家庭,浪子生涯原是梦。
向露妥协?
不应觉得如此痛苦,爱情原应是甜蜜的,我不应如背十字架。
我再去约露的时候,她就给我面色看,一团冰似的态度。
女人,过一阵就没事了。我想,老套,她以前起码以同样的姿态对付过我七次。
我将她搁下,暂且努力工作。
一星期后,我听到谣言。
小林同我说:“穆志强,当心煮熟的鸭子飞掉。”
“什么意思?“
“你的露露,一连三晚,在曼哈顿与同一个男人跳舞。”
“谁看见?”
“我。”
“你一连跳三夜,不怕脚软?”我故做轻松状。“那人是她大哥。”
“是呀,跟大哥跳舞,边跳边亲嘴?”小林讪笑。“怎么?七年‘友谊’,付之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