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每年要求加稿費才是要挾!」
「什麼時候?上午我要寫作,晚上例不上街,只余下午,不過,只有星期四才有空。」
施小姐倒是不見怪,「星期四下午三點半。」她說了一個好去處。
這種應酬,能不去最好不去,沒意思,穿好衣服化妝加上車程已經個多小時,浪費時間,已經過了三十,時間分外不經用,于是我一直咕噥。
去到目的地,見到施小姐,又高興起來,因為終于可以走出工作間輕松一下了。
那對夫婦姓黎,先生叫黎志堅,太太叫朱秀英,約四十年紀,打扮整齊入時,是專業人士。
施小姐也是受人所托,把他們介紹給我。
坐了一會兒,寒暄過後,施小姐另外踫到熟人,那是一位著名歌星,把大編輯借了過去鄰座。
黎太太趁著這機會開口了,「我們有一事相求。」
我一听,以為是想我在書上簽個名字之類,立刻答︰「沒問題。」
黎太太笑了,「你請把我的事听清楚。」
「請講。」
「我有一個女兒,今年十六歲,非常喜歡看小說,特別是你的著作。」
我的確有一班小讀者,故不覺得意外。
「小女叫黎祖兒。」
我點點頭。
「她醉心寫作。」
嗯,大概是想投稿,為什麼不交給施小姐呢?奇怪。
這時,黎先生打開公事包,取出一疊原稿,「這是她寫的其中一篇小說。」
黎太太收斂了笑容,「實不相瞞,她為著看小說與寫小說,已經荒廢了學業。」
我越听越奇,這與我有何相干?
「祖兒立志要做作家。」
我笑道︰「作家也要先把書讀好,誰說作家不用讀書。」
黎太太干笑,「可是,我們不想她做作家。」
我一听,老脾氣發作了,十分諷刺地說︰「黎太太,想做,也未必做得成。」
她並不生氣,「那當然那當然。」
黎先生接著說︰「我們是建築師世家,祖父傳下來的建築公司,干了三代,我倆又只得祖兒一個孩子,我們希望她繼承父業。」
我攤攤手,「我不明白,在這件事里,我可以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呢?」
「這是祖兒寫的小說,她很敬仰你,請你過目。」
我拒絕,「我從來不做評判,自己還沒寫好,如何去批評人?」
「請你看一遍。」
我有點尷尬,若非礙于施小姐情面,早已拂袖而去。
「懇請你。」黎太太快哭了。
我大惑不解,「看了又怎麼樣?」
「請你告訴她,她毫無寫作天分,還是專心讀書,升建築系的好。」
「不!」我一口拒絕,「我不可以那樣做,寫作又不是壞事,你若愛她,當必尊重她的意願,何必剝奪她的樂趣。」
「可是寫流行小說——」
我不怒反笑,「黎太太,你不是想開口侮辱我的職業吧。」
我可能提高了生意,施小姐自鄰桌回來,問道︰「什麼事,什麼事?」
我發牢騷,「莫名其妙!」
立刻離開了現場。
回到家,把手中的報紙雜志一扔,發覺有一疊原稿落下。
真要命,把人家的習作誤打誤撞地帶回來了。
我順手一翻,約四五十張紙,兩萬多字,真虧這小女孩,填滿這些格子還真不容易。
這時,電話鈴響了。
是施小姐。
「你怎麼搞的,脾氣越來越怪。」
「那對黎姓夫婦才怪。」
「他們有什麼要求?」
「我說了一遍。」
「父母愛子女之心,無微不至嘛,听說當初你家里也不贊成你從事寫作。」
我不語。
這是真的。寫作過程瑣碎,文化界人事復雜,又不是賺錢的行業,熬多久才出頭毫無準則,許多有才華的寫作人收入不足糊口。
當年家母極力反對我寫作,一直譏笑我的志向,她又從來不看我的小說。
我嘆口氣。
「當然是做建築師好啦,收入穩定,地位高貴,況且,家里又有則師樓。」
真的,我是她,我也不會稿海浮沉,我忽然氣餒了。
施小姐說︰「幫不到就算了,不用生氣。」
我怎麼敢得罪編輯,一直唯唯喏喏。
幣了線,拾起那疊原稿,看了起來。
四十頁很快讀完,我放下那篇小說。
我早說過我這個人不適合做評判,我主觀強,偏見重,這篇小說對我來說,只可給零分。
黎祖兒犯了抄襲的毛病,東抄一段,西抄一節,混合成一個愛情故事。
初入行,寫得壞不要緊,我至恨抄襲。
抄抄抄,抄慣了,變成家常便飯,有誰指他抄襲,他還要罵人,理曲氣壯那樣地抄,抄完今人抄古人,越抄越威風……
于是我用紅筆在小說背後批了八個字︰「毫無新意,毫無誠意」。
我撥電話請施小姐派人來把原稿取回。
去做建築師吧,抄貝聿銘,抄懷特,抄愛歷遜,都不會有人揭發。
那天火氣不知為什麼那樣大。
不過,我這個人,動輒光火,已成事實。
也許就是這把火,燃燒我心,使我有那麼多的話要說,一直寫了那麼多年。
接著一段日子,我忘記了這件事,繼續伏案寫寫寫。
我寫得很小心,因為這是我的營生,我尊重我的行業,漸漸有點節蓄了,對稿費不那麼計較,可是仍然在寫。
當眾發生許多事,誰紅了,誰沉下去,誰通過人事關系得了什麼獎,誰走愛國路線,誰宣傳得法,誰告老還鄉,我還是寫。
一年間只抽得出幾個星期空間度假。
五年前辦移民,到了溫哥華,有點感慨萬千,一邊苦中作樂,到處逛,看風景。
經過著名的海灘路,看到廣告牌上用中文寫著「黎志堅建築師地盤」,覺得這名字好熟,又想不起是什麼人,只得說,「華人在溫哥華很有點地位了。」
就在那天晚上,我們在一家考究的中菜館吃飯,有人叫我的名字。
我抬起頭,那人微笑說︰「還記得我嗎,我是黎志堅。」
我忙道︰「人生何處不相逢。」
原來是他,他是那個怕女兒會成為作家的人,其實他的恐懼是多余的,世上聞名的作家並不比有名的建築師多。
「能請你過來喝杯咖啡嗎?」
他鄉無論遇到誰都算是故知了,我說不介意。
在他桌子坐下,我問︰「令千金怎麼樣了?」
他笑笑,「我們還沒謝你在她小說上打的評語。」
我問︰「她有沒有順利升上建築系?」
「她已輟學。」
「什麼?」
「她說她對學業沒有興趣,中學畢業後決定找事做。」
「你允許她那麼放肆?」
「不許也沒法子,我們無法控制她。」
我忐忑不安,「她仍有寫作嗎?」
「有時寫,有時停,」黎志堅十分無奈,「看情形她並不知道她要的是什麼。」
我深覺可惜。
「孩子不听話,一點辦法也沒有,我比較看得開,她母親則不,好幾次逼得她幾乎離家出走。」
我忽然問︰「這孩子在哪里?」
「她?香港溫哥華兩邊跑,此刻在舊金山度假。」
我笑了,「其實這種優秀的環境最適合培育作家,不知她的小說寫得怎麼樣了。」
黎志堅答︰「上次看了你的評語,她哭了好幾次。」
我不以為然,「不可能每次都叫人贊不絕口,拙作至今仍叫人誹議,我從來沒哭過。」
黎志堅笑。
「沒屋住沒飯吃才哭未遲,動輒淌眼抹淚,哪里算是好漢。」
黎志堅困惑,「听說你不住勸女讀者做好漢,這是正確的嗎?」
我立刻責問︰「不然做什麼,做含羞草?」
他的嘴當然不比我厲害,即時噤聲。
「令媛幾時到溫哥華,請她撥電話給我。」我留下電話號碼。
人之患,好為人師,給人意見或忠告,是最最吃力不討好的事,可是我決定見這個女孩子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