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每年要求加稿费才是要挟!”
“什么时候?上午我要写作,晚上例不上街,只余下午,不过,只有星期四才有空。”
施小姐倒是不见怪,“星期四下午三点半。”她说了一个好去处。
这种应酬,能不去最好不去,没意思,穿好衣服化妆加上车程已经个多小时,浪费时间,已经过了三十,时间分外不经用,于是我一直咕哝。
去到目的地,见到施小姐,又高兴起来,因为终于可以走出工作间轻松一下了。
那对夫妇姓黎,先生叫黎志坚,太太叫朱秀英,约四十年纪,打扮整齐入时,是专业人士。
施小姐也是受人所托,把他们介绍给我。
坐了一会儿,寒暄过后,施小姐另外碰到熟人,那是一位著名歌星,把大编辑借了过去邻座。
黎太太趁着这机会开口了,“我们有一事相求。”
我一听,以为是想我在书上签个名字之类,立刻答:“没问题。”
黎太太笑了,“你请把我的事听清楚。”
“请讲。”
“我有一个女儿,今年十六岁,非常喜欢看小说,特别是你的著作。”
我的确有一班小读者,故不觉得意外。
“小女叫黎祖儿。”
我点点头。
“她醉心写作。”
嗯,大概是想投稿,为什么不交给施小姐呢?奇怪。
这时,黎先生打开公事包,取出一叠原稿,“这是她写的其中一篇小说。”
黎太太收敛了笑容,“实不相瞒,她为着看小说与写小说,已经荒废了学业。”
我越听越奇,这与我有何相干?
“祖儿立志要做作家。”
我笑道:“作家也要先把书读好,谁说作家不用读书。”
黎太太干笑,“可是,我们不想她做作家。”
我一听,老脾气发作了,十分讽刺地说:“黎太太,想做,也未必做得成。”
她并不生气,“那当然那当然。”
黎先生接着说:“我们是建筑师世家,祖父传下来的建筑公司,干了三代,我俩又只得祖儿一个孩子,我们希望她继承父业。”
我摊摊手,“我不明白,在这件事里,我可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
“这是祖儿写的小说,她很敬仰你,请你过目。”
我拒绝,“我从来不做评判,自己还没写好,如何去批评人?”
“请你看一遍。”
我有点尴尬,若非碍于施小姐情面,早已拂袖而去。
“恳请你。”黎太太快哭了。
我大惑不解,“看了又怎么样?”
“请你告诉她,她毫无写作天分,还是专心读书,升建筑系的好。”
“不!”我一口拒绝,“我不可以那样做,写作又不是坏事,你若爱她,当必尊重她的意愿,何必剥夺她的乐趣。”
“可是写流行小说——”
我不怒反笑,“黎太太,你不是想开口侮辱我的职业吧。”
我可能提高了生意,施小姐自邻桌回来,问道:“什么事,什么事?”
我发牢骚,“莫名其妙!”
立刻离开了现场。
回到家,把手中的报纸杂志一扔,发觉有一叠原稿落下。
真要命,把人家的习作误打误撞地带回来了。
我顺手一翻,约四五十张纸,两万多字,真亏这小女孩,填满这些格子还真不容易。
这时,电话铃响了。
是施小姐。
“你怎么搞的,脾气越来越怪。”
“那对黎姓夫妇才怪。”
“他们有什么要求?”
“我说了一遍。”
“父母爱子女之心,无微不至嘛,听说当初你家里也不赞成你从事写作。”
我不语。
这是真的。写作过程琐碎,文化界人事复杂,又不是赚钱的行业,熬多久才出头毫无准则,许多有才华的写作人收入不足糊口。
当年家母极力反对我写作,一直讥笑我的志向,她又从来不看我的小说。
我叹口气。
“当然是做建筑师好啦,收入稳定,地位高贵,况且,家里又有则师楼。”
真的,我是她,我也不会稿海浮沉,我忽然气馁了。
施小姐说:“帮不到就算了,不用生气。”
我怎么敢得罪编辑,一直唯唯喏喏。
币了线,拾起那叠原稿,看了起来。
四十页很快读完,我放下那篇小说。
我早说过我这个人不适合做评判,我主观强,偏见重,这篇小说对我来说,只可给零分。
黎祖儿犯了抄袭的毛病,东抄一段,西抄一节,混合成一个爱情故事。
初入行,写得坏不要紧,我至恨抄袭。
抄抄抄,抄惯了,变成家常便饭,有谁指他抄袭,他还要骂人,理曲气壮那样地抄,抄完今人抄古人,越抄越威风……
于是我用红笔在小说背后批了八个字:“毫无新意,毫无诚意”。
我拨电话请施小姐派人来把原稿取回。
去做建筑师吧,抄贝聿铭,抄怀特,抄爱历逊,都不会有人揭发。
那天火气不知为什么那样大。
不过,我这个人,动辄光火,已成事实。
也许就是这把火,燃烧我心,使我有那么多的话要说,一直写了那么多年。
接着一段日子,我忘记了这件事,继续伏案写写写。
我写得很小心,因为这是我的营生,我尊重我的行业,渐渐有点节蓄了,对稿费不那么计较,可是仍然在写。
当众发生许多事,谁红了,谁沉下去,谁通过人事关系得了什么奖,谁走爱国路线,谁宣传得法,谁告老还乡,我还是写。
一年间只抽得出几个星期空间度假。
五年前办移民,到了温哥华,有点感慨万千,一边苦中作乐,到处逛,看风景。
经过著名的海滩路,看到广告牌上用中文写着“黎志坚建筑师地盘”,觉得这名字好熟,又想不起是什么人,只得说,“华人在温哥华很有点地位了。”
就在那天晚上,我们在一家考究的中菜馆吃饭,有人叫我的名字。
我抬起头,那人微笑说:“还记得我吗,我是黎志坚。”
我忙道:“人生何处不相逢。”
原来是他,他是那个怕女儿会成为作家的人,其实他的恐惧是多余的,世上闻名的作家并不比有名的建筑师多。
“能请你过来喝杯咖啡吗?”
他乡无论遇到谁都算是故知了,我说不介意。
在他桌子坐下,我问:“令千金怎么样了?”
他笑笑,“我们还没谢你在她小说上打的评语。”
我问:“她有没有顺利升上建筑系?”
“她已辍学。”
“什么?”
“她说她对学业没有兴趣,中学毕业后决定找事做。”
“你允许她那么放肆?”
“不许也没法子,我们无法控制她。”
我忐忑不安,“她仍有写作吗?”
“有时写,有时停,”黎志坚十分无奈,“看情形她并不知道她要的是什么。”
我深觉可惜。
“孩子不听话,一点办法也没有,我比较看得开,她母亲则不,好几次逼得她几乎离家出走。”
我忽然问:“这孩子在哪里?”
“她?香港温哥华两边跑,此刻在旧金山度假。”
我笑了,“其实这种优秀的环境最适合培育作家,不知她的小说写得怎么样了。”
黎志坚答:“上次看了你的评语,她哭了好几次。”
我不以为然,“不可能每次都叫人赞不绝口,拙作至今仍叫人诽议,我从来没哭过。”
黎志坚笑。
“没屋住没饭吃才哭未迟,动辄淌眼抹泪,哪里算是好汉。”
黎志坚困惑,“听说你不住劝女读者做好汉,这是正确的吗?”
我立刻责问:“不然做什么,做含羞草?”
他的嘴当然不比我厉害,即时噤声。
“令媛几时到温哥华,请她拨电话给我。”我留下电话号码。
人之患,好为人师,给人意见或忠告,是最最吃力不讨好的事,可是我决定见这个女孩子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