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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故事 第18頁

作者︰亦舒

「丹,」他說,「這才是女人呵!」

我用木匙敲打桌于。

「男人!當你要求一個女人像女人的時候,問問你自己有幾成像男人!」

「我的天,又來了。」

「老實說,我很喜歡煮食,但是找不到一個甘心願意為他煮食的男人。當然我會煮食,我會煮巴黎美心餐廳水準的西茶,英國政府發我文憑承認的。」

「我我我!自大狂。」他把隻果法蘭塞進嘴里面。

「你吃慢點好不好?慢慢欣賞。」

「那麼你為什麼煮給我吃?」他問,「有特別意義嗎?」

「沒有。」我說,「沒有特別意義。」

「那是為了什麼?」張問。

「你是我惟一的朋友,」我說,「有福同享,你總明白吧。」

「那只方鑽戒指,是他買給你的嗎?」

「是的,」我看看手,真是劫後余生。

「在那幾個月中,你到底花了多少錢?」他好奇。

「我不知道,讓我們忘了這些吧。」

「你要去看電影嗎?」他問。

「與你去?」我尖著嗓子問,「當然!熟人見了會認為我們是男女朋友。」

「我豈不是你的朋友?」他攤攤手。

「不,」我說,「我們是兄弟。現在是你洗碟子的時候了,好好的洗刷,你知道我的要求很高。」

「我知道。」他綁上圍裙,「你有潔痹。」他說。

他到廚房去洗碗,我在客廳看畫報。

沒有客人來的時候,我很少開客廳的燈,張漢彪這渾蛋是我惟一的客人,所以你可以想象。

第九章

電話響了,「喂?」

「丹薇。」

我馬上放下話筒,是他!

「丹薇。」

「打錯了!」我說,掛上了話筒。

電話又再響,張抹著手探頭出來。

張詫異,但是拿起電話,等了一等,他說︰「你打錯了。」他放下電話。

張看我︰「那是誰?他明明找丹薇。」

「他找到了我,像一篇小說,他又找到了我。」我攤攤手。

張看我一眼,「你可以與他講條件,要他娶你。」

「他不會,他比鬼還精。」

而且他有了百靈,同樣是職業女性。

張說,「是有這種男人的,越是得不到,越是好的。」他取餅外套,「我要走了。」

「這次為什麼不講道理?」我追上去替他穿外套。

「你已經得救了。」

「他是個不折不扣的魔鬼。」我替他開門。

「我明天再來。」

「再見。」我說。

「明天燒羊排給我吃。」他問,「怎麼樣?」

「當然。」我說,「明晚見。」

他走了。

我看著電話,它沒有再響。

我覺得這件事處理得很好。想想看,我曾經那麼狂戀他。社會上像他這樣的男人是很多的,英俊。富有、具氣派。夠性格,但如果他不是我的,沒有益處。

我決定不讓任何事使我興奮,愛戀,升起希望,落得失望,不不不。我喜歡張漢彪是因為他使我平安喜樂。他像一種宗教,我不會對他沉述。

這是張的好處。

我睡了。真不知道如何可以形容這麼鎮靜的,像個沒事人一樣,我的意思是,我曾經那麼愛他。為他幾乎發狂。(我為卿狂。)可是現在心中這麼平靜,短短一個半月中的變化。

現在如果有人提起他的名字,我真的會沖口而出,「他是誰?」真的,他是誰?是的,我認識他,但是現在他對我的生活有什麼影響呢?我一點也看不出來。

他對我一點意義也沒有。

第二大我照做我應該做的事,買一張匯票,在銀行里排長龍,心中××聲。銀行那張長凳上坐著兩個婦女。四五十歲模樣,唐裝短打上是絲線背心,把腳蹺了起來,在那里搔香港腳。

我心中不是沒有作嘔的感覺,就像看到防火膠板上的三層床,統計一下,那張床上大概可以睡八個人,心中非常苦悶,一點樂趣都沒有。

我去上班。

我的工作環境是美麗的,聖潔的,猶如一座高貴的實驗室,我是一個暴君,我叫兩個學徒天天放工之前把爐箱洗得干干淨淨,可以照亮人的面孔,地板要消毒,拖完又拖,掉下的面粉屑要馬上掃干淨。

我們的制服都是雪白的,頭上戴一頂白帽子,每日我月兌下牛仔褲,穿上制服,把手洗得干干淨淨。

我對助手說︰「不準留指甲,不準戴戒指,不準化妝!」我是個暴君,在我的國度里,都得听我的。

(有一次我自己忘了月兌戒指,鑽石底下都是面粉。)

不過我與我的臣民們同樣地苦干,有時候手浸得發痛。我們的「美艷海倫」梨子用新鮮萊陽梨,罐頭?不不。香港不是沒有不識貨的人,那些會得擺架子的太太小姐,穿姬仙婀皮大衣的女士們會說︰「珍珠酒店的甜點真好吃。」

我的服裝開始簡化,日常是T恤、牛仔褲、男童鞋。一個大袋。另外有一雙自球鞋放在公司。我每天都準時上班,早上十一點,準時下班,下午八點,伺候著爺們吃完晚飯才收工。

我自己在酒店吃三頓。

會有笑臉的同事們來問我︰「周小姐,還有甜點剩嗎?我的小女兒喜歡你的蛋白餅。」

我就會說︰「阿梅,給她半打。」

我很大方,懂得做人情。

我可以發誓我在發胖。

我的生活很平穩很普通。如果女乃油不是那麼雪自純潔美味,如此小市民的生活不是不淒涼。然而這是卓別林式的悲哀,眼淚還沒滾到腮幫子,已經笑出聲來。

有時候我切了一大塊隻果餅,澆上女乃油,吃得不亦樂乎,吃東西的時候,我是一個嚴肅的。有工作美的人,甚至是上午喝女乃茶的時候,我會咀嚼派瑪森芝士。人們不明白我怎麼可以把一塊塊腌得發臭的臘吃下肚子去。這是我的秘密。

因為在這麼短的日子里替老板賺了錢,他很重視我,每星期召見一次,他想增設餅店,賠著笑向我建議計劃,我什麼都不說。

我不想做死,餅店要大量生產,我不想大量生產任何東西,我喜歡手工業,每一件產品都有情感。

有時做好了甜品,我幫別人做「公爵夫人洋芋」。我的手勢是多麼美妙,我的天才發揮無遺,我很快樂。

餅去的五年,我原來人錯了行。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行內人稱我有「藝術家般的手指」。噢,真開心。

堡作代替了愛情,我的生活美滿得天衣無縫,男人們持機關槍也闖不迸我的生活,我還是需要他們的,但是他們即使不需要我,我也無所謂。

一下班,我知道我所有的都已做完,要不看武俠小說,要不出去逛街,可以做的事很多,有時候看電視看到幾乎天亮,他們不相信我會坐在家中看電視,但是盡避不相信,還是事實。

同事中沒有人約會我,他們似乎有點怕我,但是我有張這個朋友,一切問題被美滿解決。

那一日我有一個助手請假,我逼得自己動手洗地板,大家很佩服這一點的,我的潔癖如果不是每日施展,我不會得到滿足。

彬在地上洗得起勁,有人走過來,站在我面前,我看到一雙瑞士巴利的皮鞋。我抬起頭,我看了他。我發呆。

他說︰「好,是仙德瑞拉嗎?」

我問道︰「你怎麼找到我的?」

「我自有辦法。」他說,「如果一個人不想找你的話,他才會推辭說找不到,如果我十分想尋找你,可以在三天之內上天人地的把你攪出來,但現在我給了你三個月的,你該想明白了吧。」

他的聲音很平靜,但是足夠使你冷戰。

我說︰「你的貴足正踏在我辛苦洗涮過的地上。」

他大吼︰「住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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