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事?」他問,「告訴我行嗎?」
「我遲些告訴你,等我找到房子和職業之後才對你說。」
「我的天!」
「不會太難的,我以前做過,我們開頭的時候都是沒有地方住與沒有工作做的,我可以從頭開始,我是一個強壯的女人,男人恨我是因為我太壯,我才不要他們的幫助!」我說。
「說得好!」他在那邊鼓掌,「請打電話給我,我會到青年會來找你。」
「好的,再見。」我說,「別退縮。」
我付了帳,踱步到舊居去。
他的賓利不在了。
我打電話上去,沒人接听,隔了很久,百靈拿話筒。
「我現在要上來拿一點東西,請替我開門。」我說,「謝謝你。」我的聲音很平靜。
百靈不是應被責怪的人,只有我自己才是可恨的。
我按鈴,百靈來開門。
她穿一件晨褸,綴滿了花邊,這種晨褸是很貴的,一定是件禮物。
我微笑。
她說︰「……這麼晚。」
「是的。」我說。
我取出舊的行李袋,把我的衣物塞進去,我整理得很仔細,大大小小的東西都要。
百靈的神色陰晴不定,她笑問︰「最後還是決定把這些都帶走?」
「是的,有紀念價值的,像這件大衣,是我念書的第二年買的,走了十家店才找到這件好貨。」
我想問她︰喂,你是幾時勾搭上他的?是那次在電梯門口嗎?
是他先約你,還是你先約他?
他答應了你什麼?你要他什麼代價?
「我那個吹風呢?」
「在我房中。」
我跟她進去取,聞到了他煙絲的香味。這種香味是歷久不散的。
我想說︰百靈,至少我認識他有好幾年了,而且曾經一度我很愛他,但是你,你簡直是離譜了,但是生客與熟客是一樣的。
百靈非常心虛,她不住的笑,不住的擋在我面前。
我說︰「我付了鐘點女佣的帳。」
「是嗎?我要不要還給你?」
「不用了。」我說。
我把兩只大皮箱抱在手中,背上扛一個大帆布袋。那種可以藏一個小孩的袋子。
「讓我幫你。」百靈說。
「不用。」我說,「這就是我搬進來的樣子了。」
她替我開門。
「再見。」我說。
「再見,你行嗎?」
「當然。」我說。
我恨她,也恨自己。人怎麼可以這麼虛偽,我其實想咬她,咬死全世界的人,為什麼沒有膽量?如果吞聲忍氣是一門學問,我早已取得博士學位。
我嘆口氣。
百靈說︰「明天我再與你聯絡。」
「好的。」我說。
我走了。
在街上我等了很久的車于,一部好心的街車停下來,我掙扎著把箱子往里塞,然後自己上車。
「青年會。」我說。
人到了非常時期會有一種奇異的鎮靜與麻木,事不關己。非到事後才懂得震驚,然後那時候再淌淚抹淚也沒用了,因為那些都已經過去。
我一夜沒睡,細節不用敘述。
第二天一清早便去租房子,找到紀,很快看中一層,但要粉刷,馬上雇人動手。
然後找工人,分類廣告被我圈得密密的,再托熟人介紹。
張漢彪常來看我。
兩星期之後忽然想起︰「喂!張,你不是說要回老家的嗎?」
他笑笑露出雪白的牙齒,「我要留下來看好戲——一個職業女性的掙扎史。」
我照例的叫他去死。
他當然沒死,我也沒有。
張幫我遷入新居。我「失蹤」已經兩星期,沒有再回舊居,也沒有去那層「金屋」。
我攤攤手,「人戰不勝命運,看,廁所又對了客廳!」
我們出去吃雲吞面當晚餐。
「後天我去見工。」我說。
「祝你成功。」
我去了。搭四十分鐘的公路車,還沒把化妝梳頭的時間算進去。
到了人家寫字樓,把身分證交上去,人家說︰「輪到你了,周小姐。」便進去接受審問。
說的是英文。真滑稽,面試職員是一個中國人,一個英國人,問的卻是英文。有點氣結,答得不理想,只十五分鐘便宣告結束,大概沒希望。
回家途中差點留落異鄉。公路車五部掛紅牌飛馳而過,我的意思是,如果該車站永無空車停下來,該車站為什麼不取消呢?最後改搭小巴過海,再搭計程車回家,元氣大傷。
但總比半夜三更等一個男人回家好。
張漢彪說︰「不要緊,你一定會找到工作的。」
「一定是一定,但幾時?十年後可不行。」
「別擔心。」
舊老板打電話來,真嚇一跳。
「干什麼?」我問。
「你在找工作?」
「你怎麼知道?」
「整個行業都知道了,發生了什麼事?」
「你能幫我嗎?」
「當然,珍珠酒店要請蛋糕師傅,你要不要去?」
「太妙了!」
「不要做亞瑟王!」
「亞瑟王怎麼了?」
「你不知道嗎?亞瑟王微服出行,到農舍去,農婦留他吃飯,條件是叫王去烤面包,王烤焦了面包,受農州羞辱——你沒听過嗎?」
「這種事不會發生在我身上。」
「哈哈哈……」他大笑。
「你還在想念他?」張說,「因此戒指沒還他?」
「他是一個有氣派的男人,」我嘆口氣,「自然,」我抬頭。「不娶我實在是他的損失,不是我的!」
張笑,「他可不這麼想。」
「那也是他的損失。」
「如果他不知道,他有什麼損失?」
「世人會支持我。」我說。
「他並不關心世人想什麼。」張分辯。
「那麼我也沒有損失。」
「對了!」他鼓掌,「不要替他設想,他已經與你沒有關系了,替你自己設想。」
我嘆口氣,「你的話中有很多真理,但是很難做到。」
「過去的事總是過去了,」他把手插在口袋中,「想它是沒有用的,老實說,好像根本沒有發生過,那麼干脆就當沒有發生過吧。」
「我可以的,我絕對可以當沒發生過。」我說,「生命在今日開始,昨日永遠是過去,今天甚至是皮膚也不一樣。」
「但你的記憶會告訴你,你曾經做過什麼,你不懷念?」
「當然,那些名貴豪華的東西,」我微笑,「永遠忘不了。你記得那張玻璃茶幾嗎?下面放滿了好東西。名貴的圖章石頭,銀粉盒,水晶鎮紙,香水瓶子,金表,記得嗎?」
「我記得那只透明的電話——你從哪里找來的?」
「只要有錢,當然找得到。」
「還有那只透明瓖鑽石的白金手表。」他提醒我。
「可不是!」我遺憾的說。
「你倒是很夠勇氣。」他笑,「是什麼令你離開的?」
「要付出的代價太大,」我說,「剩下一生的日子,永遠要在那里度過,夜夜等那個男人回來——多麼的羞恥與痛苦。當然我現在一直想念那件雙面可以穿的法國貂皮大衣,但只有得不到的東西才是最好的。」
一月復一月。
我現在很出名了,行內人都會說起「珍珠酒店」那個丹薇周……
張漢彪一直沒有走。
他找到了工作,在一家廠做工程師,他在我面前永遠賣乖,他以為我搬出來是為了他那一席廢話,那使他快樂,他認為他救了我。
那聰明的驢子!
但是我常常約會他。
事情過去以後,我也弄不清楚我是哪里來的神力,那天居然背著三件大行李跑到青年會去。
我的意思是,我可能永遠找不到工作了,我可能餓死。我的天!但是我搬了出來。
有時候我也覺得笨,至少那套手刻水晶玻璃器皿應該帶出來的,我拋棄了一整個奢侈寶藏,真是天殺的奢侈。
我儲蓄夠錢買了只烤箱,每天做一點甜品。我的
「隻果法蘭」吃得張漢彪幾乎役香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