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配思恩。
如此而已。
我把茶再喝完,就起身走了。
她倚在窗口看我開車離開,屋子窗沿花盆里開滿了白色的、鈴型的「山谷百合」。
我呆了很久。
可是沒多久,妻說︰「他們沒事了。」
我沒想到會這麼快。呆了一呆。
「真討厭!」妻說︰「要什麼花樣,我們快離開吧,不關我們的事,什麼三長兩短,就找了你去,他們開心的時候,人影都不見一個,什麼意思!你去做保人,做得好,誰感激你?不好,又是個罪,頭都大了!」
「不是說好就回家了?還嚕嗦什麼呢?」我忍不住講一句,就講錯了。
她臉就發青了,「我嚕嗦?我們幾時紅過臉?為了個不相干的女人,幾番不歡,她與咱們什麼關系?她又不是正式弟媳婦!好!我嚕嗦,我不理,我什麼都不說,任憑你們鬧翻天,與我何干!是我多事,我該打嘴!」
她回到房去,把房門關得震天價響。
妻對蘭花有種無名火,壓了下去,也隨時隨地會得升上來的,我不明白。
她受的教育,為了蘭花,蕩然無存。
我不明白。
妻也不明白。
第二天她向我道歉。
我嘆口氣,「老夫老妻了,還提這些!」
「不是這麼說,」妻落下淚來,「結婚這麼些年,你知道我,我也不是沒見過場面的人,偏偏就現在出這種丑,讀了這些年的書,全丟到陰溝里去了,你說怎麼辦?那火氣是怎麼升上來的,竟不知道。」
我不響,低下了頭。
「我對蘭花──我總是不喜歡,我真是不喜歡她,一種說不出的厭惡,憑什麼她有那麼多的自由?要風得風,要兩得雨?這也不是妒忌,是一種恨惡。」
我說︰「算了,以後想見她,還見不到呢,我們都快走的人了,她不見得會回香港,現與思恩又和好了。」
「她與思恩,究竟弄什麼,我也不明白。」妻說。
「我倒是有點明白了,然而我們是局外人,明白也不好說話。思恩的要求高,你不是不知道,玩管玩,老婆若出不了大場面,丟的是他的臉,他怎麼受得了!所以娶的一定是蘭花,然而蘭花倔強,他始終覺得沒有真正得到她,意氣不平,所以亂搞。蘭花……她想嫁人。」
「想嫁人?何必嫁思恩?天下多少可靠的丈夫。」
「不見得呢,你倒數我听听。真正四平八穩的男人,又惹不起蘭花。」
「若不是真愛……」
「什麼叫真愛呢?」我笑。
妻忽然問︰「你呢?你可愛我?」
我模模後腦。「愛你?怎麼隔了幾十年才問?你是從來沒問過這種問題的。」
「真的,從來沒問過。」她笑了。
「要我離開你,」我緩緩的說︰「那是絕辦不到的事,我與你這些年來,經過的不止是風花雪月,我與你……就是一輩子的事了。倘若有什麼三長兩短,我要你好好的活下去,為孩子,也為了我,我自己……自然也一樣。咱們的感情是現實的,生活的,咱們不是羅密歐朱麗葉,但丁與比亞曲絲,梁山伯與祝英台,咱們是一對普通的夫妻,我很歉意。」
妻眼淚滾滾而下,她微笑著,「夠了,夠了,我已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了!」
「所以你不必疑心──我豈有不知道你的,你不喜歡蘭花──是的,蘭花是一個特別的女孩子。」
「她愛慕你,」妻說︰「瞎子也看得出來。」
我震驚,「我真不知道!你疑心過份了!怎麼會有這種事!不會的!」
「也許我瞧不慣他們新派作風。」
我不響。
思恩與蘭花真和好了。
沒鬧新聞。
沒新聞就是好新聞。
我與妻卻收拾道具,打道回府,孩子牙牙學語,煩是煩得頭痛,卻是一種喜氣洋洋的頭痛。
歷年來積下的東西可真不少,什麼都舍不得扔,家俱電器用品倒無所謂,一些書、信、文件,卻絕對不會拋棄,思恩說︰「大哥,我搬進來算了,你要我買你的家愀?還是租?還是贈?」這倒也是好辦法,我把不帶的全贈與他了,反正他遲早要結婚的,家俱還都新,不算舊。這解決了問題。
蘭花來了,坐在一角抽煙,喝咖啡,穿條牛仔褲,一件襯衫,一臉的落寞,也難看得出真表情。與思恩倒是有商有量,兩個人咕咕噥噥的耳語著,感情仿佛進了一步。
我不曉得她是抽煙的。打火機夾在牛仔褲後袋里,吸得很寂寞的樣子,她是寂寞的。
我始終覺得妻有那種中年女人的憂慮與疑心。蘭花怎麼會看得上我!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但凡女人,若愛她們的丈夫,老以為天下最好的便是她老公,個個女人眼紅她老公,真好笑。
我跟蘭花說︰「這層屋子好,我們是租的,可是合約可以再續,再績續問題,你們裝修一下,就合心意了。」
她笑了一笑,「這全憑思恩,我仍住我那舊地方。」
「何必呢?」我驚異的說︰「都訂了婚了,這什麼年代了?省一點,這里三個房間,又不是住不下。」
「不是這個意思,我最怕跟任何人擠眼楮對鼻子,包括思恩在內,誰也不愛看見誰早上起床如廁刷牙洗臉。」
我既好笑又好氣,「啊,照你那理論,將來結了婚,你住三樓,他住二樓!」
「我們是不會結婚的!」
「蘭花,你別太翻翻覆覆了。」
「大哥,你我沒話好說了,說多了,你既不了解,又生氣,你隨我們去吧。」她斷然的說。
她請我別多管閑事。
謗本是,他們什麼年紀了,我還做什麼褓姆?自己不識相,活該听難听的話。
我們就這麼搬走了。
到了香港,住了半年,就習慣下來,根本是香港人。奇怪得很,因為買了套差不多顏色的沙發,我老覺得有個人坐在角落上抽煙,一條牛仔褲,一件舊襯衫,那人是蘭花。
半年了,她在我腦里無法磨滅。
半年後,她與思恩結婚了。
我不清楚她有沒有看思恩如廁洗浴,我也不知道她是否住二樓,思恩則住三樓。反正他們結婚了。
寄來了照片。
照片上的蘭花一身白,思恩也一身白。那套新娘禮服是細麻布的,她戴一頂寬邊草帽,上面有網有緞帶有花,都是白的,直截上臉色也有黜蒼白,思恩漂亮之至,精神奕奕。然而蘭花是美麗的。
他們在小教堂里舉行婚禮,就在教堂花園拍照,有風有花,都是水仙.又是水仙的時節了。
照片拍得很好。
妻說︰「照片拍得很好。」
餅了一會兒,父母也說︰「照片拍得很好。」
大家都覺得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可是說不出來,也說不上來。到底是什麼?
我倒是放心了。
然而蘭花陸陸續續還是在那張沙發角上出現。
在我印象中,她是一個穿牛仔褲的女孩子。
案母說︰「讓他們回來一次吧,這媳婦我還沒見過呢,她母親又見外,不大肯與我們來往。」
我不說什麼。思恩是沒問題,蘭花呢?
沒想到蘭花也來了。
大家去飛機場,這時候我的孩子已經會走路了。
下了飛機,我覺得蘭花胖了,結了婚還是那樣子,一件幾乎透明的T恤,一條長裙子,皮膚曬得黑黑的──又往哪兒渡假去了?
見了我,她微微一笑,其余的人只略點一兩下頭。
母親心中先有三分不快,我看得出來。
我直截覺得蘭花是來錯了。
她不適合我們的家,她根本不適合這個世界。
蘭花胖了以後,那身裁更是曲折離奇,我正眼不好意思看她。妻是瞪著眼瞧,然後輕輕的說︰「也沒有,什麼都看見了,思恩真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