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個人住?」我問。
「還有一個老佣人。」她說。
「父母呢?」我問︰「現在住哪里?」問了才後悔,我記起小意說過,他們是分了居的。怎麼可以問這種問題?
可是她神色一點也不變。她說︰「他們一個住台北,另一個任美國。」
我不響。
她說︰「小意沒告訴你嗎?那時候中學,同學老托我父親寄這個寄那個的。」
我還是不響。一條紅繡球娓娓的游過來,游過去。
我知道我應該告辭了,可是我老不想走,不想走。
我終于抬起頭來說︰「我想我要回去了。」
她卻說︰「佣人剛剛沖了茶,喝了茶才走吧。」
我一看,果然客廳茶幾上放看兩個茶盅,于是又回到客廳喝茶。
我說︰「香港真是,一年九個月夏天。」
她說︰「英國九個月冬天。」
我笑︰「比星加坡好,十二個月夏天。」
「夏威夷也是夏天,不過夏威夷是唯一不需冷氣與暖氣的地方。」她說。
「你覺得哪里都一樣?」我問︰「你說的。」
她一怔,她大概覺得我的記性是出奇的好。她一開始說的話我就記住了。是呀,我也承認這點。
「是的。」她說︰「哪里都一樣。」
「總有比較喜歡的地方吧?」我問。
「台北。」
我微笑,這絕對不是女孩子會選的地方,她偏偏選上了。
「為什麼?」我問。
「好地方,好人民。」她說得很簡單,「壞男人壞女人全到香港來了,好的全留在台北,我喜歡台北。」
「比巴黎尤甚?」
「巴黎什麼好?」她笑問︰「不過有幾張畫而已。」
我不再說下去了,我喝完了茶,我說是好茶。
她忽然很狡黠的一笑,反問︰「是什麼茶?」
我笑,「是碧螺春。不過你佣人沒有將第一次茶倒掉,故此有茸毛,下次你叫她把這茶先掏一次,再加水,就好喝。」
忽然之間,她的臉漸漸漲紅了。
我問︰「你喝的是什麼?」
她笑答︰「可口可樂。」
我笑看告辭。她沒有留我。
送我出門的時候,她又找不到另外一只拖鞋了,光著一只腳替我開門。
我說︰「七點見。」
我開車回小意的家。我們各有家的。同居不大好,過早同居在一起,我看她上廁所,她看我洗臉漱口,要多丑就有多丑,沒有味道。所以我們分開住,有時候她周末來我處,為我煮一頓吃的,有時候周末我去她家,為她粉刷牆壁,真的,我們相處得很融洽,可惜看見她的女朋友之後,我發覺我們……只是好朋友,互相了解容忍的好朋友,但是愛人……不過這種比較淡淡的感情,可以維持得比較久吧。
小意見我一個人回來,也沒有多大的驚奇,她說︰「老四一向孤僻,隨她去吧。」
我坐下來,小意又叫我出去買花,我想我簡直成了小?。女人找男朋友,最主要還是喜歡差男朋友做這個做那個,好省力,可是這個小?必需是拿得出去的小?蠱不可以是普普通通的人,越在外頭地位高,越听她指使的,她越高興。小看是芸芸眾生之一名,自然有此陋習,不在話下。
小意的女朋友是清淡天和人物,不在此內。
我出去替她買花,買了很久,忽然我不想買玫瑰花了,故此走了半天,買丁香花。三打白的,半打紅的。現在的花,我的媽,什麼價錢,我的銀包空了一半。
然後我再去珠寶店,多日前我訂了一只碎鑽雞心給小意,現在已經瓖好了,很體面的生日禮物。我把小盒子小心的放在口袋里。
忽然我看見了一只小小的戒指!是一小塊四方的象牙,上面刻著65──一個快樂日子。英文的。我馬上寫支票買了下來,要送老四。她太不快樂了,人生苦短,誰都該向小意學習,不願學的該打。
我回去的時候,已經遲了,客人來了,連老四都到了,她穿著一件驚人的衣服,從前面看,是一件黑色的長袖長裙,可是背後全挖空了,由雪紡繡成一只大大的蜘蛛網,我看得簡直呆了。
小意迎上來,很不高興的問我︰「去了這麼久!」
我把花與禮物給她,她看了,轉怒為喜,我替她把那條項鏈戴上。
她悄聲跟我說︰「你看老四,發了瘋了,這麼普通的家庭生日會,她穿了這種衣服來。」
是的,老四過份盛裝了一點,搶盡了所有人的鏡頭。但是她賓在太漂亮了,相信每個在場的男人都不會反對。我走過去,她拿著酒在喝。
我把小盒子通過去。
她奇怪的問︰「是什麼?」
「一件禮物,沒有其他的意思。」我說。
她拆開了,看了一看,讀清楚了戒指上面的字,忽然笑了,馬上戴在手上,說︰「謝謝你。」一點沒有虛偽的客套,非常高興。
她有點酒意了,她看了我很久,她沒有說話,她握住了我的手,忽然握得緊緊的。
然後她放開我的手,她說︰「我要告辭了。」
我說︰「舞會才開始。」
她說︰「沒有關系,沒有我一樣,我先走了。你跟小意說一聲。」
「我送你。」
「不用,我自己叫車好了。」她說︰「你要放心,我會照顧自己。」她笑笑。
她走向門口,我送她到大門口。
她看看我一會兒。她說︰「我明白了,謝謝你。」
我輕輕說︰「你喝多了一點酒。」
「是的,喝多了。」她說。
然後她走了。
小意明明看著她走的。可是她沒留她。
她說︰「老四沒來的時候已經吃了酒,這種年紀,有什麼了不起的事?要喝醉酒?她走了也好,免得影響大家的情緒。對了,剛才她為什麼拉你的手?為什麼?」
「沒什麼。」我說。
她是我女朋友的女朋友。她一眼就看穿了我的性格,我的為人,真是聰明人,她決定不久留。
從此之後,小意沒有提過她的女朋友。
至于老四,很奇怪,沒多久,她就搬回台北去了,與她母親同住。好好的房子與職業都放棄了。我只見過她匆匆數面,印象難滅。
後來小意也改變作風,不大相信我了,她在路上見到女朋友,總是把我拉得很緊,匆匆而過,不過是點點頭。我們還是打算在年底結婚。
是啊,在年底結婚。
我看見她的女朋友,覺得她的女朋友好,于是換一個,但是也許新女朋友有個更好的女朋友,難道我又去換一個?這樣換,換到幾時?人家換我,我又有什麼感想?
所以,我們在年底結婚。
這是我的故事。
月亮
天下再比妹妹煩一點的人,是沒有的了。
搬到倫敦四個星期,先住了三天酒店,再住宿舍,再去租了一間房間住,末了與房東老太婆吵架,又要嚷搬家。我真頭痛,不讓她搬,準煩死我,耳根不得清靜,況且那個房東也過份了一點,欺侮她,妹妹,誰敢踫她一根汗毛?難怪她直跳腳。
听她形容那房東,也是一絕,「媽的,那老太婆!神經不正常!專欺侮外國人,隔壁房間的女孩子又髒又臭,她什麼都不敢理──大家英國人!我呢?嫌這嫌那,我叫學校老師去警告她,她半夜來踢我兩次房門!神經病,在那里住久了,她會謀殺我!」
我只有一個妹妹,也只有一個答案︰搬家。
我到處找房子,終于找到了一層小小的屋子,在樓下,沒有暖氣,沒有家具,但相當靜,也比較近妹妹的學校,有兩間房間,我與她一個人一間,她總算高興了。
但是布置那間屋子需要一筆錢,妹妹帶了錢來,她不在乎,我倒有點慚愧,用她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