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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女郎 第14頁

作者︰亦舒

「你一個人住?」我問。

「還有一個老佣人。」她說。

「父母呢?」我問︰「現在住哪里?」問了才後悔,我記起小意說過,他們是分了居的。怎麼可以問這種問題?

可是她神色一點也不變。她說︰「他們一個住台北,另一個任美國。」

我不響。

她說︰「小意沒告訴你嗎?那時候中學,同學老托我父親寄這個寄那個的。」

我還是不響。一條紅繡球娓娓的游過來,游過去。

我知道我應該告辭了,可是我老不想走,不想走。

我終于抬起頭來說︰「我想我要回去了。」

她卻說︰「佣人剛剛沖了茶,喝了茶才走吧。」

我一看,果然客廳茶幾上放看兩個茶盅,于是又回到客廳喝茶。

我說︰「香港真是,一年九個月夏天。」

她說︰「英國九個月冬天。」

我笑︰「比星加坡好,十二個月夏天。」

「夏威夷也是夏天,不過夏威夷是唯一不需冷氣與暖氣的地方。」她說。

「你覺得哪里都一樣?」我問︰「你說的。」

她一怔,她大概覺得我的記性是出奇的好。她一開始說的話我就記住了。是呀,我也承認這點。

「是的。」她說︰「哪里都一樣。」

「總有比較喜歡的地方吧?」我問。

「台北。」

我微笑,這絕對不是女孩子會選的地方,她偏偏選上了。

「為什麼?」我問。

「好地方,好人民。」她說得很簡單,「壞男人壞女人全到香港來了,好的全留在台北,我喜歡台北。」

「比巴黎尤甚?」

「巴黎什麼好?」她笑問︰「不過有幾張畫而已。」

我不再說下去了,我喝完了茶,我說是好茶。

她忽然很狡黠的一笑,反問︰「是什麼茶?」

我笑,「是碧螺春。不過你佣人沒有將第一次茶倒掉,故此有茸毛,下次你叫她把這茶先掏一次,再加水,就好喝。」

忽然之間,她的臉漸漸漲紅了。

我問︰「你喝的是什麼?」

她笑答︰「可口可樂。」

我笑看告辭。她沒有留我。

送我出門的時候,她又找不到另外一只拖鞋了,光著一只腳替我開門。

我說︰「七點見。」

我開車回小意的家。我們各有家的。同居不大好,過早同居在一起,我看她上廁所,她看我洗臉漱口,要多丑就有多丑,沒有味道。所以我們分開住,有時候她周末來我處,為我煮一頓吃的,有時候周末我去她家,為她粉刷牆壁,真的,我們相處得很融洽,可惜看見她的女朋友之後,我發覺我們……只是好朋友,互相了解容忍的好朋友,但是愛人……不過這種比較淡淡的感情,可以維持得比較久吧。

小意見我一個人回來,也沒有多大的驚奇,她說︰「老四一向孤僻,隨她去吧。」

我坐下來,小意又叫我出去買花,我想我簡直成了小?。女人找男朋友,最主要還是喜歡差男朋友做這個做那個,好省力,可是這個小?必需是拿得出去的小?蠱不可以是普普通通的人,越在外頭地位高,越听她指使的,她越高興。小看是芸芸眾生之一名,自然有此陋習,不在話下。

小意的女朋友是清淡天和人物,不在此內。

我出去替她買花,買了很久,忽然我不想買玫瑰花了,故此走了半天,買丁香花。三打白的,半打紅的。現在的花,我的媽,什麼價錢,我的銀包空了一半。

然後我再去珠寶店,多日前我訂了一只碎鑽雞心給小意,現在已經瓖好了,很體面的生日禮物。我把小盒子小心的放在口袋里。

忽然我看見了一只小小的戒指!是一小塊四方的象牙,上面刻著65──一個快樂日子。英文的。我馬上寫支票買了下來,要送老四。她太不快樂了,人生苦短,誰都該向小意學習,不願學的該打。

我回去的時候,已經遲了,客人來了,連老四都到了,她穿著一件驚人的衣服,從前面看,是一件黑色的長袖長裙,可是背後全挖空了,由雪紡繡成一只大大的蜘蛛網,我看得簡直呆了。

小意迎上來,很不高興的問我︰「去了這麼久!」

我把花與禮物給她,她看了,轉怒為喜,我替她把那條項鏈戴上。

她悄聲跟我說︰「你看老四,發了瘋了,這麼普通的家庭生日會,她穿了這種衣服來。」

是的,老四過份盛裝了一點,搶盡了所有人的鏡頭。但是她賓在太漂亮了,相信每個在場的男人都不會反對。我走過去,她拿著酒在喝。

我把小盒子通過去。

她奇怪的問︰「是什麼?」

「一件禮物,沒有其他的意思。」我說。

她拆開了,看了一看,讀清楚了戒指上面的字,忽然笑了,馬上戴在手上,說︰「謝謝你。」一點沒有虛偽的客套,非常高興。

她有點酒意了,她看了我很久,她沒有說話,她握住了我的手,忽然握得緊緊的。

然後她放開我的手,她說︰「我要告辭了。」

我說︰「舞會才開始。」

她說︰「沒有關系,沒有我一樣,我先走了。你跟小意說一聲。」

「我送你。」

「不用,我自己叫車好了。」她說︰「你要放心,我會照顧自己。」她笑笑。

她走向門口,我送她到大門口。

她看看我一會兒。她說︰「我明白了,謝謝你。」

我輕輕說︰「你喝多了一點酒。」

「是的,喝多了。」她說。

然後她走了。

小意明明看著她走的。可是她沒留她。

她說︰「老四沒來的時候已經吃了酒,這種年紀,有什麼了不起的事?要喝醉酒?她走了也好,免得影響大家的情緒。對了,剛才她為什麼拉你的手?為什麼?」

「沒什麼。」我說。

她是我女朋友的女朋友。她一眼就看穿了我的性格,我的為人,真是聰明人,她決定不久留。

從此之後,小意沒有提過她的女朋友。

至于老四,很奇怪,沒多久,她就搬回台北去了,與她母親同住。好好的房子與職業都放棄了。我只見過她匆匆數面,印象難滅。

後來小意也改變作風,不大相信我了,她在路上見到女朋友,總是把我拉得很緊,匆匆而過,不過是點點頭。我們還是打算在年底結婚。

是啊,在年底結婚。

我看見她的女朋友,覺得她的女朋友好,于是換一個,但是也許新女朋友有個更好的女朋友,難道我又去換一個?這樣換,換到幾時?人家換我,我又有什麼感想?

所以,我們在年底結婚。

這是我的故事。

月亮

天下再比妹妹煩一點的人,是沒有的了。

搬到倫敦四個星期,先住了三天酒店,再住宿舍,再去租了一間房間住,末了與房東老太婆吵架,又要嚷搬家。我真頭痛,不讓她搬,準煩死我,耳根不得清靜,況且那個房東也過份了一點,欺侮她,妹妹,誰敢踫她一根汗毛?難怪她直跳腳。

听她形容那房東,也是一絕,「媽的,那老太婆!神經不正常!專欺侮外國人,隔壁房間的女孩子又髒又臭,她什麼都不敢理──大家英國人!我呢?嫌這嫌那,我叫學校老師去警告她,她半夜來踢我兩次房門!神經病,在那里住久了,她會謀殺我!」

我只有一個妹妹,也只有一個答案︰搬家。

我到處找房子,終于找到了一層小小的屋子,在樓下,沒有暖氣,沒有家具,但相當靜,也比較近妹妹的學校,有兩間房間,我與她一個人一間,她總算高興了。

但是布置那間屋子需要一筆錢,妹妹帶了錢來,她不在乎,我倒有點慚愧,用她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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