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得不好。」
「也許讀者喜歡看呢。」
「不能欺騙他們。」
「言重了,如果他們覺得不值,下一本就不買了,你又不能騙他們一世,他們也是很精明的。」
他點起一支香煙。
「你抽煙!」我驚呼。
「抽煙有什麼稀奇?哪個作家不抽煙?」
「峻峰就不抽煙。」我不服帖。
「我就是峻峰。」他笑。
「你是怪物。」我說。
他抄起一本書向我擲來。我閃避。書落在地上。
我拾起,愛惜的撫著書面子,這本小說叫「曼陀羅日記」,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也許他以後都寫不出這樣的書來。峻峰會不會從此消失?
他听了好幾次電話,都是出版社打來追稿的。
我突發奇想︰「我來替你寫如何?反正現在外國有些出版社認人不認貨,捧一個香艷的名字出來,其實是集體創作──當然,如果你打算拿諾貝爾文學獎,那是沒有可能的。」
「銀行通知我,往來戶口的數目已見赤字。」
「但你還有美金儲蓄。」
他不響。
我溫和的說︰「大成,我們活在一個真實的世界里,浪漫要宣告結束了。」
「一百個獎也抵不上讀者的支持,你還有什麼不滿足的呢?」
「對自己要求越高越好。」
「定下小小目標,逐個完成,沒多久你會發覺已經去到很高。」
「可以嗎?」他很懷疑。
「可以。來,我們步出牛角尖如何?」
他深深嘆一口氣。「我是怎麼會做這一行的?女人寫稿,還可以說是最佳副業,反正要嫁人的,寫作好過打麻將,清高一點,男人也做這一行……真是,怎生得老?若干年後,白了雙鬢,為了油鹽柴米逐個格子爬,多麼窩囊,我想到這里,心灰意冷,有誰要看五十歲老頭子所寫的言情小說?」
我覺得事情的嚴重性。
他可是要轉行了?
我勉強的說︰「你離開五十歲,選有很長的一段日子。」
「歲月如梭,光陰似箭,那一日終于要來臨的。」他說。
「你打算如何?」我驚問。
「我打算罷寫。」
「不!」
「我今年二十七歲,回頭還來得及,也寫了十年了,人家也約略知道我想到美國去讀張教育文憑,回來謀一教席,轉行,閑時或者寫一點東西,但不是全職。」
「那多可惜。」
「有什麼可惜?本市起碼有五百多個作家,個個都覺得自己寫得比人好。」他微笑。
大成仿佛想通了,臉上有笑容有光芒。
我說︰「也是好的,讀書總是好的。」三年後也許他會回心轉意。
「這一行跟做明星一樣,趁著青春好年華,出一陣鋒頭,就算了,上了年紀做,不但落魄,而且猥瑣。」
「不可以這麼說,有許多老作家寫得又多又好。」
「是嗎,誰?」他問。
大成伸伸懶腰,打一個呵欠。
但我是這樣喜歡看他的作品。
我說︰「停筆後你會寂寞。」
「小姐,別忘記我入行已經十年,我不是新進作家,忙不迭日,在報上告訴人他吃過什麼穿過什麼,我早已渡過那個階段。」
「如果你忽然得到好題材,那怎麼辦?」
「到時再說吧。」
「什麼時候去找學校?」
「明天。趁今年十月入學。」
他已經深思熟慮。
真沒想到他會有這樣意外的決定。
從流行小說到試圖轉變風格,然後急轉直下,變為離棄這個行業。
套句陳詞濫調,簡直是讀者的損失。
「讀者耳根清淨才真。」他笑。
我拍手,「我知道,你寫不出更好的作品,便要讀書去,這跟女明星沒有拍戲便上大學有什麼分別呢?」
誰知道他一口承認,悵惘的說︰「真的,你什麼時候听說金庸要轉行讀書求進步突破呢。」
「我會想念你。」
他長長呼出一口氣。
「我已經答應美姿雜志替他們寫東西,不過不一定立刻動筆,幾年後也許。」
「寫學生生活?」
「少開玩笑,連牛津劍橋這種學堂一年之內都有上千成萬的人畢業,我算老幾,何苦野人獻曝。」
「仍然是老本行,寫小說?」
「再說吧。」
我沒出聲,這里的一切,他舍得嗎,房子要賣,朋友要分手,錦衣美食,什麼都要放棄,去過純樸的學生生活,可以嗎。
不過他已決定,逐步進行,他開始收拾行李,房子沒有賣,租出去。食物開頭有十箱,後來覺得不像話,扔掉一半,剩下五箱,還覺太多,再淘汰一半,先寄了出去。
他又整潔起來,但性格已不如前,他變得很沉默,成個人成熟,真的像一件大事等著地去做似的。
一個月後他乘飛機離去。
又不見一個好朋友。
我一直留意報章,等大成的新作出現,但沒有。
他給我寫很長的信,說︰「……也許等我生活與收入都穩定的時候,我們之間會有進一步的發展。」
我很高興。
他的名字在報章雜志上消失,人們暫時還沒有忘記他,都說他是傳奇人物。
我很為他驕傲,又從頭開始讀他的小說,覺得百讀不厭。
我會等他回來。
看看有什麼進一步的發展。
敝女孩
妹妹的宿舍里是有一個這樣的女孩子,永遠看不清她的臉,因為她老坐在黑角落里,感覺上她臉黃黃的,老是穿套灰色運動衣,也不出聲講話,長得很瘦,似營養不良。不是捧著本書就是看看電視的螢光幕。
我也問過妹妹她是誰。
「同房。」她說︰「一間宿舍兩個人住。」
「她仿佛怪怪的。」
「人家才好呢.靜得不得了,功課又一流。」
「念什麼科?」
「法科。」妹說︰「這里的法科不好念,一年才上四個月的課,其余靠學生自己做研究溫習,讀得她整個人悶悶的。」
「我看不止為功課。」
「她是這個脾氣。」
「會不會是失戀?」
「別多事。」
但每個星期天下午,我去看妹妹的時候,她同房總是悶悶的坐一角。
我很納罕,絕不見她出去,也不見她說話。
我從沒有看清楚她的面目,她並不與我打招呼。
她似個幽靈,當然是善良的精靈,只要妹妹喜歡她,我想不妨。
妹本身亦很靜,一天只得廿四小時。時間用在什麼地方是看得見的,絕對不能再出去唱歌跳舞。學生生活其實非常寂寞困苦,因有那麼大的目標,那麼大的壓力,下半輩子的前程全靠書中的黃金屋,詼諧之余有許多慨嘆。
妹脾氣很壞.有時候讀得枯燥煩悶過度,她會把書本全部掃到地上,用腳踢到房角。她所有的書都殘缺不齊。
兩個怪女孩住一間屋內。
等畢業已經二十五六歲,做得幾年事便三十歲,嫁給誰?真是大問題。
風和日麗的好日子,妹妹亦會開車來接我兜風,她那同房與她坐前座,我坐後座。
那女孩很怕風,全副武裝,又帽子又圍巾,我仍然看不到她五官。她穿那種很時髦的寬大衣,但穿得像一件晨褸。據說最會穿衣服的人便是如此不經意,但我會她又不像是那種人,她根本已經放棄了。
我們的路程是很重復的,通常往山頂去,在山上散步,喝咖啡,然後打過回府。
我與妹妹都喜歡山頂。
小時候父親給我的獎勵往往是到山頂來喝咖啡。其實當時妹與我都小,也不覺咖啡有什麼好吃,但覺苦澀,難以入口,喝完之後坐纜車下山,往往胸口悶得要嘔吐,但不敢掃父親的興,從來不告訴他我們並不喜歡這樣的節目。
這成為我與妹童年的秘密。
現在上山頂來,風味自然大大不同
我們喜歡露天的咖啡室,舊是舊,仍然值得留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