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得不好。”
“也许读者喜欢看呢。”
“不能欺骗他们。”
“言重了,如果他们觉得不值,下一本就不买了,你又不能骗他们一世,他们也是很精明的。”
他点起一支香烟。
“你抽烟!”我惊呼。
“抽烟有什么稀奇?哪个作家不抽烟?”
“峻峰就不抽烟。”我不服帖。
“我就是峻峰。”他笑。
“你是怪物。”我说。
他抄起一本书向我掷来。我闪避。书落在地上。
我拾起,爱惜的抚著书面子,这本小说叫“曼陀罗日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也许他以后都写不出这样的书来。峻峰会不会从此消失?
他听了好几次电话,都是出版社打来追稿的。
我突发奇想:“我来替你写如何?反正现在外国有些出版社认人不认货,捧一个香艳的名字出来,其实是集体创作──当然,如果你打算拿诺贝尔文学奖,那是没有可能的。”
“银行通知我,往来户口的数目已见赤字。”
“但你还有美金储蓄。”
他不响。
我温和的说:“大成,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浪漫要宣告结束了。”
“一百个奖也抵不上读者的支持,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对自己要求越高越好。”
“定下小小目标,逐个完成,没多久你会发觉已经去到很高。”
“可以吗?”他很怀疑。
“可以。来,我们步出牛角尖如何?”
他深深叹一口气。“我是怎么会做这一行的?女人写稿,还可以说是最佳副业,反正要嫁人的,写作好过打麻将,清高一点,男人也做这一行……真是,怎生得老?若干年后,白了双鬓,为了油盐柴米逐个格子爬,多么窝囊,我想到这里,心灰意冷,有谁要看五十岁老头子所写的言情小说?”
我觉得事情的严重性。
他可是要转行了?
我勉强的说:“你离开五十岁,选有很长的一段日子。”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那一日终于要来临的。”他说。
“你打算如何?”我惊问。
“我打算罢写。”
“不!”
“我今年二十七岁,回头还来得及,也写了十年了,人家也约略知道我想到美国去读张教育文凭,回来谋一教席,转行,闲时或者写一点东西,但不是全职。”
“那多可惜。”
“有什么可惜?本市起码有五百多个作家,个个都觉得自己写得比人好。”他微笑。
大成仿佛想通了,脸上有笑容有光芒。
我说:“也是好的,读书总是好的。”三年后也许他会回心转意。
“这一行跟做明星一样,趁着青春好年华,出一阵锋头,就算了,上了年纪做,不但落魄,而且猥琐。”
“不可以这么说,有许多老作家写得又多又好。”
“是吗,谁?”他问。
大成伸伸懒腰,打一个呵欠。
但我是这样喜欢看他的作品。
我说:“停笔后你会寂寞。”
“小姐,别忘记我入行已经十年,我不是新进作家,忙不迭日,在报上告诉人他吃过什么穿过什么,我早已渡过那个阶段。”
“如果你忽然得到好题材,那怎么办?”
“到时再说吧。”
“什么时候去找学校?”
“明天。趁今年十月入学。”
他已经深思熟虑。
真没想到他会有这样意外的决定。
从流行小说到试图转变风格,然后急转直下,变为离弃这个行业。
套句陈词滥调,简直是读者的损失。
“读者耳根清净才真。”他笑。
我拍手,“我知道,你写不出更好的作品,便要读书去,这跟女明星没有拍戏便上大学有什么分别呢?”
谁知道他一口承认,怅惘的说:“真的,你什么时候听说金庸要转行读书求进步突破呢。”
“我会想念你。”
他长长呼出一口气。
“我已经答应美姿杂志替他们写东西,不过不一定立刻动笔,几年后也许。”
“写学生生活?”
“少开玩笑,连牛津剑桥这种学堂一年之内都有上千成万的人毕业,我算老几,何苦野人献曝。”
“仍然是老本行,写小说?”
“再说吧。”
我没出声,这里的一切,他舍得吗,房子要卖,朋友要分手,锦衣美食,什么都要放弃,去过纯朴的学生生活,可以吗。
不过他已决定,逐步进行,他开始收拾行李,房子没有卖,租出去。食物开头有十箱,后来觉得不像话,扔掉一半,剩下五箱,还觉太多,再淘汰一半,先寄了出去。
他又整洁起来,但性格已不如前,他变得很沉默,成个人成熟,真的像一件大事等着地去做似的。
一个月后他乘飞机离去。
又不见一个好朋友。
我一直留意报章,等大成的新作出现,但没有。
他给我写很长的信,说:“……也许等我生活与收入都稳定的时候,我们之间会有进一步的发展。”
我很高兴。
他的名字在报章杂志上消失,人们暂时还没有忘记他,都说他是传奇人物。
我很为他骄傲,又从头开始读他的小说,觉得百读不厌。
我会等他回来。
看看有什么进一步的发展。
敝女孩
妹妹的宿舍里是有一个这样的女孩子,永远看不清她的脸,因为她老坐在黑角落里,感觉上她脸黄黄的,老是穿套灰色运动衣,也不出声讲话,长得很瘦,似营养不良。不是捧着本书就是看看电视的萤光幕。
我也问过妹妹她是谁。
“同房。”她说:“一间宿舍两个人住。”
“她仿佛怪怪的。”
“人家才好呢.静得不得了,功课又一流。”
“念什么科?”
“法科。”妹说:“这里的法科不好念,一年才上四个月的课,其余靠学生自己做研究温习,读得她整个人闷闷的。”
“我看不止为功课。”
“她是这个脾气。”
“会不会是失恋?”
“别多事。”
但每个星期天下午,我去看妹妹的时候,她同房总是闷闷的坐一角。
我很纳罕,绝不见她出去,也不见她说话。
我从没有看清楚她的面目,她并不与我打招呼。
她似个幽灵,当然是善良的精灵,只要妹妹喜欢她,我想不妨。
妹本身亦很静,一天只得廿四小时。时间用在什么地方是看得见的,绝对不能再出去唱歌跳舞。学生生活其实非常寂寞困苦,因有那么大的目标,那么大的压力,下半辈子的前程全靠书中的黄金屋,诙谐之余有许多慨叹。
妹脾气很坏.有时候读得枯燥烦闷过度,她会把书本全部扫到地上,用脚踢到房角。她所有的书都残缺不齐。
两个怪女孩住一间屋内。
等毕业已经二十五六岁,做得几年事便三十岁,嫁给谁?真是大问题。
风和日丽的好日子,妹妹亦会开车来接我兜风,她那同房与她坐前座,我坐后座。
那女孩很怕风,全副武装,又帽子又围巾,我仍然看不到她五官。她穿那种很时髦的宽大衣,但穿得像一件晨褛。据说最会穿衣服的人便是如此不经意,但我会她又不像是那种人,她根本已经放弃了。
我们的路程是很重复的,通常往山顶去,在山上散步,喝咖啡,然后打过回府。
我与妹妹都喜欢山顶。
小时候父亲给我的奖励往往是到山顶来喝咖啡。其实当时妹与我都小,也不觉咖啡有什么好吃,但觉苦涩,难以入口,喝完之后坐缆车下山,往往胸口闷得要呕吐,但不敢扫父亲的兴,从来不告诉他我们并不喜欢这样的节目。
这成为我与妹童年的秘密。
现在上山顶来,风味自然大大不同
我们喜欢露天的咖啡室,旧是旧,仍然值得留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