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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別曲 第12頁

作者︰張小嫻

「手表廣告的歌!」她說。

「你看你!濕成這個樣子!」林孟如拿了一條毛巾幫她抹頭發。

「你去哪里?」顧青說。

「你有沒有听過一首叫《遺忘》的歌?」

一切皆成往事,但時光不會遺忘。

韓坡回到店里,把腳上那雙濕淋布鞋月兌了下來,倒掛在櫃台旁邊。他嗅到自己皮膚上留下了雨水的味道,雨的味道在這狹小的空間里漫漾出來,尤其清晰。這是他的味道,還是也混雜了李瑤的味道?陪她等車的時候,他感覺自己被絲絲長發撩拂,也聞到她頭發濕潤的青草味,心里有片刻幸福的神往。

他真的沒有夢想嗎?那曾經有過的夢想就像一場橫暴的雨,地上的蘆葦翻飛,風吹過後,已無處尋覓。他早就學會了,生存比夢想重要,後者是他負擔不起的奢侈。

夏綠萍的公寓附近,有個山坡,山坡下面有個雨水積成的水窩,日子久了。就養出了許多蝌蚪。有天黃昏,他和李瑤在那里捉蝌蚪,他們各自捉了滿滿的一袋。忽然下了一場滂沱大雨,他們慌忙爬上山坡,躲到樓底下避雨。他無意中發現地上有根斷開了的粉筆,他拾起來,在地上畫了八十八個琴鍵。然後,他飾演左手,李瑤飾右手,兩個人以四條腿代替雙手,用腳合奏了肖邦的《雨滴》。濕淋淋的兩個人又忘情地彈了許多支歌,天地間都成了淅淅瀝瀝的回響。

跳琴鍵的日子遠了。時光流逝,那一幕,他從來不曾說與人听。在雨浪飄搖的那邊,還長留著一行童稚的足跡。他思念那個雨聲的年代︰那時候,他有過夢想。

後來有一天晚上,他在公寓里接到李瑤打來的電話。

「韓坡麼?你等一下,不要掛線啊!」

然後,他听到電話那一頭的琴聲。

那支歌,竟然有著小飯館外面那場雨的氣息,竟有著童年山坡上那場雨的味道,就像一次驀然回首的恍惚。

他看到了時間蒼茫的顏色,听到了兩場雨之間的歡愉與毀滅,時光細語呢喃輕撫,重又把他帶回去那個雨聲的年代。

她拿起話筒,說︰

「是我幫廣告片寫的歌,你覺得怎樣?」

他心都軟了,充滿想擁有她的嫉妒與悲哀。

終于,他在電視上看到那條廣告片,在地下鐵路軌的廣告燈箱里見到了戴著那個手表的她,在報紙上讀到那個廣告的文案。所有這一切,都在說明︰

時間不會遺忘。

有一次,電視播那條廣告片的時候,他觸了觸屏幕上的她。

那陣子,疲勞淹沒了她,一個夜里,她終于寫好了那支歌。眼楮幾乎睜不開了,她抖擻精神,搖了個電話給韓坡,彈一遍給他听。

「你覺得怎樣?」她問。

「很動听!」然後,他笑了︰「當年輸給你,也是合理的!」

音樂是時間的沉澱,她決定了,要用她的音樂來鼓勵韓坡,而不是用笨拙的言話。

夏薇特別偏愛小二班的一個男生,他有一撮頭發像豬尾那種卷曲。皮膚白晰,眼珠子黑溜溜的,笑的時候顯得特別明亮,憂愁的時候,那雙眼楮又變得可憐巴巴,腦子里不知道想些什麼。他長得有點像韓坡,還會彈琴。夏薇喜歡在他臉上捏一把,喜歡偶爾用手指去卷他頭上那條小豬尾,喜歡在班上拿他開個玩笑。看到他兩頰都紅了,羞答答的樣子,她就大樂。

他當然不可能是韓坡的兒子。夏薇也見過一頭長得很像韓坡的小狽,是只金毛尋回犬,可愛得讓人心都軟了。也許,當一個人喜歡另一個人的時候,無論看到什麼東西,看到的都是他那張臉。

她常常去唱片店,去幫幫忙或揀些唱片回家听。她從來沒有在店里見過李瑤上次送給韓坡的唱片,她也沒問。有時候,她會做些曲奇帶去跟韓坡一塊吃。她也找過藉口去他的公寓看看,她說是想去看看那條泡眼金魚,然後,她在電唱機旁邊看到李瑤那些唱片。

她也學會了怎樣甩番茄醬,但從來沒有在他面前做出來。

學校里教體育的小吳有點喜歡她,常常特別照顧她。小吳人很開朗健康,愛穿白色運動衣褲。一天,陽光很好,夏薇靠在走廊的欄桿上曬太陽,正在下面操場上體育課的小吳看到了她,大概很想在她面前表現一下,于是,他示範了很多個前空翻、後空翻和側手翻,還有一字馬和掌上壓。當他表演倒立的時候,夏薇,悄悄地走開了。她就是不能夠忍受男人穿白色貼身運動褲。

小吳不是她的類型,她也不是小吳的類型。小吳看的都很表面,沒有人了解真正的她,連韓坡也不知道她開電單車。

那是一台意大利制的小綿羊,車身噴上銅綠色。她把車停在停車場,用一個布袋把它罩著,並不常開。

她的駕駛執照是兩年前考的,一次就合格。她愛穿著花襯衣和七分長的淨色褲子,踏一雙平底鞋,束起頭發,戴上頭盔,開她那台小綿羊在高速公路上飛馳。

有時候,她會遇上一些開大型車的男司機,他們故意將車子逼近她的小綿羊,假裝幾乎要壓倒她,然後調低車窗朝她吹口哨,說些挑逗的話。每一次,她都憑著靈巧的身手在千鈞一發之際化險為夷,或者還以顏色。

那是她最私密的時光,是她最真實和奔放的自我。

她家里的人,血液里大抵都有一點野性。爸爸告訴她,姑母年輕時是個不錯的女子,有很多情人。當她在台上彈琴的時候,誰又看得出來。

她是仰慕姑母的,她曾經偷偷拿了姑母的雪茄,學她那樣翹起一條腿吐煙圈。只是,夏綠萍就像其他人一樣,誤以為她是個平凡嬌弱的孩子,總是把她忽略了。

近來,她愛模黑騎著小綿羊出去,直奔韓坡的公寓。她在外面繞幾個圈,停下來抬頭看看他家里那扇窗,看到燈亮了,知道他在家里,她才心滿意足地馳上高速公路,回去自己的窩。

有天晚上,唱片店關門之後,她和韓坡去吃飯。兩個人聊得晚了,韓坡送她回家。在進去公寓之前,她回頭跟他揮手道別,假裝上樓去,然後馬上跑去停車場,拉開布袋,騎她的小綿羊出去,沿途跟在韓坡坐的那輛計程車後面。

直到把他送回公寓了,她才又披星戴月離開。

她像女黑俠,日間是個不起眼的小學教師,夜里渾身是膽。星夜出動,不是行俠仗義或劫富濟貧,而護送她心愛的人回家去。

她愛看賽車和拳賽,喜歡古代簡單的故事。如果現在是古代,那麼,她便可以把韓坡捆綁起來作為愛的對象,無須他俯允。她還可以跟李瑤一決高下,比武或者賽車,韓坡將屬于她們之中勝出的那個。

每個女人心中,大抵都有一個被壓抑了的自我,等待釋放。她惟在夜間釋放自己。無法釋放的,是她對一個男人無邊無際的戀慕。

一天,在韓坡的唱片店里,一只蚊子在她皮膚上咬出了一顆紅斑。同一只蚊子,接著又咬了韓坡。吃得太飽的蚊子,愈飛愈慢,韓坡正想打它,夏薇連忙阻止。

「由得它吧!」她說。

韓坡以為她是個愛心泛濫的嬌弱女孩,而其實,她只是感激那只偶爾飛來的蚊子。它同時吸了她和韓坡的血,他們的血,在它體內結合了。將來的將來,這只蚊子的孫子的孫子,都有一個吸過她和韓坡的血的爺爺的爺爺的爺爺。想到這里,她沉醉地笑了。以後見到蚊子,都有了一種特別的親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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