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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别曲 第12页

作者:张小娴

“手表广告的歌!”她说。

“你看你!湿成这个样子!”林孟如拿了一条毛巾帮她抹头发。

“你去哪里?”顾青说。

“你有没有听过一首叫《遗忘》的歌?”

一切皆成往事,但时光不会遗忘。

韩坡回到店里,把脚上那双湿淋布鞋月兑了下来,倒挂在柜台旁边。他嗅到自己皮肤上留下了雨水的味道,雨的味道在这狭小的空间里漫漾出来,尤其清晰。这是他的味道,还是也混杂了李瑶的味道?陪她等车的时候,他感觉自己被丝丝长发撩拂,也闻到她头发湿润的青草味,心里有片刻幸福的神往。

他真的没有梦想吗?那曾经有过的梦想就像一场横暴的雨,地上的芦苇翻飞,风吹过后,已无处寻觅。他早就学会了,生存比梦想重要,后者是他负担不起的奢侈。

夏绿萍的公寓附近,有个山坡,山坡下面有个雨水积成的水窝,日子久了。就养出了许多蝌蚪。有天黄昏,他和李瑶在那里捉蝌蚪,他们各自捉了满满的一袋。忽然下了一场滂沱大雨,他们慌忙爬上山坡,躲到楼底下避雨。他无意中发现地上有根断开了的粉笔,他拾起来,在地上画了八十八个琴键。然后,他饰演左手,李瑶饰右手,两个人以四条腿代替双手,用脚合奏了肖邦的《雨滴》。湿淋淋的两个人又忘情地弹了许多支歌,天地间都成了淅淅沥沥的回响。

跳琴键的日子远了。时光流逝,那一幕,他从来不曾说与人听。在雨浪飘摇的那边,还长留着一行童稚的足迹。他思念那个雨声的年代:那时候,他有过梦想。

后来有一天晚上,他在公寓里接到李瑶打来的电话。

“韩坡么?你等一下,不要挂线啊!”

然后,他听到电话那一头的琴声。

那支歌,竟然有着小饭馆外面那场雨的气息,竟有着童年山坡上那场雨的味道,就像一次蓦然回首的恍惚。

他看到了时间苍茫的颜色,听到了两场雨之间的欢愉与毁灭,时光细语呢喃轻抚,重又把他带回去那个雨声的年代。

她拿起话筒,说:

“是我帮广告片写的歌,你觉得怎样?”

他心都软了,充满想拥有她的嫉妒与悲哀。

终于,他在电视上看到那条广告片,在地下铁路轨的广告灯箱里见到了戴着那个手表的她,在报纸上读到那个广告的文案。所有这一切,都在说明:

时间不会遗忘。

有一次,电视播那条广告片的时候,他触了触屏幕上的她。

那阵子,疲劳淹没了她,一个夜里,她终于写好了那支歌。眼睛几乎睁不开了,她抖擞精神,摇了个电话给韩坡,弹一遍给他听。

“你觉得怎样?”她问。

“很动听!”然后,他笑了:“当年输给你,也是合理的!”

音乐是时间的沉淀,她决定了,要用她的音乐来鼓励韩坡,而不是用笨拙的言话。

夏薇特别偏爱小二班的一个男生,他有一撮头发像猪尾那种卷曲。皮肤白晰,眼珠子黑溜溜的,笑的时候显得特别明亮,忧愁的时候,那双眼睛又变得可怜巴巴,脑子里不知道想些什么。他长得有点像韩坡,还会弹琴。夏薇喜欢在他脸上捏一把,喜欢偶尔用手指去卷他头上那条小猪尾,喜欢在班上拿他开个玩笑。看到他两颊都红了,羞答答的样子,她就大乐。

他当然不可能是韩坡的儿子。夏薇也见过一头长得很像韩坡的小狈,是只金毛寻回犬,可爱得让人心都软了。也许,当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无论看到什么东西,看到的都是他那张脸。

她常常去唱片店,去帮帮忙或拣些唱片回家听。她从来没有在店里见过李瑶上次送给韩坡的唱片,她也没问。有时候,她会做些曲奇带去跟韩坡一块吃。她也找过藉口去他的公寓看看,她说是想去看看那条泡眼金鱼,然后,她在电唱机旁边看到李瑶那些唱片。

她也学会了怎样甩番茄酱,但从来没有在他面前做出来。

学校里教体育的小吴有点喜欢她,常常特别照顾她。小吴人很开朗健康,爱穿白色运动衣裤。一天,阳光很好,夏薇靠在走廊的栏杆上晒太阳,正在下面操场上体育课的小吴看到了她,大概很想在她面前表现一下,于是,他示范了很多个前空翻、后空翻和侧手翻,还有一字马和掌上压。当他表演倒立的时候,夏薇,悄悄地走开了。她就是不能够忍受男人穿白色贴身运动裤。

小吴不是她的类型,她也不是小吴的类型。小吴看的都很表面,没有人了解真正的她,连韩坡也不知道她开电单车。

那是一台意大利制的小绵羊,车身喷上铜绿色。她把车停在停车场,用一个布袋把它罩着,并不常开。

她的驾驶执照是两年前考的,一次就合格。她爱穿着花衬衣和七分长的净色裤子,踏一双平底鞋,束起头发,戴上头盔,开她那台小绵羊在高速公路上飞驰。

有时候,她会遇上一些开大型车的男司机,他们故意将车子逼近她的小绵羊,假装几乎要压倒她,然后调低车窗朝她吹口哨,说些挑逗的话。每一次,她都凭着灵巧的身手在千钧一发之际化险为夷,或者还以颜色。

那是她最私密的时光,是她最真实和奔放的自我。

她家里的人,血液里大抵都有一点野性。爸爸告诉她,姑母年轻时是个不错的女子,有很多情人。当她在台上弹琴的时候,谁又看得出来。

她是仰慕姑母的,她曾经偷偷拿了姑母的雪茄,学她那样翘起一条腿吐烟圈。只是,夏绿萍就像其他人一样,误以为她是个平凡娇弱的孩子,总是把她忽略了。

近来,她爱模黑骑着小绵羊出去,直奔韩坡的公寓。她在外面绕几个圈,停下来抬头看看他家里那扇窗,看到灯亮了,知道他在家里,她才心满意足地驰上高速公路,回去自己的窝。

有天晚上,唱片店关门之后,她和韩坡去吃饭。两个人聊得晚了,韩坡送她回家。在进去公寓之前,她回头跟他挥手道别,假装上楼去,然后马上跑去停车场,拉开布袋,骑她的小绵羊出去,沿途跟在韩坡坐的那辆计程车后面。

直到把他送回公寓了,她才又披星戴月离开。

她像女黑侠,日间是个不起眼的小学教师,夜里浑身是胆。星夜出动,不是行侠仗义或劫富济贫,而护送她心爱的人回家去。

她爱看赛车和拳赛,喜欢古代简单的故事。如果现在是古代,那么,她便可以把韩坡捆绑起来作为爱的对象,无须他俯允。她还可以跟李瑶一决高下,比武或者赛车,韩坡将属于她们之中胜出的那个。

每个女人心中,大抵都有一个被压抑了的自我,等待释放。她惟在夜间释放自己。无法释放的,是她对一个男人无边无际的恋慕。

一天,在韩坡的唱片店里,一只蚊子在她皮肤上咬出了一颗红斑。同一只蚊子,接着又咬了韩坡。吃得太饱的蚊子,愈飞愈慢,韩坡正想打它,夏薇连忙阻止。

“由得它吧!”她说。

韩坡以为她是个爱心泛滥的娇弱女孩,而其实,她只是感激那只偶尔飞来的蚊子。它同时吸了她和韩坡的血,他们的血,在它体内结合了。将来的将来,这只蚊子的孙子的孙子,都有一个吸过她和韩坡的血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想到这里,她沉醉地笑了。以后见到蚊子,都有了一种特别的亲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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