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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見野鼬鼠 第12頁

作者︰張小嫻

他沉默。

「你說話呀!」

「為什麼你對每一件事情都要尋根究底?」他反問我。

「除非世上沒有夏天--」我淒然重覆一次。

這一句話,是他不久之前說的,歷歷在目。

「當時是這樣想--」他說。

「當時?」我失笑,「你到底有沒有愛過我?」

他點頭。

我突然覺得自己很笨,他的說話,我一句也听不進去,我只想他幫我來欺騙我自己,我竟然不敢問他︰「你現在愛不愛我?」

「找到你妹妹再說吧。」他說。

「找到你妹妹沒有?」余得人打電話來問我。

「還沒有。」我說。

「我明天陪你去找好不好?」

「好,明天見。」

第二天下班後,余得人開車來接我。

「你從哪里弄來一輛車?」我問他。

「問朋友借的,有車方便一點。」

「謝謝你。」

「你消瘦了很多。」

「是嗎?」

余得人駕著車從香港駛到西貢。

「那邊就是大浪灣,還記得我們在大浪灣住餅一晚嗎?那間鬼屋真恐怖。」余得人說。

我怎會不記得?如果我們沒有長大,曉覺是不是會一直留在我身邊?

「你跟曉覺怎樣了?」余得人問我。

「他要分手--」我難過地說。

「他怎可以這樣?」

「不要再說了。」我制止他說下去。

我們又從西貢走到尖沙咀,我望著街上每一個走過的女孩子,見不到樂兒。

「不要再找了,找不到的了,回家吧。」我說。

我累得在椅上睡著了。

「到了。」余得人輕聲說。

「嗯。」我張開眼楮,發覺余得人握著我的手。

「你干什麼?」我縮開。

他滿面通紅,向我解釋︰「我一直也很喜歡你。」

「我會告訴曉覺的。」我憤怒地解下安全帶下車。

「歡兒--」余得人追上來。

「我想不到你是這種人。」我罵他。

「難道我沒有資格喜歡你嗎?」他反問我。

「對,你沒資格。」我說。

「為什麼?」

我答不出來。

「你一直也看不起我。」余得人說。

他說得對,我心里根本看不起他,從來沒有想過他和我的可能性。

「根本你覺得我很低格,對不對?」他沮喪地說。

低格?這不正是曉覺對我的批評嗎?原來我和余得人是同一類人。不被人愛的人,都變得低格。

「根本我和你一樣低格。」我含淚說。

「對不起。」余得人慚愧地說。

我揚揚手說︰「不要告訴曉覺。」

罷回到家里,我接到高海明的傳呼。

「我找到你妹妹了。」他在電話里說。

「真的?她在哪里?」

「在花墟一間花店里工作,現在已經下班了,天亮才可以找到她,明天我陪你去。」

樂兒為什麼會躲在花店里?

凌晨五點鐘,高海明開車來接我去花墟,我果然看到樂兒在一家花店里面搬貨,她把長頭發剪短了,看來比實際年紀大一點。

「樂兒--」我叫她。

她看到我,一點也不愕然,她就是這樣一個人,有時候,臉上連一點表情也沒有。

「為什麼要離家出走?」我問她。

「不喜歡讀書。」她說。

我本來想好了很多話罵她,但這一刻,我竟然伸手去模她的頭。

「回家吧。」我跟她說。

爸爸見到了樂兒,開心得不得了。

為了答謝高海明,我在他最喜歡的灣仔那家意大利餐廳請他去吃飯。

「謝謝你。」我說,「你是怎樣找到她的?」

「我拿著照片到處找,也請私家偵探幫忙,昨天,想不到竟然讓我在花墟看到她,我也不太肯定是不是她,照片中的她還很小。」

「那是兩年前拍的。」

「出走期間,她住在什麼地方?」

「她膽子很大呀,睡公園啦,睡賓館啦。」

「你為什麼會想到她在花墟?」

「我也曾經離家出走。」高海明說。

「是嗎?」

「到工廠里做工,兩個禮拜後就給媽媽雇用的私家偵探找到了,我離家的第一天,就去花墟,我把身上一半的錢買了好多雛菊。」

「用一半身家買雛菊?」

「我喜歡。」他說。

「為什麼要出走?」我問他。

「也許是太悶了,那兩個禮拜,其實過得很開心。到了現在,萬一工作不如意,我也想出走,可是,再沒有勇氣。」

「我從來沒有這個勇氣。」

「你比較幸福。」他說。

「幸福?」

「你毋須逃避現實。」

「我認為你和我妹妹比較幸福,不喜歡就可以走。」

「你妹妹以後打算怎樣?」

「爸爸害怕她會再出走,不敢逼她繼續念書。」

「有沒有想過讓她出國?也許香港的讀書環境並不適合她。」

「我哪有本事供她?」

「她有興趣去日本嗎?我有一個日本朋友,可以幫得上忙的。先讓你妹妹去日本學習語言,住在我朋友家里,他和太太會照顧她的,生活費不成問題,他們以前也幫忙一些留學生。」

「學費也要錢呀。」

「和生活費相比,學費就很便宜了,我可以幫忙。」

「不可以要你幫忙的。」

我不想再欠高海明。

「你何不問問你妹妹的想法?給她一個機會吧。」

回家路上,我想,我肯供曉覺出國,卻不肯幫自己的妹妹,似乎太過分了。

「樂兒,你想去日本念書嗎?」我試探她的口氣。

「真的可以去嗎?」她雀躍地問我。

斑海明說得對,我該給她一條出路。

第三章

夢夢知道我回家的事,第一句話便是︰

「始終是尊嚴重要吧?」

夢夢第一張大碟推出,反應十分好,她是新人,她的新歌竟然上了電台龍虎榜的第一名,每次我逛唱片店,都听到店里播著她的歌。

有時候,我真的很妒忌她,妒忌得有一段日子,我甚至不想找她,不想見她。

我曾經在唱片店里踫到胡鐵漢。

「來買夢夢的唱片嗎?」我取笑他。

「不是。」他靦腆地說,「夢夢那天才問起,你近來為什麼不找她。」

「她工作忙嘛?你們有沒有時間見面?」

「她無論多忙,也會抽時間見我。」他幸福地說。

我看到他左手的手腕上綁著一條跟夢夢手腕上那條一模一樣的紅繩和那枚我送他的軍表。

「今天輪到你戴嗎?」我問他。

他點頭。

夢夢向記者承認她有一個青梅竹馬的男朋友,她將來會嫁給他。

靶情空白的我,寄情工作。

夢夢找過我好幾次,我都推說沒空見她。

「到底發生什麼事?是不是我做錯了什麼?」她在電話里問我。

「你沒做錯事,能認識你這個朋友是我的光榮,我有哪一點比得上你?」我酸溜溜地說。

她掛斷電啊?

她不找我,我也不找她。

她要什麼就有什麼--金錢、名譽、男人、愛情,她都擁有。我只是要一個曉覺,他也從我手上飛走。

命運何曾對我公平?

夢夢打電話來公司找我,她說︰

「我在樓下咖啡室等你,你不來,我們以後也不要做朋友了。」

我逼于無奈到咖啡室見她。

「你為什麼要避開我?」她問我。

「我沒有避開你。」我說。

「你用不著否認,我是不是有什麼地方開罪了你?」

「你沒有開罪我,幸福的女人和不幸的女人是不可以走在一起的。」

「原來是這樣。」

「只是不想把我的悲傷傳染給你。」

「你根本沒有把我當做朋友。」

「我有。」我說,「因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在你面前才會慚愧,我才會跟你比較,我很妒忌你。」

我忍不住掉下眼淚。

她也忍不住流淚。

我看著她流淚,心里很內疚。

「對不起。」我說。

「不走到人生最後一步,也不知道哪一個才是最幸福的人。」她說。

這一天,方元叫我進去他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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