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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樹上的女人 第16頁

作者︰張小嫻

林方文拿著一包東西回來。

「毛巾、牙刷和睡衣,給你的。」他跟林日說。

「我果睡的。」她認真地說。

「那是你閣下的事,請你別在大廳。」林方文一本正經跟她說。

我把毛衣交給林方文。「這是你媽媽叫我交給你的。」

「是媽媽打的毛衣?」林日打開膠袋,是一件灰色V領的手打毛衣。林日抱在懷里,臉貼著毛衣說︰「好暖!」

「那讓給你。」林方文一貫不在意地說。

「好呀!」林日將毛衣據為己有。

晚上,我留在林方文的家里,林日就睡在隔壁。月影照在林方文身上,我躺在他身上,分享月影。

「為什麼你姐姐長得不象你?」

「她象爸爸。」

「她做什麼工作的?」

「大概是記者吧。」

「你和她感情很好吧?」

等了很久,他並沒有回答我,他的呼吸變得沉重,睡得象個小孩子。

有人敲門。

「誰?」

林日身上披著一張毛氈推門進來,我連忙從林方文身上滾下來。

「我可不可以跟你們一起睡?」她臉上一副無助的表情。

「你是不是果睡的?」我問她。

她打開身上的毛氈,里頭穿著林方文剛才買給她的睡衣,我松了一口氣。

「月色很美,我那邊房間看不到月亮。」

「月亮在這邊。」我說。

「你睡在他胸前,我睡在他腳上,一人佔一半,好不好?」她把頭挨在林方文的腳上。

我躺在林方文胸前,我們兩個女人分享他身上的月光和體溫。

「那個小提琴家,你愛不愛他?」我問她。

「愛。短暫地愛過。」

「但你跟他在一起的時候,還繼續和其他男人來往。」

「因為有死亡,我不願忠貞。」林日望著我說。

「不。正是因為有死亡,我才願意忠貞。」我說。

「我很寂寞。」她蜷縮著身體。

「你在思念小提琴家,還是其他男人?」

「我和他在火車上相遇,只相處了一天,我瘋狂地思念他。」

「他在哪里?你可以找他。」

「我不想再踫到他,不想破壞這種感覺。」

「逃避?」

「不。是保護,保護一段愛情。」

「跟你同居三年的男人,你沒有思念他,卻思念一個相處僅僅一天的陌生人?」我有點唏噓。

「因為只有一天壽命的愛情從來沒有機會變壞。」

當時我想,她說的也許是對的,時間營養一段愛情,也損毀一段愛情。

林日在林方文腳上安然入睡,我輾轉反側,他們身體里流著相同的血液,同樣傷感和難以捉模,林方文會不會象他姐姐那樣,忘了我,卻只記得一個一夕歡愉的女人?

林方文從睡夢中醒過來。

「別動,你姐姐在你的腳上。」我說。

他看著蜷縮著身子的姐姐,吻了我一下。

「如果這樣下去,你會不會娶我?」我問他。

「會。」他溫柔地說。

我流下淚來。

林日在香港逗留了兩星期便要離開,她說要到以色列找一個朋友,她很想念他。在機場送別,她擁著我說︰「如果我弟弟對你不好,便跟他分手。」

「我會的。」我說。

她跟林方文又相擁了許久,才進入禁區。

林日走了,她帶來的傷感卻仍然留在屋里。林方文大部分時間都留在制作室里,與他的歌戀愛。我開始後悔跟他住在一起,朝夕相對,多麼絢爛的愛情也會變得平淡,那原不是我想要的關系,我不想做一個每天晚上等男人回來,卻不知道他會不會回來的女人。

我盡一切方法討好他,我燒飯,煲糖水等他回來吃,甚至打起毛衣。那時的我,一定是一個會嚇走所有不想安定下來的男人的女人。

那天晚上,正在機械地打毛衣的我,突然討厭自己,林方文開門進來,我狠狠地把毛衣擲在地上。他沒有理會我,逕自走入睡房,我負氣拿起皮包離開,回到我自己的家,哭了一個晚上。是不是時間久了,我們都變得懶惰?懶得去愛得好一些?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沒有找我。

他是一個不會向女人求情的男人,最終還是我回去。

我開門進去時,他坐在沙發上吹奏我送給他的口琴。看見我來了,他並沒有停下來。

「我只是來看看我的飛機。」我走到魚缸前面,撈起一只飛機。

他一手拉著我,緊緊地抱著我,我在他身上,嗅到橄欖油和松節水的味道,那是費安娜的味道,我不會忘記。

「你跟費安娜見過面,是不是?」我瞪著他。

「沒有。」他說。

「你為什麼要說謊?我敢肯定,你剛剛跟她見面。」

他很驚異,他不知道女人通常有一個很好的鼻子。

「是不是?」我問他。

他不說話。

「你答應過我,不再見她的。」

他依舊不說話。

「為什麼?」我流著淚問他。

他還是不說話。

「為什麼!」我向著他吶喊,「為什麼要找她?」

我徹底地失望,兩年來,我所付出的愛,仍然無法滿足他,他並不需要象我這樣一個女人。我沖進房間里,收拾屬于我的東西。

他坐在那里,並沒有制止我。

我把東西胡亂地收拾好,走到廳中。

「我們分手吧!」我哭著對他說。

「你真的走?」

「你是騙子。」我罵他。

他的本領是不說話。

「為什麼還跟她上床?」

我本來只是想試探他,沒想到他竟然不說話,他果然跟費安娜上床。

「除了沉默和謊言,我不知道我們之間還有什麼?」我含淚跟他說。

我打開大門離去,他沒有留住我,我要走的時候,他從來不會留住我。

我抱著行李,在尖沙咀鬧市的人群里無助地流淚,璀璨而短暫,是我的初戀。

回到家里,拉小提琴的瓷象老人蒼涼地垂下頭,奏著艾爾加的《愛情萬歲》,是一百年前的山盟海誓,不會再有除夕之歌了。

迪之知道我跟林方文分手,只說︰「不是沒有男人就不能過日子的。」

她好象慶幸我可以陪她一起失戀。光蕙仍然跟孫維棟拖拖拉拉,她未找到另一個男人之前,決不會放開他。偏偏那個時候,一個噩耗同時打擊我們三個人。

宋小綿要結婚了。在我們三個也失意的時候,她竟然找到幸福!

她首先把喜訊告訴光蕙,她在電話里甜絲絲地問光蕙︰「我想知道你的地址有沒有更改。」

一個很久沒有見面的朋友突然打電話給你,問你地址,毫無疑問,她想把結婚請柬寄給你,並且以為你會替她高興。

「她丈夫是醫生!」光蕙語氣充滿妒意。

「她也可以嫁醫生?」迪之一臉不屑,「她不過很普通啊。」

「近水樓台先得月嘛!」光蕙說,「你們還記得她媽媽嗎?她很會把兒女推向上層的。」

「我不妒忌她嫁給醫生,我妒忌她出嫁而已。」我說。

「條件越普通的女孩子越早嫁出去,我們三個質素這麼高,三十歲也不知道可否成功嫁出去。」迪之認真地說。

扁蕙最不開心,因為她一直希望嫁得好,找到一個牙醫,卻無法勉強自己愛他,而小綿竟然找到一個西醫。迪之妒忌,因為她一直找不到一個好男人,她想嫁的人,無法娶她。我妒忌,因為我得不到同樣的幸福。小綿若知道我們妒恨她結婚,一定後悔把婚訊告訴我們。

婚禮在跑馬地一所天主教堂舉行,我們三個刻意打扮一番,光蕙相信在那種場合可能會結識一位醫生,迪之除了抱著獵「艷」心態之外,還要顯示自己比新娘子漂亮。我是失戀女子,當然也要打扮得漂亮。樂姬與男朋友一同來,听說是富家子弟。倒是小綿的丈夫把我們嚇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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