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刻,我覺得老文康是個好人,在最後關頭,他不忍奪去一個少女的貞操,光蕙也這樣想。
後來,我們都有經驗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無能為力,並非憐惜她。他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壞男人。光蕙日後不肯承認受騙,是她無法接受自己被這樣一個男人騙倒。世上並沒有他曾經以為的那種超凡月兌俗的愛,因為男人辦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後一天,我們大伙兒在海灘吃露天晚餐。我仔細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經五十五歲了,染過的頭發這幾天給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顏色。臉上久經日曬,堆滿皺紋,腰間掛著兩堆多餘的贅肉,臉孔一貫地嚴肅,可是我已經不怕他了,因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愛上一個那麼老的男人,真是難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們中間,顯得很快樂,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個青春的軀體。
那一夜,我們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帶來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沒法忘記你》是講一對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動的,是光蕙。
我舉杯說︰「友誼永固。」
在歌聲中,我與七年的中學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放榜,我中文和歷史拿了A,報讀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績不大理想,只能報讀理工,都是給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績令我很意外,她統統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說。
「不!不想再考一次,沒意思。」迪之說。
其實如果迪之在那幾年沒有談戀愛,她的成績應該不至于那樣差,又是給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韻,你是大學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難考入呢。」迪之說。
我和光蕙都不懂說什麼好。
樂姬也報了港大。麗麗讀師範,她想做體育教師。小綿的成績也是差強人意,她報讀護士課程。欣平去英國升學,青荷的成績最好,但她們一家人要移民美國。
迪之決定工作,她進入樂音唱片公司當秘書。樂音當時是一間中等規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個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樂音的皇牌正是紅透半邊天的林正平。我們听他的《沒法忘記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報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對于這份工作,她興致勃勃,使我稍為安心。某一天,終于讓她認識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鏡一樣迷人,還跟我聊天呢,一點架子也沒有。」迪之興奮地告訴我,她好象給林正平迷住了。
「听說他是同性戀的。」我說。
「別人誣蔑他罷了!听公司里的人說,他有一個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對方一直不曝光。」
一個月後,林正平在紅勘體育館開演唱會,迪之替我們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會完了,還有本事帶我和光蕙到後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個沒有化妝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裝,那個大概就是他背後的女人,那個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還差很遠。不過漂亮的女子也許無法忍受那種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飯,半途,她的傳呼機響起,她覆了電話回來。
「林正平傳呼我!」迪之笑得相當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傳呼她,證實她是個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麼?」
「他說剛剛錄完音,問我有沒有時間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覺得事情不簡單。
「或者……或者他喜歡我,他女朋友這麼丑!」迪之似乎準備接受追求。
「結帳吧,林正平現在來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時捷絕塵而去。她已經離開鄧初發很遠了。可憐的救生員。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電話。
「我們在淺水灣漫步,他還牽著我的手呢!」迪之興奮地告訴我。
「那鄧初發怎麼辦?」
「我告訴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韻,我越來越發覺,一個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愛情。」
「但鄧初發是你的初戀。」
「他是我第一個情人,因此即使我離開他,也不欠他什麼,我已經把最好的東西給他。」
女人喜歡把自己的貞操當成禮物送給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認,她和鄧初發有關系,而且發生在相戀半年之後。她一直沒有告訴我,是因為我沒有男朋友,我不會了解。
「你快點找個男朋友,你便會明白,男人愛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當時的我,突然有一種很滑稽的想法,二十歲的我,仍然是處女,著實有點難堪。
「你喜歡鄧初發,還是林正平?」我問她。
「我不知道……」
當她答不知道,她跟鄧初發的愛情已成過去。一個救生員,即使後來是一間體育用品公司的小鄙東,憑什麼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較量?迪之的虛榮,我完全明白。一個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開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個清晨,迪之告訴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兒?」我問她。
「在他的保時捷上。」
迪之決定跟鄧初發分手,不斷逃避他。
鄧初發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樓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終于忍無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摑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還手嗎?」我問迪之。
「沒有,我要他欠我。他摑了我一巴掌,我對他,連僅餘的感情都沒有了。」
兩天後一個晚上,鄧初發請我吃飯。
我在餐廳見到他的時候,他很沮喪。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誰?」
「你不要在這個時候逼她。讓她冷靜一下,也許她會回到你身邊。」
「不會了!她不會回來了!我摑了她一巴掌!」鄧初發慘笑。
一個有八塊月復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來,愛情把他的尊嚴奪走。
他掏出一個粉紅色的信封給我。
「我寫了一封信給迪之,你看看。」鄧初發把信遞給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動你,便能感動迪之。」
「迪之比我鐵石心腸。」
我開始閱讀他的情信。雖然他那麼難過,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寫得十分差,字體丑得象小學生不在話下,文筆又差勁,共有十三個錯字,還想去感動一個女人?我不敢抬頭看他,我怕我會忍不住發笑。他該多讀點書。
「怎樣?」他問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東西來稱贊他︰「你的感情很真摯。」
「你可不可以替我寫一封,我知道我寫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寫情信。
「我不能代你寫,我不想欺騙迪之。」
鄧初發捉著我雙手︰「我求求你,幫我這一次。」
我覺得他太可憐,答應了他,替他寫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後,送去給迪之。
三天後,我接到迪之的電話,她泣不成聲。
「什麼事?」我問她。
「我看過鄧初發寫給我的信,很感動。」
一封賺人熱淚的情信,並不能挽回一個女人的心。鄧初發卻不明白。他以為我替他寫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轉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個男人相處五年,竟無法分辨他有沒有寫那封情信的才情。
鄧初發的情信只能換到最後一次見面。鄧初發約迪之在銅鑼灣那間簡陋的馬來亞餐廳見面,那是他們初次約會的地方。他期望用舊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淺水灣餐廳、雅谷和卡薩布蘭卡,兩個人吃飯,要數千元。迪之不再喜歡那種馬來亞餐廳,人不能走回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