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大雨,我送你回家。」游潁踏著油門疾駛而去。
「你是誰?」涂莉問游潁。
我從後座爬起來,把涂莉嚇了一跳。
「你們想怎樣?」她顯然很害怕。
「放心,不是綁票。」游潁對她說。
游潁的行為也差不多是綁票了,她真是瘋了。
「我是常大海律師的女朋友。」游潁說。
涂莉變得沉默,似乎不再害怕。
游潁把車駛到一個僻靜的地方停下。
「開始了多久?」游潁問她。
「你應該問常大海。」涂莉等于默認了。
「到了什麼階段?」游潁問她。
涂莉笑幾聲︰「什麼到了什麼階段?我和他又不是小孩子。」
「他愛你嗎?」
沒想到游潁竟然這樣問涂莉。
「我不會跟一個不愛我的男人一起。」涂莉說,「如果傷害了你,我對你說聲對不起。」
「你沒資格跟我說對不起!」游潁冷冷地說,「請你下車吧!」
「你說過送我回家的。」
「你休想!」游潁把她推出車外。
涂莉被推倒在坑渠邊。
「剛才我應該蒙著面。」我說,「她去報警的話,我們要坐牢。」
游潁一邊開車一邊流淚,重逢之後,我還是第一次看到她流淚。
我用紙巾替她抹眼淚︰「不要哭,你應該听听常大海的解釋,或許是涂莉一廂情願而已。」
「我肯定他們上過床。」游潁說。
我無話可說。
游潁送我回家。
「再見。」她跟我說。
「別做傻事!」我說。
床還沒有造好,我睡在地上,凌晨四時,游潁打電話來。
「周蕊,要你在快樂和安定的生活兩者之間選擇一樣,你會選擇哪一樣?」游潁問我。
「安定的生活也可以很快樂。」我說。
「只可以選擇一樣。」
「我已經選擇了快樂,所以我現在的生活不安定。」我苦笑。
「哦。」她應了一聲。
「你沒事吧?」我問她,「常大海怎麼說?」
「他承認了。在我回來之前,那個女人已經打電話告訴他。」
「你會走嗎?」
「不知道,七年了,七年來一直睡在我身邊的男人竟然欺騙我,我以為我會嫁給他的。」
「他怎麼說?」
「他向我求婚。」
「求婚?」
「我也會象你一樣選擇快樂。」游潁掛了線。
我不太明白她的意思,那是答應還是不答應?我躺在地上,如果安定和快樂,我是會選擇快樂的,雖然有一種快樂令人很累。
每隔幾天,我便去自動提款機查一查賬戶,知道森還是沒有拿支票去兌現,我知道他是真的愛過我。
清晨,我仿佛听到有人敲門的聲音,我爬起來,屋外沒有人,原來不是敲門,是有人在敲窗,是森嗎?難道他看到了窗前的那一幅砌圖?我拿開砌圖,游潁蹲在天橋上。
「還沒有醒來嗎?」她笑著問我,「我買了早餐。」
游潁從大門走進來,她買了油條、粢飯和豆漿。
「趁熱吃!」她說。
「你答應了他嗎?」我問她。
「我拒絕了。」游潁說。
「為什麼?你不是一直希望他向你求婚的嗎?」
「我是希望他因為愛我所以想跟我廝守終生。他現在向我求婚,是因為內疚。」
「你就不能原諒他嗎?」
游潁望著我良久,說︰「不能。」
「他愛那個女人嗎?」
「我不知道,但他已經不愛我。他現在提出結婚,不過為了道義,開始籌備婚禮以後,他就會後悔,到那個時候,我們都會恨對方。我不需要施舍。」
「你不覺得可惜嗎?老實說,他條件不錯,你守了七年,白白拱手讓人,很不值啊。」
「我們現在住的那層樓,屋契上是寫兩個人的名字的,他答應把他那一半業權送給我。」
「你會接受嗎?」
「我想不到有什麼理由拒絕,我不會象你那麼慷慨,我是付出過的,七年,對一個女人來說,不是一段短日子,既然他心甘情願送給我,我為什麼不要?」
「他願意把一半業權讓給你,也是出自于內疚啊!你不是說不需要施舍的嗎?」
「這不是施舍,這是我應得的。但結婚不同,以後要一同生活,一直感到自己被施舍的話,會很痛苦的。」
「你為什麼不多給他一次機會?你現在只是第一次發現他有外遇。」
游潁放下手上的一碗豆漿說︰「有些人喜歡玩三盤兩勝,我喜歡一盤決勝。」
「你是我認識的最堅強的女人。」
「雖然胸圍只有三十二A,但我的固執是三十六FF的。」游潁笑說。
「常大海會搬走嗎?」
「他會去找一間新屋。」游潁站起來,「我要上班了。」
不出我所料,常大海在第二天來找我。
我跟常大海相約在咖啡室見面。一向打扮整齊的他,出現時頭發有點凌亂,外套衣領上有幾點好象紅酒的酒漬,也許他自己也不介意。游潁似乎比他看得開。
「找到屋沒有?」我問他。
「暫時會搬去跟涂莉住,我沒錢付首期。」他坦白說。
「游潁知道會很傷心的。」
「是她提出分手的。」
「男人真是不負責任,是你先有第三者的啊!你現在還搬去跟那個女人一起住?」我責怪他。
「我是一個沒人愛的男人!」他沮喪地說。
「你有兩個女人,還說沒人愛?」我搖頭。
「我時常感覺不到游潁愛著我,也許她是愛我的,但是她不需要我。」常大海說。
我突然覺得好笑,常大海和游潁好象對調了性格,常大海是女人,游潁是男人。只有女人才要時刻感覺到被愛和被需要。
「她是愛你的,她很愛你。」我說,「她也需要你。」
「她從來沒有這樣說過。」
「你有嗎?你又可有說過你愛她?」我反問他。
「在前天晚上我跟她說過,她不相信。」
「太晚了。」我說。
「是的,太晚了。」常大海用雙手去揉自己的一張臉和頭發。
「你跟那個女人的事開始了多久?」我問他。這個問題是基于好奇。
「差不多一個月吧!」
他為了一段一個月的感情而放棄了一段七年的感情,游潁知道了一定很傷心。女人的七年原來是毫無價值。
常大海在三天之後搬走,七年感情,就用三天了斷。但游潁在常大海搬走三個星期之後悄悄到法庭听他辦案。
這是一宗感情糾紛,一對同居十四年的男女,感情破裂,兩個人在八年前合資買過一層樓,由男方付首期,屋契上則是女方為合法業主。男方在分手後要求變賣該單位,取回應得利益,女方則堅稱自己擁有業權,雙方鬧上法庭。常大海是男方的代表律師。
七年多前的一天,游潁在法庭上看到常大海雄辯滔滔,自此愛上了他。那時的常大海,也不過是一個初出茅廬強裝鎮定的小律師。七年來,她沒有再走到法庭听他辯論。七年後的今天,她和常大海分手了,卻很想最後一次听他辯論。
常大海並沒有發現她,游潁坐在最後一排座位,常大海跟她說過,這宗案件並沒有勝訴把握,他曾經跟對方律師商討,要求兩位當事人庭外和解,但他們不肯,硬是要將對方置諸死地。
游潁看到那個男人,他穿著西裝,架一副金絲眼鏡,一表斯文,那個女的相貌娟好,兩個人看來都是有教養的,卻為了一個三百多萬的單位爭個你死我活。
法庭上只是疏疏落落坐著十幾個人,有一、兩個好象是記者,不斷在抄筆記。到常大海發言,他站起來說︰
「法官大人,作為原訴人的代表律師,我的心情很矛盾,一對同居十四年,曾經彼此深愛對方的情侶,竟然反目成仇。如果金錢可以換回一段十四年的愛情,我想大部分人都寧願換取愛情。無論是十四年,還是十四年的一半時間,都是一段漫長的日子,要親手毀滅它實在太難了。我認為願意首先放棄共同擁有的東西的那個人是兩個人之中愛得較深的一個,只是,我的當事人和與訟人似乎都愛得太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