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她,他的脾氣好得太多,認真想想,她也算不得是溫良的好女人,才把婚姻失敗全歸咎到李赫身上,不是很公平。
緩緩嘆息,以為會事過境遷的,但不知是時間不夠長或是心沉澱得還不夠久,她的愛情仍然轉移不了注意力,怎麼辦?
如果是小說,她只需要用兩千字就可以寫出結局,只不過這是她的人生,兩千字……不夠描述她的心。
※※※
李赫讀到一篇短文,揚揚寫道——「如果每段愛情都能標下有效期限,那麼會有多少人願意為愛情冒險?」句子最後面以一個問號結束。
他明白,她對「愛」有太多不信任感。
一直以為自己暸解她,可是讀過她的書、深入探索她的內心世界後,他才曉得自己並沒有那麼懂她。就如同揚揚,她也總認為自己暸解他,可事實證明,她不知道,他的愛並不只是口頭說說。
看來他們對彼此的暸解都不夠。
為什麼?因為他把所有時間都用在工作上,而她為了他的工作,不得不卯足全力、拚命沖刺,他們像兩部不相干的機器,各運行各的,直到其中一部停擺了,另一部才曉得事態嚴重。
柄賓說得對,他如果把經營事業的心思用在經營婚姻上,就不會出現今天的問題。他同意,他和揚揚之間溝通太少、揣測太多,都以為自己懂對方,事實上,都懂得不夠多。
罷結婚時,他常抱著她,兩個人窩在沙發里聊天,他會對她說小時候發生過的蠢事,說自己怎麼把父母親氣得半死,他是小說家筆下標準的「孽子」。
她會對他描述自己的父母親,說爸爸媽媽很愛她,因為是獨生女,雖然家境小康,卻讓她過著公主般的生活,她以為這種愛會一直持續下去,直到有一天,砰!地球沒有裂成兩半、世界沒有走到末日,但她的爸爸媽媽、她擁有過的愛,通通不見了。
因此,她說她相信世間有愛,只是太脆弱,一不小心就會遺失。
他說他不信任愛情,因為人心會變,而感情往往變得比人心更快。
她說不對,愛情是永恆的,就像她的爸爸愛媽媽,直到死亡那一刻。
他問她敢不敢打包票,會愛他一輩子?
她毫不猶豫地點頭了,她打包票、她發誓,她誰都不愛就愛他一輩子。
而他,用最快的速度消耗掉她一輩子的愛……他是個爛透的男人。
到荷蘭找揚揚,憑的是一股直覺和傻氣。
他不是小說家,卻開始有了幻忌能力,幻想曾小妹找到揚揚、李薇找到揚揚,把他到荷蘭找人的消息放出去,然後,就算她不在荷蘭,也願意飛到荷蘭,找一個用大聲公在機場大聲說我愛揚揚的男性。
李薇曾說︰「大嫂始終不相信大哥對她有愛情。她固執認定,大哥對她只是感激、是情義,卻沒有所有女人都想追尋的東西。」
她錯了,他拚命向她解釋清楚,可她沒看他的信,所以他必須做一點事情,讓她確定自己的心。可是他竟然錯過了班機……
站在屋門前,握著鑰匙的手微微發抖,她膽怯了,明明要回來找答案的,卻在這一刻,有了想逃的念頭。
她第一千次告訴自己,李赫不在家、他去了荷蘭,她有足夠的時間做好準備,等他回來後再面對他……
深吸口氣,將鑰匙塞進孔洞里,兩個旋轉,鐵門打開,再換一把鑰匙,這把是新鑰匙,自家里遭小偷後,為了她的安全著想,他裝了一個昂貴到讓人皺眉撫胸的進口鎖。老板拍胸脯保證,除非把整扇門拆掉,否則沒有小偷可以打開這種鎖。
插進鑰匙、轉兩圈,把門往內一推、再轉一圈,門打開了。
推開門,剎那間,她傻了,呆呆地站在原地,一動不動。
發傻,不是因為滿屋子的凌亂,而是因為沙發後面那片牆……穿著雪白婚紗、滿臉洋溢幸福的她正沖著自己笑……
第8章(1)
不知道站多久,程芯頤才回過神,走進屋里。
視線緩緩轉移,她發現每面牆、每個櫃子、所有視線能及處都有她的照片,不管是獨照或合照,每張照片里的自己都笑得很開心。
全是李赫拍的,他喜歡隨時隨地用手機,一張一張拍下她的倩影。
她覺得自己不夠漂亮,李赫卻英俊得太過份,她常常摟著他問︰「如果我養胖你十公斤,說你一朵鮮花插在我這堆牛糞上的人數,會不會變少?」
他听完,沒有安慰她,反而說︰「以妳的廚藝,想把我喂胖十公斤是高難度挑戰。」
他在嘲笑她做菜難入口,可每個人總有擅長或不擅長的事,她不會煮菜,可是她會打字、寫小說。但李赫……好像沒什麼是他不行的?
家事、做菜、事業、人際關系……好吧,他對賺錢不太在行……不對,這段日子他已經證明,對于賺錢這回事,他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他從沒說她長得很美麗,但他拍下她的照片,很多、很多,多到可以存滿8G的記憶體。
他說每當遇見心情不好、案子不順利時,只要打開檔案,看見她的笑臉,所有事就會迎刃而解。
听見那句話,她就自我安慰,不能當別人眼中的公主無所謂,她可以當他心中的忘憂果。
她緩緩走過每道牆,慢慢欣嘗每張照片,照片里的自己在笑,笑得很開心、笑得幸福洋溢,原來在這個婚姻生活里,除了吵架和埋怨,她也有過數不清的快樂時光,只是人們往往只記得壞的,遺忘曾經擁有過的美好。
繞了屋子一圈,她回到客廳,看見李赫的行李箱以及上面的大聲公,他……還沒有出發?
她從桌上拿起他的機票和護照,機票已經過期,是什麼阻擋了他的行程?
可李薇、曾小妹沒騙她,他真的打算拿大聲公到荷蘭機場喊人,下意識地,她打開他的行李。
李赫不會整理行李,每次出差,如果讓他自己動手,一定會東忘西忘的。行李箱一打開,他的衣服只佔了一點點,果然牙膏牙刷忘記帶……可是,女用外套、洋裝、馬靴、皮包和一頂小呢帽,這是在做什麼?他要出國,為什麼帶這些沒剪標的新商品,難不成,他打算改行當掮客?
她拿起衣服,一一檢視,在行李中層,她找到他們的合照和兩本她的小說。為什麼帶這些?腦子有些混亂,她不曉得他在搞什麼……
像是想到什麼似的,她飛快打開自己的電腦包,拿出電腦、接上檔案,找出他寫的最後一封信。
「揚揚,明天我即將飛到荷蘭找妳。
送給妳的禮物,帶了;我們的照片,帶了;妳的書,帶了;大聲公,帶了;護照機票,帶了;我滿意地把行李箱闔上,想象著妳收到禮物時,會不會像電視上的女生那樣,跳起來抱住我、親兩下,然後我們之間就像從來沒有吵架過一樣。
記不記得我說過,等我賺到很多錢,要帶妳去歐洲玩一圈,到羅浮爆看那個玻璃金字塔,到普羅旺斯被一大片燻衣草田嚇,再到義大利看看流浪的吉普賽人……結果,妳沒耐心等,自己先跑去了,把我一個人丟在冷冷清清的台灣。
所以,見到妳後,我打算把妳臭罵一頓,然後酷酷地說︰「走吧,不管妳玩過哪個地方,沒有我在身旁就不算數,我們要從頭到尾再把歐洲徹底玩一遍。」
我想象妳會苦著眉頭說︰「不要吧,好花錢的,我們把錢存起來,只要有一百萬,我們就可以生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