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大家都感到很悲涼。於是,天凌逃避地往外頭走去,姿姿抱著膝蓋坐在床上,偷偷地飲泣。
日子一天一天地過去,沒所謂驚喜,最矚目的那件事,是姿姿無意地敲破了木發唰的一角,那天使的翅膀斷了。
像失去一個親人那樣,姿姿呆了半天。在清醒之時,她小心翼翼地把木發刷放進一個黑色的首飾盒中。
以後,她沒有再踫它。
不再磨損它。算不算是保護這段褪色感情的方法?
不再和天凌討論感情的問題,可避則避的途徑是好好開放自己,不再將感情投資在一個人身上。
她買了一把新發刷,銀造的,很重,雕了玫瑰的圖案。新發刷也不錯呀,感覺很新。
和新相識的朋友感覺也好,有一回和一個男子擁吻完畢,忙於整理衣裝和擦頭髮之時,她忽然感到非常安慰。
若果仍是那把木的,她準會哭上來。現在一看是銀光閃亮,最沉重的回憶也不再輕易難倒她。
那個夜,姿姿很晚才回家,而天凌也像過去的三數個月一樣,在週六晚一定不會回來。
這很好,非常好。大概,什麼也毋須挽救,早早已救不了。
他大概有無數個女人,而我,只要偷歡一次就好了,姿姿在心裡說。
一次的偷歡已令她很快樂,一次的偷歡已足以證明,他要捨棄這段關係之時,她也一樣。
第八個八月十四日快到了。
姿姿預早兩星期通知天凌。
「八月十四日。」她告訴他。
「是,八月十四日。」他夢囈般念看。
「這次讓我來送你禮物。」她說。
他倆把車駛到郊外一間她指定的餐廳。吃過晚飯後,她平平靜靜地與他手拖手在郊外散步,在沒有說話的十五分鐘過後,她拿出一個黑色的首飾盒子。
「禮物。」姿姿說。
天凌微笑地翻開盒蓋,剎那間,他表情變了。
是那雕有天使的木發刷哩!舊事往往是最可怕的,尤其舊了壞了發霉了的是曾經美麗光亮的感情。
「讓我們好好埋葬它。」姿姿說。
她俯,在山坡的泥濘上用樹枝挖一個坑。
把感情一起埋葬。不要了不要了。
那真是個難捱的夜,這一男一女,抱著哭了一個晚上。
明天便各走各路。
第十四章送你給她
雜志說,令年流行六十年代的touch,例如剪劉海、畫粗眼線、涂肉包口紅和肉色指甲油。
星期六,百無聊賴。
上午佣佣懶懶地上了四小時班,然後吃了份三文治,到藝術中心買了兩張當晚日本電影的戲票,然後過海往加連威老道逛。
變過一間又一間已經不是出口店的出口店,穿插的地點亦包括那些廉價化妝品店鋪。我站在一堆指甲油前,緩慢地揀選。
本來我沒有什麼寄望(生活本是如此),但卻意外地讓我在無數五顏六色中找到那瓶我想要的人肉色。
我以手指拈著長長的瓶蓋之時,听到一把尖尖的女聲︰「是這種顏色了。我要找的就是這種顏色。」
我抬頭。是一個長發女孩,她剪了一領厚厚的劉海,畫了黑黑的兩圈眼線。大概她所欠缺的,就只有我手中那瓶指甲油。
她指看我,對旁邊的售貨員說︰「我就是要這種顏色。」
我伸手把指甲油遞給她,我說︰「給你,我不要了。」
她接過後,我掉頭便走。
就是這樣。原本,只是一瓶指甲油。
我在街上兜了一圈,最後站在麥當勞門口用公共電話約別人看電影。
找著叫Tammy,Tammy說︰「不出來了,約了人。」
家華說︰「五十年代日本電影。嘩!多悶啊……」
JoJo告訴我︰「看電影?好!那間戲院的冷氣夠不夠?座位舒不舒服?我今晚要去Manhattan,之前睡兩小時也不錯。」
于是,最後,星期六晚上陪我的仍是Marc。「日本電影?好呀,開場前等。」開場前,藝術中心大堂內,Marc微微笑著等待我。
他高高瘦瘦,衣著不過分前衛卻不老套,氣質永遠溫和,爾雅有禮沒攻擊性。平心而論,他應該值很高分。
「Snowy。」他叫我。
我笑了笑。「不打擾你的freelancejob?」
他輕輕搖頭。「只是一場電影罷了。」他說。
我點點頭,他拖著我的手,與我步人劇院內。
--我曾經為「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句話而感動,也以為,我和會有那樣的一天。
燈光調暗。我把手放回自己的膝蓋上。
那是一出叫《浮雲》的電影,內容是一個女人花掉半生去苦纏一個不怎麼喜歡她的男人,後來歲月漸逝,男人終于願意對她好,然而她卻病死了。
女人的眼光如夢,也永恆地充滿怨恨與不甘。
我伸了伸腰。我想,我分享不到女人的心情。
怎會這樣痴心?怎可能這麼堅決?決定愛一個人之後便肩負了對方的一生。
我希望可以走進電影里問問她,如何才能用情這麼深?
完場的時候Marc問我喜不喜歡這出電影,我告訴他,我一點也看不明白。
他詫異︰「這是一出很淺白的電影啊。」
我知道。愈淺白的東西我便意看不懂。
在人群中我們步往出口,在梯間轉角,一個女孩子轉過頭來向我展示燦爛的笑容。
啊,是下午那個指甲油女孩。
三秒過後她轉頭,大踏步向上走。
為什麼?我的心情哀傷起來。她能有那樣極快樂的笑容。
「她是誰?」Marc望著那個女孩問我。
「我不知道。」我答。
☆☆☆
後來,我還是認識了她。
我走到Johnny那里把頭發剃得更短,而洗頭椅旁躺著的是長長頭發的她。
我一躺下來,她便說︰「又是你!」
我笑了。「也是你。」
她撐起上半身,淌著一頭水珠。「我知道你跟蹤我。」她呵呵笑。
啊?是嗎?
她的名字是閃閃,說話很多。
「是啊,今年流行60'S嘛。」她指著雜志中的介紹。
「我不行,我化這樣的妝會很妖。」我說。
她打量我。「不是嘛……不過你的樣子的確‘串’了點。」
我笑。她說得對,我是面串心懵。
「你是干什麼的?」她問。
「證券公司的行政工作。」我回答。
「啊?」她听不明白。
「中環白領。」我簡化看說。
「啊。」她點點頭。
「你呢?」我問她。
「我在海洋公園表演雜技。」
「海豚?」我即時反應。
「在集古村表演扭腰頂碟。高難度工作。」她豎起V字手勢。
我目瞪口呆。我想我是同意的。
接著的一個小時內,她在焗油修發期間,向我仔細地描述她工作上的種種。
「有些外國人會把零錢拋到我的碟上,我知道我不應該接,好像很低賤似的,但每次我都忍受不了讓拋下來的東西跌到地上的感受,于是我一定會接,無論難度再高,我也一定要接到。」
在她嘰嘰呱呱的說話和笑聲中,我感受到她的生命力。
她看上去不會比我小太多,但為什麼我會像個千年老人?
我喜歡她,她與眾不同。
我和閃閃開始常常見面,逛街看電影吃飯做頭發護理,仿佛回到中學時代,與鄰座的同學建立深厚的友誼。
與閃閃一起,比與Marc在一起的時光快樂。
但不見得我會變成同性戀者。
只是,每次想起Marc,總想逃避。
「上次在ArtCenter見到的男孩子是不是你的男朋友?」閃閃問我。
我放下手中的MekicanLmonade,笑了笑。
「很斯文有型喲。」閃閃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