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大家都感到很悲涼。於是,天凌逃避地往外頭走去,姿姿抱著膝蓋坐在床上,偷偷地飲泣。
日子一天一天地過去,沒所謂驚喜,最矚目的那件事,是姿姿無意地敲破了木發唰的一角,那天使的翅膀斷了。
像失去一個親人那樣,姿姿呆了半天。在清醒之時,她小心翼翼地把木發刷放進一個黑色的首飾盒中。
以后,她沒有再碰它。
不再磨損它。算不算是保護這段褪色感情的方法?
不再和天凌討論感情的問題,可避則避的途徑是好好開放自己,不再將感情投資在一個人身上。
她買了一把新發刷,銀造的,很重,雕了玫瑰的圖案。新發刷也不錯呀,感覺很新。
和新相識的朋友感覺也好,有一回和一個男子擁吻完畢,忙於整理衣裝和擦頭髮之時,她忽然感到非常安慰。
若果仍是那把木的,她準會哭上來。現在一看是銀光閃亮,最沉重的回憶也不再輕易難倒她。
那個夜,姿姿很晚才回家,而天凌也像過去的三數個月一樣,在週六晚一定不會回來。
這很好,非常好。大概,什麼也毋須挽救,早早已救不了。
他大概有無數個女人,而我,只要偷歡一次就好了,姿姿在心裡說。
一次的偷歡已令她很快樂,一次的偷歡已足以證明,他要捨棄這段關係之時,她也一樣。
第八個八月十四日快到了。
姿姿預早兩星期通知天凌。
“八月十四日。”她告訴他。
“是,八月十四日。”他夢囈般念看。
“這次讓我來送你禮物。”她說。
他倆把車駛到郊外一間她指定的餐廳。吃過晚飯后,她平平靜靜地與他手拖手在郊外散步,在沒有說話的十五分鐘過后,她拿出一個黑色的首飾盒子。
“禮物。”姿姿說。
天凌微笑地翻開盒蓋,剎那間,他表情變了。
是那雕有天使的木發刷哩!舊事往往是最可怕的,尤其舊了壞了發霉了的是曾經美麗光亮的感情。
“讓我們好好埋葬它。”姿姿說。
她俯,在山坡的泥濘上用樹枝挖一個坑。
把感情一起埋葬。不要了不要了。
那真是個難捱的夜,這一男一女,抱著哭了一個晚上。
明天便各走各路。
第十四章送你給她
杂志说,令年流行六十年代的touch,例如剪刘海、画粗眼线、涂肉包口红和肉色指甲油。
星期六,百无聊赖。
上午佣佣懒懒地上了四小时班,然后吃了份三文治,到艺术中心买了两张当晚日本电影的戏票,然后过海往加连威老道逛。
变过一间又一间已经不是出口店的出口店,穿插的地点亦包括那些廉价化妆品店铺。我站在一堆指甲油前,缓慢地拣选。
本来我没有什么寄望(生活本是如此),但却意外地让我在无数五颜六色中找到那瓶我想要的人肉色。
我以手指拈着长长的瓶盖之时,听到一把尖尖的女声:“是这种颜色了。我要找的就是这种颜色。”
我抬头。是一个长发女孩,她剪了一领厚厚的刘海,画了黑黑的两圈眼线。大概她所欠缺的,就只有我手中那瓶指甲油。
她指看我,对旁边的售货员说:“我就是要这种颜色。”
我伸手把指甲油递给她,我说:“给你,我不要了。”
她接过后,我掉头便走。
就是这样。原本,只是一瓶指甲油。
我在街上兜了一圈,最后站在麦当劳门口用公共电话约别人看电影。
找着叫Tammy,Tammy说:“不出来了,约了人。”
家华说:“五十年代日本电影。哗!多闷啊……”
JoJo告诉我:“看电影?好!那间戏院的冷气够不够?座位舒不舒服?我今晚要去Manhattan,之前睡两小时也不错。”
于是,最后,星期六晚上陪我的仍是Marc。“日本电影?好呀,开场前等。”开场前,艺术中心大堂内,Marc微微笑着等待我。
他高高瘦瘦,衣着不过分前卫却不老套,气质永远温和,尔雅有礼没攻击性。平心而论,他应该值很高分。
“Snowy。”他叫我。
我笑了笑。“不打扰你的freelancejob?”
他轻轻摇头。“只是一场电影罢了。”他说。
我点点头,他拖着我的手,与我步人剧院内。
--我曾经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话而感动,也以为,我和会有那样的一天。
灯光调暗。我把手放回自己的膝盖上。
那是一出叫《浮云》的电影,内容是一个女人花掉半生去苦缠一个不怎么喜欢她的男人,后来岁月渐逝,男人终于愿意对她好,然而她却病死了。
女人的眼光如梦,也永恒地充满怨恨与不甘。
我伸了伸腰。我想,我分享不到女人的心情。
怎会这样痴心?怎可能这么坚决?决定爱一个人之后便肩负了对方的一生。
我希望可以走进电影里问问她,如何才能用情这么深?
完场的时候Marc问我喜不喜欢这出电影,我告诉他,我一点也看不明白。
他诧异:“这是一出很浅白的电影啊。”
我知道。愈浅白的东西我便意看不懂。
在人群中我们步往出口,在梯间转角,一个女孩子转过头来向我展示灿烂的笑容。
啊,是下午那个指甲油女孩。
三秒过后她转头,大踏步向上走。
为什么?我的心情哀伤起来。她能有那样极快乐的笑容。
“她是谁?”Marc望着那个女孩问我。
“我不知道。”我答。
☆☆☆
后来,我还是认识了她。
我走到Johnny那里把头发剃得更短,而洗头椅旁躺着的是长长头发的她。
我一躺下来,她便说:“又是你!”
我笑了。“也是你。”
她撑起上半身,淌着一头水珠。“我知道你跟踪我。”她呵呵笑。
啊?是吗?
她的名字是闪闪,说话很多。
“是啊,今年流行60'S嘛。”她指着杂志中的介绍。
“我不行,我化这样的妆会很妖。”我说。
她打量我。“不是嘛……不过你的样子的确‘串’了点。”
我笑。她说得对,我是面串心懵。
“你是干什么的?”她问。
“证券公司的行政工作。”我回答。
“啊?”她听不明白。
“中环白领。”我简化看说。
“啊。”她点点头。
“你呢?”我问她。
“我在海洋公园表演杂技。”
“海豚?”我即时反应。
“在集古村表演扭腰顶碟。高难度工作。”她竖起V字手势。
我目瞪口呆。我想我是同意的。
接着的一个小时内,她在焗油修发期间,向我仔细地描述她工作上的种种。
“有些外国人会把零钱抛到我的碟上,我知道我不应该接,好像很低贱似的,但每次我都忍受不了让抛下来的东西跌到地上的感受,于是我一定会接,无论难度再高,我也一定要接到。”
在她叽叽呱呱的说话和笑声中,我感受到她的生命力。
她看上去不会比我小太多,但为什么我会像个千年老人?
我喜欢她,她与众不同。
我和闪闪开始常常见面,逛街看电影吃饭做头发护理,仿佛回到中学时代,与邻座的同学建立深厚的友谊。
与闪闪一起,比与Marc在一起的时光快乐。
但不见得我会变成同性恋者。
只是,每次想起Marc,总想逃避。
“上次在ArtCenter见到的男孩子是不是你的男朋友?”闪闪问我。
我放下手中的MekicanLmonade,笑了笑。
“很斯文有型哟。”闪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