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感動,真的好感動。
但是,沒有幾天,慶筠又徹夜不歸了。當他拖著疲倦的腳步,睜著布滿紅絲的眼楮,狼狽而踉蹌的回到家里,他不等我開口,就先發制人的對我大吼︰
「不要怪我不回家,也不要怪我去賭錢!都是你,你和你那本見了鬼的《窗外》!你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布你的真愛,那麼,你把我置于何地?你有沒有顧全過我的自尊?我的感覺?」
我驚愕得幾乎不會說話,好半晌,我才低低的說︰「你不是說,每個作家的第一部小說,都是自傳,你會諒解嗎?」「會諒解的是神!」他大喊︰「我不是!我只是人!連你的父母都不會諒解你!我怎會諒解你!」
我呆呆的跌坐在椅子里,腦中昏昏沉沉的,連思想的力氣都沒有了。幾天之後,我在報紙的副刊上,讀到一篇作品,作者是慶筠。再仔細一看,文章的內容,居然在寫我,他杜撰了許多事情,把我痛痛快快的大罵了一場。我等他回家,深深的注視著他,我沉痛的說︰「我不知道你這樣恨我!」
他看著報紙,頓時歉容滿面。
「對不起,」他說︰「那天我覺得沮喪極了,所以寫了這篇東西,這不算‘作品’,我只是在泄憤而已!」
「泄憤?」我難過極了。「我讓你這麼生氣嗎?為什麼呢?僅僅因為《窗外》,還是你對我的愛情都死掉了!」
他悲哀的看著我,試著要向我分析他自己︰
「我不知道我是怎麼回事,自從你出了書之後,我就無法平衡了。我受不了同事們的眼光,受不了你一天到晚寫,受不了自我的期許,也受不了這個家里的氣氛!」他痛苦的用手抱著頭,似乎痛苦得快要死掉了。「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我覺得我已經完了!」
看他那麼痛苦,我也痛苦起來。年輕的我,還不太懂得為對方設想。易地而處,我可能也會和他一樣痛苦。如果我能多為他設身處地想一想,或者我能付與更多的耐心和愛心,來挽救我們的婚姻。但,那時的我太年輕,肩上已扛著沉沉重擔,父母給我的壓力已使我透不過氣來,總覺得慶筠該給我的是慰藉和支持。怎能也用這種態度來對我,怎會對我說,他受不了這個,受不了那個……他不平衡,我也不平衡。覺得自從他回國以後,我們就陷在彼此折磨中。我看著他,悲哀而無助,我說︰「如果我讓你這麼痛苦,那麼,就讓這場悲劇結束了吧!」
「什麼叫‘結束了吧’?」他大聲的問。
「離婚!」這兩個字從我嘴中一吐出來,我們兩個都有些驚怔了。他死死的盯著我,一語不發。(現在回想起來,我們婚姻的失敗,我實在要負相當大的責任。我總覺得自己委屈,不能去體會他的委屈。在我的書出版後,我也沒有去體諒他的失意。直到今天,我都認為我不適宜做個「妻子」,我和慶筠會走上離婚的路,都因為我扮演不好「妻子」這個角色而造成的。連「離婚」這兩個字,也是我輕易出口的。)
當時,我一提到「離婚」,兩人都震動了。慶筠看了我很久,終于點了點頭,咬牙說︰「這樣也好!」
可是,一轉身,他看到小慶,他把孩子抱了起來,抬頭看我,啞聲說︰「你預備讓小慶沒有爸爸,還是沒有媽媽?」
我眼淚一掉,什麼話都說不出來了。
這就是《窗外》出版,帶給我的各種壓力。說真話,《窗外》的出版,是我寫作生涯的一個大大沖刺。但是,在我真實人生里,它卻帶來毀滅性的風暴。
第十五章初見鑫濤
那年,我二十五歲。整整一年,我發瘋一樣的寫作。
生活里再也沒有什麼樂趣,我和慶筠,陷在彼此折磨的困境里。我生活的重心,只有兩樣︰小慶和寫作。
我在五月份,就開始寫《六個夢》。由于《六個夢》是中篇小說,我寫了前三個夢,就又馬不停蹄的開始寫《煙雨蒙蒙》。《煙雨蒙蒙》一完稿,我又接著去完成了《六個夢》。我會這樣拚了命去寫,完全和《窗外》有關。我要證明除了我自身的故事,我也有能力寫別的。《六個夢》首先在《皇冠》發表,《煙雨蒙蒙》接著在聯合報副刊發表,都是平鑫濤安排的,那時,他是《皇冠》的社長,也是「聯副」的主編。
那年冬天,我第一次和鑫濤見面。
會和他見面,是因為我到台北去接受「電視訪問」。那時候,電視還是很新鮮又很時髦的東西,能被「電視訪問」是件非常難得又非常光榮的事。我人在高雄,要離開小慶三天,去接受電視訪問,我很不願意。鑫濤又是信、又是電報,十萬火急。勸天下的夫妻,千萬不要走相同的路!
我到了台北,鑫濤親自到火車站來迎接我。我們素昧平生,但已通過數不清的信。我那天穿了一身黑衣服,瘦瘦小小,自覺平淡無奇。雜在一堆旅客中走下火車,很驚奇的發現鑫濤站在那兒,很肯定的注視著我說︰
「你一定就是瓊瑤!」
鑫濤那年三十六歲。個子不高,方面大耳,站在那兒,卻頗有種凌人的氣勢。他如此年輕,雙鬢已經微斑,兩眼卻炯炯有神。看起來充滿了精力,神采奕奕。那第一次會面,我們誰也沒料到,日後我們竟會相知日深。命中注定,要共度一生。那時,我只是很驚奇,很驚奇他能在成群旅客中認出了我,我問︰「怎麼會認出我來?」「從《窗外》里認識的,從《六個夢》里認識的,從《煙雨蒙蒙》里認識的!」他笑著說,幫我拎起小旅行袋。「不止認識吧!是非常熟悉了!」
後來,我才知道,鑫濤是個相當沉默寡言的人。但,他第一次見我,卻說了很多話。一直到今天,他都常常會問我︰
「我們第一次在台北火車站相見的時候,你有沒有看到電光?」「什麼電光?」今日的我回答。「我听到雷響呢!轟隆隆,好大的雷,天搖地動。」「不開玩笑,說真的!」
說真的,沒有電光,也沒雷響。二十五歲的我雖已結婚生子,又寫了好些篇小說,仍然涉世未深。鑫濤的身分地位對我來說,是個「大人物」。他主宰我小說的命運,他是一個大雜志的社長,又是一家大報的副刊主編!還在廣播電台主播「熱門音樂」。(他是第一個把搖賓樂介紹到台灣來的人,他主播「熱門音樂」時,用的是藝名「費禮」,他還用這藝名,翻譯了《原野奇俠》和《麗秋表姐》。)他在我心目中,是個很奇怪的人。能編雜志,能寫稿,能翻譯,能廣播,能懂「熱門音樂」……簡直是個「十項全能」!面對這樣一個「人物」,會讓我自覺「渺小」。我根深蒂固的「自卑感」,仍然纏繞著我。我稱呼他「平先生」,對于他會親自跑到火車站來接我,深感「受寵若驚」。在這種情緒下,怎會有什麼電光石火呢?但是,當他笑著談《窗外》、《六個夢》、《煙雨蒙蒙》的時候,我卻感到十分親切,十分溫暖。雖然是第一次見面,卻全然沒有陌生感。那天,因為有許多事要討論,他請我先去喝杯咖啡。在咖啡館里,他告訴我訪問的內容,需注意的事項,和《窗外》發行的情形,讀者反應的情況……他說了很多,我只是靜靜的所。那時,我有些著急,因為,這在台北停留的三天,我必須回父母家去住。而父母,對于我寫《窗外》,仍然余怒未息。我真不敢回家去見父母,很想去住旅館,但我身上卻沒有住旅館的錢。(《窗外》一書的稿費,我用來買了一個冰箱,全部花光了。)我始終心不在焉,很想問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