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感动,真的好感动。
但是,没有几天,庆筠又彻夜不归了。当他拖着疲倦的脚步,睁着布满红丝的眼睛,狼狈而踉跄的回到家里,他不等我开口,就先发制人的对我大吼:
“不要怪我不回家,也不要怪我去赌钱!都是你,你和你那本见了鬼的《窗外》!你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布你的真爱,那么,你把我置于何地?你有没有顾全过我的自尊?我的感觉?”
我惊愕得几乎不会说话,好半晌,我才低低的说:“你不是说,每个作家的第一部小说,都是自传,你会谅解吗?”“会谅解的是神!”他大喊:“我不是!我只是人!连你的父母都不会谅解你!我怎会谅解你!”
我呆呆的跌坐在椅子里,脑中昏昏沉沉的,连思想的力气都没有了。几天之后,我在报纸的副刊上,读到一篇作品,作者是庆筠。再仔细一看,文章的内容,居然在写我,他杜撰了许多事情,把我痛痛快快的大骂了一场。我等他回家,深深的注视着他,我沉痛的说:“我不知道你这样恨我!”
他看着报纸,顿时歉容满面。
“对不起,”他说:“那天我觉得沮丧极了,所以写了这篇东西,这不算‘作品’,我只是在泄愤而已!”
“泄愤?”我难过极了。“我让你这么生气吗?为什么呢?仅仅因为《窗外》,还是你对我的爱情都死掉了!”
他悲哀的看着我,试着要向我分析他自己: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回事,自从你出了书之后,我就无法平衡了。我受不了同事们的眼光,受不了你一天到晚写,受不了自我的期许,也受不了这个家里的气氛!”他痛苦的用手抱着头,似乎痛苦得快要死掉了。“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觉得我已经完了!”
看他那么痛苦,我也痛苦起来。年轻的我,还不太懂得为对方设想。易地而处,我可能也会和他一样痛苦。如果我能多为他设身处地想一想,或者我能付与更多的耐心和爱心,来挽救我们的婚姻。但,那时的我太年轻,肩上已扛着沉沉重担,父母给我的压力已使我透不过气来,总觉得庆筠该给我的是慰藉和支持。怎能也用这种态度来对我,怎会对我说,他受不了这个,受不了那个……他不平衡,我也不平衡。觉得自从他回国以后,我们就陷在彼此折磨中。我看着他,悲哀而无助,我说:“如果我让你这么痛苦,那么,就让这场悲剧结束了吧!”
“什么叫‘结束了吧’?”他大声的问。
“离婚!”这两个字从我嘴中一吐出来,我们两个都有些惊怔了。他死死的盯着我,一语不发。(现在回想起来,我们婚姻的失败,我实在要负相当大的责任。我总觉得自己委屈,不能去体会他的委屈。在我的书出版后,我也没有去体谅他的失意。直到今天,我都认为我不适宜做个“妻子”,我和庆筠会走上离婚的路,都因为我扮演不好“妻子”这个角色而造成的。连“离婚”这两个字,也是我轻易出口的。)
当时,我一提到“离婚”,两人都震动了。庆筠看了我很久,终于点了点头,咬牙说:“这样也好!”
可是,一转身,他看到小庆,他把孩子抱了起来,抬头看我,哑声说:“你预备让小庆没有爸爸,还是没有妈妈?”
我眼泪一掉,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这就是《窗外》出版,带给我的各种压力。说真话,《窗外》的出版,是我写作生涯的一个大大冲刺。但是,在我真实人生里,它却带来毁灭性的风暴。
第十五章初见鑫涛
那年,我二十五岁。整整一年,我发疯一样的写作。
生活里再也没有什么乐趣,我和庆筠,陷在彼此折磨的困境里。我生活的重心,只有两样:小庆和写作。
我在五月份,就开始写《六个梦》。由于《六个梦》是中篇小说,我写了前三个梦,就又马不停蹄的开始写《烟雨蒙蒙》。《烟雨蒙蒙》一完稿,我又接着去完成了《六个梦》。我会这样拚了命去写,完全和《窗外》有关。我要证明除了我自身的故事,我也有能力写别的。《六个梦》首先在《皇冠》发表,《烟雨蒙蒙》接着在联合报副刊发表,都是平鑫涛安排的,那时,他是《皇冠》的社长,也是“联副”的主编。
那年冬天,我第一次和鑫涛见面。
会和他见面,是因为我到台北去接受“电视访问”。那时候,电视还是很新鲜又很时髦的东西,能被“电视访问”是件非常难得又非常光荣的事。我人在高雄,要离开小庆三天,去接受电视访问,我很不愿意。鑫涛又是信、又是电报,十万火急。劝天下的夫妻,千万不要走相同的路!
我到了台北,鑫涛亲自到火车站来迎接我。我们素昧平生,但已通过数不清的信。我那天穿了一身黑衣服,瘦瘦小小,自觉平淡无奇。杂在一堆旅客中走下火车,很惊奇的发现鑫涛站在那儿,很肯定的注视着我说:
“你一定就是琼瑶!”
鑫涛那年三十六岁。个子不高,方面大耳,站在那儿,却颇有种凌人的气势。他如此年轻,双鬓已经微斑,两眼却炯炯有神。看起来充满了精力,神采奕奕。那第一次会面,我们谁也没料到,日后我们竟会相知日深。命中注定,要共度一生。那时,我只是很惊奇,很惊奇他能在成群旅客中认出了我,我问:“怎么会认出我来?”“从《窗外》里认识的,从《六个梦》里认识的,从《烟雨蒙蒙》里认识的!”他笑着说,帮我拎起小旅行袋。“不止认识吧!是非常熟悉了!”
后来,我才知道,鑫涛是个相当沉默寡言的人。但,他第一次见我,却说了很多话。一直到今天,他都常常会问我:
“我们第一次在台北火车站相见的时候,你有没有看到电光?”“什么电光?”今日的我回答。“我听到雷响呢!轰隆隆,好大的雷,天摇地动。”“不开玩笑,说真的!”
说真的,没有电光,也没雷响。二十五岁的我虽已结婚生子,又写了好些篇小说,仍然涉世未深。鑫涛的身分地位对我来说,是个“大人物”。他主宰我小说的命运,他是一个大杂志的社长,又是一家大报的副刊主编!还在广播电台主播“热门音乐”。(他是第一个把摇宾乐介绍到台湾来的人,他主播“热门音乐”时,用的是艺名“费礼”,他还用这艺名,翻译了《原野奇侠》和《丽秋表姐》。)他在我心目中,是个很奇怪的人。能编杂志,能写稿,能翻译,能广播,能懂“热门音乐”……简直是个“十项全能”!面对这样一个“人物”,会让我自觉“渺小”。我根深蒂固的“自卑感”,仍然缠绕着我。我称呼他“平先生”,对于他会亲自跑到火车站来接我,深感“受宠若惊”。在这种情绪下,怎会有什么电光石火呢?但是,当他笑着谈《窗外》、《六个梦》、《烟雨蒙蒙》的时候,我却感到十分亲切,十分温暖。虽然是第一次见面,却全然没有陌生感。那天,因为有许多事要讨论,他请我先去喝杯咖啡。在咖啡馆里,他告诉我访问的内容,需注意的事项,和《窗外》发行的情形,读者反应的情况……他说了很多,我只是静静的所。那时,我有些着急,因为,这在台北停留的三天,我必须回父母家去住。而父母,对于我写《窗外》,仍然余怒未息。我真不敢回家去见父母,很想去住旅馆,但我身上却没有住旅馆的钱。(《窗外》一书的稿费,我用来买了一个冰箱,全部花光了。)我始终心不在焉,很想问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