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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魁劫 第4頁

作者︰梁鳳儀

我崇尚命里有時終須有,命里無時莫強求的道理。

如今我名下的物業,有價證券、外匯、珠寶,全是敬生在這二十多年來,陸續而主動地送給我的。

每個月賀氏集團給我一張基金投資管理的月結單,我都懶得多望兩眼。

事實上,跟著敬生的這些年,老早看慣三更窮五更富的情勢。本埠的富戶,風雲變幻,莫測高深,我都已見怪不怪,不大動心了。

單就是七三年股市狂瀉時,又有多少人知道身為首席經紀的賀敬生,也遭遇過現金的周轉不靈呢?

那一夜,對了,敬生輾轉反側,摹然握住了我的手,竟都是冷汗。他喃喃地說︰「小三,我有事跟你商量。」

我說︰「商量些什麼呢?你管自拿主意便成!」

「不。那些到底是你名下的資產,既給了你,就是你作的主,必須得你同意才能挪動。」敬生的表情痛楚︰「我真沒想過會輸得這麼慘!由七干點直跌破一千點,我仍能撐得住,反正是輸掉了以前賺下來的錢罷了,誰會想到,八百點入貨,仍然要出問題,再人貨,再跌,直跌至三百點,差不多把一副身家押進去了,如今還落得這麼個收場。」

我沒有造聲。

輕輕地吻掉了敬生臉上的淚。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唉!

還有什麼話好說呢?

真是的,誰會想到股市會有如今這百五點的收場?

「敬生,我本來就無一物,到大同酒家去上班時,口袋里只有一塊錢,那襲旗袍還是預支月薪縫制的,每夜里回家去就要立即月兌下來洗淨,晾起來才敢上床睡覺,兔得翌日干不了。想想,縱使你現今把曾給予我的都拿回去了,跟那時比較,我仍然擁有很多。」

「小三!」敬生抱住我。

我稍稍推開了敬生,溫柔地望住他說︰「你斷不會連我那一衣櫥的旗袍都拿去典當了吧?」

「不!」敬生感動地說︰「沒有人穿起旗袍來,比你更好看!」

「那好,我要旗袍,你要其它!敬生,」我非常有信心地說︰「我不懂股票,但女人有第六靈感,我覺得如果仍會在現今的一百五十點跌下去,也未免太過滑稽了。」

就是這樣,我授權敬生,把他多年來賞賜我的一應資產,全部變賣,重整河山。

就這樣,我帶所有的旗袍和年紀小小的賀杰,帶著群姐,搬離了跑馬地藍塘道幾千尺的自置物業,以八千元頂手費用,將中環堅道一層千尺的唐樓承租下來,重頭整理出一個象樣的家來。

我並不覺得自己慷慨。那些年來,敬生自動給我安排資產,于我,只不過是賬面上的游戲而已。我沒有數股票與銀紙的怪癖,也從不巡視那些散布在銅鑼灣、北角與灣仔的物業,每個月的家用還是那筆數字。從跟在賀敬生後頭的第一天,情況就是如此。

財產重要,只為它能為人們帶來巨大的安全感。那年,我才二十多歲了,完全沒有恐懼過將來。

十六歲出身,積十年的江湖經驗,再加青春,使我的自信心強勁無比,我怕什麼?

極其量從頭再起,仍有大把時間。

有敬生在我身邊,我更有恃無恐。

當年,我決定跟敬生,只為他能保護我。

記得出事的一晚,是這樣的……大同酒家每層收費都不一樣,四樓的茶錢最高,訂房在那兒吃晚飯,寫的菜式也額外昂貴。除了用料上乘之外,人們喜歡那層樓精挑的女招待。

不是有相當姿色,絕不會被部長派到四樓來當值。

吧萬別以為女招待是變相妓女,絕對沒有這麼一回事。

那年代,歡場中流連躑躅的哥子公兒、闊佬大亨,全都知道要把個大同女招待追求到手,比應付杜老志舞女要艱難百倍。

賀敬生前些時,才在批評他三兒子賀勇時說︰「怎麼現今你們追求電影明星,這麼易如反掌,不消幾個星期,代對方簽一疊所謂名牌服裝單,就已水到渠成。我們那個年代,別說酒樓女待招,就是杜老志、東方紅等的伴舞紅星,也得花掉一兩年功夫,捧足了場子,才肯跟你有親密關系。」

賀勇聞言,俏皮地說︰「現今世道,最要講的是效率,彼此開門見山,節省時間。誰還管這種男女關系叫追求呢,誰也不求誰,各自求仁得仁,一場鮑平交易吧!」

賀敬生猛地搖頭,不置可否。

我問敬生︰「你看那陣子的風氣更有意思?」

「我從來不喜歡粗制濫造的任何制成品。頂尖兒的名牌衣物,仍然每個尺碼一打半打的依樣復制下來,分銷世界各地,這有什麼矜貴!只中國女人的旗袍,事必要度身訂造,這才是獨一無二。連男女關系都有個模式,太不是味道了!」

我笑,這真要每人的個案不同,都迂迥曲折,才叫好呢!

話說回來,賀敬生自從跟行家到大同酒家四樓見了我,就只那麼一眼,他說,便讓他記住了生生世世,從此魂牽夢索,揮之不去!

每晚都必要到大同四樓來,坐著等我下班,送我回家去,才叫安樂。

我對他的印象還真不差。只為在多個追求者當中,我只跟他談話時,心上會久不久牽動一下。

那感覺是好的。

我喜歡他偶然的一個含情眼神,撩動起我的血脈,蠢蠢上揚。陣陣興奮,像一股暖流,運行體內。又像溫泉,自心口涌到臉上,燙得令人舒服。

這感覺在跟別的人講話時,從來沒有試過。

賀敬生並不漂亮,然,他軒昂,有氣派,能懾得住人。

商家漢又能有個大學學位,在那年頭,倍添身份。

我對這個還真有點虛榮感。

物以罕為貴。在大同酒家樓頭出現的,難道還少腰纏萬貫的富豪?獨獨就少有如賀敬生般的有股讀書人的氣質。

當然,敬生來接我下班有大半年的時間,我們還只是留在彼此敬慕的地步,很發乎情,止乎禮!

這在當時,對我,更加必要。

說到頭來,我不喜歡在仍有選擇的情況下,當姨太太的腳色。

賀敬生第一晚要求送我回家,便坦白說︰「我不會離婚的,太復雜,太劃不來!

只是我妻總不是個難纏的腳色,她是舊式女人,對我于依百順。」

我听完,微微笑,道了晚安,就徑自回家去。

睡在床上,我想,冰清玉潔的一個人兒,既有機會出污泥而不染,何必淌這種渾水!

從此,若即若離。

賀敬生是必要不放過自己的追求權利,就由著他去好了。

就是那一晚,他獨個兒自斟自酌,等我下班。

我則被馮部長派去招待一位警署內的紅員︰洪照祥探長以及他的一班手足。

听他們說,只為剛破了一件棘手的奇案,于是跑到大同來慶祝。

洪探長幾杯下肚,捉住了我的手說︰「漂亮的姐兒要當心,像案中那個遇害的美人兒,就是生成了觀音似的面孔,招來橫禍。要真是天生麗質,好歹找個有權有勢的護花使者,陪在身邊,以策萬全。」

說著,竟乘了幾分酒意,捏著我的手不放。

做酒家女,至多也是犧牲色相到如此地步而已。

我初出茅蘆時,遇上這種毛手毛腳的客人,還有七分惶恐。其後,經驗多了,每每是嘴上虛與委蛇,回敬幾句好話,手就乘勢抽出來了。

這回一樣畫葫蘆,卻不得要領。這洪探長力大如牛,緊緊的扣住了我的手不放,我只好強舒笑臉,道︰「怎麼洪探長把我當賊般看待呢?像狠狠地給我上了手銬似的,我還要騰出身子來替你們添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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