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怎麼辦?」莊頤摩著鼻子,沒有絲毫不悅的玩笑說︰「等我的腿復原到能喂食它們,它們大概又得由『惡魔惡棍』易名為『餓死鬼』了!」
「讓我來喂食它們怎樣?」水仙自告奮勇。「不過我有個建議,我們何不把它們改名為『Happy』和『Smile』,快樂和微笑,多美好!」
「快樂和微笑?」淑姨一臉訝異與不敢苟同,她說︰「你沒見識過那兩只狗,這種名字用在它們身上,對它們簡直是太美化了!」
「是太侮辱了!」莊頤微笑並令人驚詫的朝水仙眨了眨左眼,和煦卻意味深長的說︰「不過如果你真的願意喂食它們並真心和它們交朋友,那麼我想就算你叫它們阿貓阿狗,它們都會友善的回應你!」
「原來,它們對我不友善是因為我沒有稱呼它們阿貓阿狗。」淑姨誇張的拍著額頭做出恍然大悟狀。
「淑姨,你錯了!它們對你不友善的原因,正巧因為你一直不把它們當朋友看待,而只把他們當阿貓阿狗看待!」莊頤是以不太經心的語氣說出這段很耐人尋味的話。
水仙從那一刻起,才真正見識莊頤的另一面,並開始小心謹慎的評估自己究竟有多喜愛他的這一面?對他知道愈多,水仙就愈覺情難自己。
她從不認為自己了解莊頤很多,就連之前莊頤在明知自己的雙腿復原有望,卻不願上醫院去做更完善復健治療的那點「私人原因」──水仙還是由洪立夫那邊獲得較完整的訊息。
洪醫師認為莊頤的復健障礙是心理層面遠勝于生理層面。他說︰「這十年來,莊頤的心態一定十分矛盾。他持續不斷的做復健,把自已的腿保持在相當不錯的狀態,原因大概是他不想讓他的家人太操心,但他也不讓他們太好過。他的腿,我們套個足球術語,缺的正是那臨門一腳了,如果他肯努力嘗試,好幾年前他就應該可以走路了,但他就是不願嘗試讓自己完全復原。」
「可是這又為什麼呢?」水仙震驚的听著,不免疑惑的問著。
「我想──是因為他的前妻韓雪碧!」洪立夫慢條斯里的說︰「莊頤那個人,我很早就認識他,在醫大時,他就以熱情開朗、認真進取獲得許多老師同學的愛戴,也正因為他是這樣一個熱忱的人,所以他才會奮不顧身的去救一個萍水相逢的小女孩。
「听說他和韓雪碧是在一個化妝舞會上認識,他們一見鐘情且認識不到三個月就閃電結婚,說真的,當時他們這對瀟灑先生和漂亮寶貝恩愛的樣子,不知羨煞我們多少人,可惜好景不常,不久韓雪碧到洛杉磯攻化學碩士,莊頤留在台灣繼續讀醫學,後來就發生車禍及韓雪碧要求離婚等種種事件。」洪立夫搖著頭,一臉遺憾。
「我一直在猜想,莊頤之所以不願再站起來走路,他除了是控訴韓雪碧的無情無義,也在懲罰自己對韓雪碧的用情至深,他還一直無法接受韓雪碧的現實和決絕。我記得有一次他對我說了一段十分富含寓意的話,他說︰『這世上的每個人都是一株需要某股力量來依附的葛藤,同樣的,力量也因為葛藤的依賴而存在,兩者缺一不可。如果有一天葛藤死了,那麼力量就會自然而然的消失,但如果是那股力量先消失,那麼葛藤也會因為缺乏攀升的條件而死亡。』我幾乎可以肯定,他十年來的噩夢制造者不是那個他救過的小女孩,不是他癱了的雙腿,而是韓雪碧!」
就因為與洪立夫的一席話,水仙一夜無法成眠了。
當她知道自己的丈夫根本不是「不能」走路,而是「不想」走路,她怎能躺得下睡得著呢?
最最令她輾轉反側的是莊頤的那段話,後來她終于弄懂莊頤口中所謂的「力量」是指愛,而她也終于明瞭造就他冷硬個性的罪魁禍首,也正巧是這個如此柔軟又甘美的字──「愛」!
她心酸的想︰他一定既愛又恨韓雪碧,所以才會用這種自我懲罰的方式來哀悼他的愛情,而他心中最最憎恨的人一定是她黎水仙了,因為她無心的剝奪了他愛人與被愛的力量。
啊!每每想到這點,水仙就會不由得驚跳,並渴望把自己的心捧在手掌間任他宰割,任他洩恨。
可是「事實上」她很難做到這點,所以她只好竭力在「形式上」完成,例如在這段婚姻中,竭力「償還」、竭力幫他完成一些既對他有利又對他有益的事。而更諷刺的是,每當她完成一件「形式上」的事之後,她就發覺自己和「事實上」愈來愈接近。她覺得自已愈來愈習慣對莊頤掏心,且愈來愈靠近把心捧在手掌間任他宰割的境地。
但因為她始終認定自己是個十分理智的人,所以她對自己的心態產生了極大的茫然和困惑不解,她不得不自問﹕自己是不是在結婚的第十來天,就發癲的產生了愛上莊頤的錯覺?而如果──這不是錯覺呢?
當然,在這一團迷惑間,生活仍照常的運行著。
必于那兩只洛威那猛犬的吃食間題,水仙並沒有花太多時間和力氣就擺平了它們。她聰明的沒有真把它們更名為『Happy』和『Smile』,因為她一開頭就發現它們的脾氣和它們的主人一樣彆扭,為它們改名字無異是自討苦吃。至于它們的個性和莊頤還真是像,喜歡「戰爭」勝于「和平」,但最終,它們還是被水仙以「和平」的手段收服了。
水仙付出的代價極少,只不過被咬壞了兩只皮手套,以及耳朵被它們的吠叫聲弄耳鳴了三次,接下來,它們就收起了最初因陌生而產生的吠叫與噬咬,乖乖的由她放下食物的盆中取食,乖乖的對她搖首擺尾示好,甚至泰然的僕伏在她跟前睡覺。
這只是一種「必然」的過程,在水仙的想法里,這很稀松平常,因為她本來就很有小孩子緣和動物緣,她認定這輩子她踫過最難拿捏的人物,大概就屬莊頤!
而巧合的很,莊頤也正巧是用這種眼光在看待她。
就他看來,黎水仙還真是女人之中最稀奇的品種。她一直很自告奮勇也很一廂情願的,把自認有益于他的事付諸于行動,像幫他整理書房、幫他喂他的狗、幫他做復健等等。
他最驚訝的,莫過于她能在短短的幾天時間內讓『Anger』和『Melancholy』移情別戀。哦不!它們對她簡直就是迷戀,只要一看到她,就爭先恐後的搖首擺尾,那副阿諛奉承的模樣,讓人不得不慨嘆狗就是狗德行,怎麼教也無法長進。
而他最受不了的是──她堅持要他「敦親睦鄰」,不但引來一大票小表頭在他的庭前嬉戲,還要他「保母兼公關」的分發糖果。更教人氣結的是──前些天她自做主張的出餿主意,推他上菜市場「買菜」。
說實話,當他發覺置身在人擠人,幾乎可以擠死人的菜市場時,他差點要氣炸了,他用已有好幾天都沒出現過的寒腔寒調詰問她︰「你是帶我來看戲,還是帶我來當被看的戲?」
「不要那麼『言』重好嗎?這里沒有人在演戲,也沒有人會把你當戲看,大家只是來買菜,順便體會一下摩肩接踵的生活感覺,你不要這麼敏感好嗎?」她在他身後很輕柔的推翻了他的撻伐。
可怪的很,她柔軟的聲音很快的撫平了他的焦躁,甚至讓他感覺愧疚,他僵定了許久,才硬生生的又問︰「你究竟想改變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