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中一個。
「再看我的頭昏眼花拳,打你呀。」
——擊中一個。
「最後,你別跑,你也有份,看我……水性楊花掌……」
——磨磨蹭蹭死撐片刻,最後一個倒地。
收拳收腿,他四下掃了眼,忽然揚起笑,拍掌道︰「現在……乖乖把你們身上的銀子交出來。」
啊——已爬坐而起的三人「撲」地一坐在地上,再也不願起來。
有趣,這人真有趣!
她低頭,感到唇角上翹,笑聲自自然然飄了出來。
呵呵,拈花惹草腿,頭昏眼花拳,水性楊花掌……是他自行為招式取的名兒嗎,真是……異于常人啊。若長秀知道,想必會好奇試他一試。常听他提到要找一本什麼經書,但迄今為止,他一點線索也沒有,這也造成每每遇到招式奇特的學武之人,長秀總會想方設法盤問一番,而多數是沒什麼結果的。
這個曲拿鶴……長秀曾說他武功後勁不足,她剛才也以為他尚欠火候,但……他也許並不厲害,卻絕不是輕易被人欺負到的人哪,難怪他娘能放心將他踢出門,任他在外游蕩。
除了長秀,她幾乎沒有朋友。長秀知道她不開心,會勸她陪她,卻不會刻意去逗她。這曲拿鶴……他們才第二次見面,不是嗎,甚至,她白天並沒給他太好的臉色看,也沒想過他會在夜里偷偷溜進官驛。可這人……想逗她開心呢。
王爺讓她讀書習武,讓她隨在身邊東奔西征,閨中密友對她而言是陌生的詞,繡花彈琴更與她無緣。若真要細細算來,她沒有朋友呢,可今夜,不去思念王爺,她想交一個朋友了。
她想——交這個有趣的曲拿鶴做朋友了。
不管他是做什麼的,不管他有什麼好與不好的習慣,也不必理會自己什麼身份,今夜,她只想交一個朋友,一個單純的、願意逗她笑的朋友。
第3章(1)
朋友呢……抱著冰涼的酒壇,忍不住地又笑了。
「笑什麼?開心吧。」
地痞們不知何時走了,他踱到聳肩輕笑的女子身邊,抱回酒壇輕問。
他就說嘛,姑娘家要多笑才好看。
沒再追問她笑什麼,見她拉下斗篷,他也索性取下自己的系在腰間。要她穿斗篷,本意只想掩去她華麗的衣衫,不過,似乎沒什麼效果,夜里有些熱,他披著也難受。
「曲……拿鶴。」遞回酒壇,瞧到他手上多出的一包銀袋,她瞪大眼,「你真的拿了他們的銀子。」
「是啊。」他點頭點得毫無愧意,「他們搶老伯,我就讓他們嘗嘗被搶的滋味。」只要不是姑娘家,他的「以誠以禮以善相待」原則就自動自發地無效。
「若他們以後變本加厲再搶別人,你也不知道啊。」她嗤聲。
他抬了抬眉,突地湊近她,舉起手背擋在嘴邊,悄道︰「告訴你一個秘密,我會點穴哦。我騙他們點了死穴,若動了搶人銀兩的歪腦筋,他們的筋脈就會逆流盡斷。」
「……」
「他們相信了。」
「……」
「嘿嘿,我想他們這段時間應該不會出來搶人了。若以後再搶,就算不被我撞到,也有其他人教訓他們。」
笑容掛在唇角,她要笑不笑。
這是……秘密?
他是與朋友分享秘密嗎?她還沒告訴他想交他做朋友吧,還是,他已經自行主張地將她視為朋友了?
「曲……拿鶴,我叫你拿鶴,可以嗎?」垂下眼,她輕聲問。
「行啊。」
「你今晚為什麼會想到去驛館找我?」
「你不開心嘛,我要報你的一飯之恩,逗你開心。」他四下望望,引她往黃鶴樓行去,「走,咱們比比,看誰先爬到黃鶴樓頂層。你一定知道啦,唐朝有個叫李白的,寫了一首《故人西辭黃鶴樓》的詩,現在不是煙花三月,就當看六月夜色好了……」
一飯之恩?
她撇嘴,傲氣倏起。她施給路邊人的飯何止百回,要報恩,那些報一飯之恩的人早就排到猴年馬月去了,還輪不到他報恩。
「喂,你當我是什麼?」傲氣一起,秀氣的眉宇間一時凌厲起來。
他走著,並不回頭,笑道︰「朋友啊,我當你是朋友嘛,木默小泵娘。兩年前你請我吃飯,兩年後我請你看戲喝酒爬黃鶴樓,不錯吧。」
朋友?原來,他早已當她是朋友了啊。為什麼?只不過請他吃了一頓飯,他就可以記得她兩年,一直把她視為朋友嗎?捫心自問,順心所來的一頓飯並沒讓她放在心上,這兩年他在她的記憶中完全不佔分量。巷口初見,只覺得他的笑容很熟悉,卻根本想不起他的名字,但他,記得她啊……
發辮甩了甩,珠玉叮當,她暗暗點頭,「好,拿鶴,我們做朋友。」
「嗯。」
「還有……我已經不是小泵娘了。」
「是是是,我記得……你兩年前說過自己十七,加上二,啊,你今年十九啦。木默,我有沒有告訴過你,我有個妹子,小你兩歲?」
「……」他說這話並無油嘴滑舌之腔,她也實在听不出他的話語中有沒有諷意,只得瞪他,瞪著他的背,瞪瞪瞪……
突地,他停下步子回頭,對上她的亮眸,他微微失神,復又極快笑起來,指著不遠處的石碑道︰「看到沒,以那塊碑為起點,咱們比賽,看誰先爬到黃鶴樓頂,誰就能先喝這壇酒。比不比?」
輕輕眯眼,她快步追上他。
他在笑,總是那張三彎月牙的討喜笑容。
盯他越久,她差點誤以為天上的月牙全移到他臉上生根了。如此一張討喜又俊秀的臉,難怪有許多姑娘挑中他,也難怪他總被娘親踢出家。
遇他兩次,兩次都是躲災而來。從他的言辭中,順江飄到武昌躲災仿佛是件很順理成章的事。哈,這人,真是命帶桃花。不過,惹不惹桃花,惹多少桃花,並不關她的事,他愛惹多少姑娘小姐都行。他們不過是……朋友嗎?
呵……朋友,朋友!心頭反復念著兩字,深吸冰涼的江風,心情乍時好起來。
揚辮微笑,她點頭,「好。」
黃鶴樓遠遠在望!
跑跑……我翻……上樹……
山路有點不平,沒關系;月色有點昏暗,沒關系;懷里抱著一壇酒,沒關系;烏發在月下飛折,辮尾珠玉交錯,沒……啊,有關系,她居然超前他一丈。
微微勾唇,月色下,俊秀的臉上是惹人著迷的陽光笑容,甚至,帶上一絲他自己也未察的縱容。
泵娘家啊,還是活潑多笑才漂亮嘛!
兩年前的木默,驕縱中帶著稚氣,興許這是皇族女子都有的習性吧,他並不覺得有何不妥。如今見了她,少了稚氣,是個嬌美中帶著英氣的姑娘,驕縱仍在,戾氣卻比兩年前……唔,更甚。
莫名地,他的眉心皺了皺。
白天在街上沖得快,乍然看到她時,他可是驚喜交加呢,這算不算——他鄉遇故知?嘿……拿這句權充一下。
交談了數句,他只覺得她的縱傲比起當年在街上馭馬時有過之而無不及。如今的她比起江邊請他用飯的木默,傲氣盛,戾氣更盛。
她的戾氣並非尋常人的凶狠外露,倒有些像一種無形的刺,那是一種讓人聞得到血腥味、刺得人生痛的戾氣。不過戾氣重不重對他而言並不重要,姑娘家嘛,無論是怎樣的姑娘,他的「以誠以禮以善相待」原則永不失效。
私底下,他可是將此自命為「三以原則」的,雖然娘不怎麼贊同,大哥和小妹可沒嘲笑過他,就連爹也點頭稱是。
帶她出來玩,一來的確是想報當年的一飯之恩,好歹他們也算是朋友了;二來嘛,他素向是見不得姑娘家不開心的,這是天性,天性啊!